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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孩子當逃服刑擋箭牌 親媽被判撤銷監護資格

因違法被判刑後,雲南女子郭某為了逃避服刑,處處以幼子為擋箭牌。

先是懷有身孕,再則需要哺乳,隨後又稱不知孩子父親是誰無法給孩子落戶口,最後又聯合家人以拒絕收養孩子為由,形成「孩子非她帶不可」的局面。

近日,台州市臨海法院判決,孩子暫由民政部門代管,撤銷郭某的監護人資格,讓她「安心」去服刑。這在全省尚屬首例,在全國也比較少見。

因販毒和聚賭兩重罪,夫妻雙雙獲刑

郭某是雲南人,早些年,她嫁入臨海東塍鎮一戶人家,夫妻二人育有一個兒子。

為了生計,郭某和丈夫一直在奔波,但是乾的不是什麼正當事情。2015年,郭某夫婦因販賣毒品、開設賭場被公安機關抓獲。

當時,因他們的孩子還小,無人撫養,於是郭某被允許予以監視居住。2016年2月3日,法院判決,郭某因販賣毒品罪、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退賠違法所得人民幣二千八百元(其丈夫因參與其中也被判刑)。

刑罰執行期限自2016年1月8日至2020年4月7日止。2016年3月9日,在交付執行過程中,郭某被發現已懷孕。於是,法院決定將其暫予監外執行。

生下第二個孩子,她繼續找借口不想服刑

2016年8月4日,郭某產下另一個兒子郭一(化名)。哺乳期滿後,郭某此前判決的四年三個月刑期未滿,臨海市司法局向人民法院提請對郭某予以收監。2017年5月3日,法院作出了收監執行決定書,決定對郭某予以收監執行。

不過郭某聲稱自己不適合服刑,隨後把孩子的問題拋給了法院。「孩子這麼小,誰來帶?」

經臨海市人民檢察院調查,郭一併不是郭某和他丈夫所生,是他在丈夫被羈押期間與不明男子發生性關係而懷孕,這個事情後來丈夫知道了,最終決定和郭某離婚。

那麼郭一的親生父親是誰呢?去問郭某,被雷出一頭汗。郭某稱,自己也搞不清郭一親生父親的姓名、聯繫方式,也無法查找。

無奈之下,臨海市公安局派幹警遠赴郭某的娘家所在地雲南省,徵詢郭某的父母及親屬是否願意撫養小孩,但對方均表態不願意承擔撫養監護職責,故郭一的戶籍尚未落實。郭某家屬表示不會幫助安置解決郭一的撫養問題,郭某亦無其他適合的親戚朋友能夠提供幫助解決小孩的撫養問題。

該服刑的還是跑不掉,臨海法院撤銷郭某監護人資格

所有的狀況都顯示,郭某的情況不適合服刑。然而,就任郭某用孩子的幌子來逃避服刑嗎?

據了解,針對郭某的情況,臨海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檢察建議書》里建議,將小孩暫托給臨海市民政局代管。近日,臨海市民政局向臨海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撤銷郭某對郭一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臨海市民政局為郭一的監護人。

2018年1月26日上午,有關部門對郭某執行了收監。當天下午,臨海法院經辦法官王劍兵赴看守所宣布了判決結果。

法院認為,郭某因收監服刑,無法繼續履行對兒子郭一的監護職責,且郭某無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故應由法院指定監護人。因兒子郭一的生父無法查找,郭某的近親屬不願意或者無能力撫養兒子,且郭某無其他朋友可以委託,導致郭一處於危困狀態,故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更利於被監護人的成長,故最後判決撤銷郭某為郭一的監護人的資格,並指定臨海市民政局為郭一的監護人。

據臨海法院反饋,該案在宣判後又有了後續,1月29日,郭某的妹妹來到了法院,向法院提出撫養郭一要求。記者從法院獲悉,郭某的妹妹需要向民政部門申請,相關部門進行綜合考量後才能做出進一步決定。

轉載自:錢江晚報-浙江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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