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選擇無處不在,不僅僅是「無問西東」
竟然已經是一月份的最後一天了。今年打算做一個每月一期的小欄目,就是已經推出來的一月展覽,但是我保證,這真的只是捎帶腳寫的,我其實並不是想每個月只發一篇公號的。
唉,大上周好像,我看了電影《無問西東》。感受很多,但,鑒於寫公號的時間不多,所以我不打算特意寫影評了。
因為關於《無問西東》以及一些事的態度,其實都在我預告了好久要分享的這本書里。
上次誇口要寫這本書的第三章《猶太大屠殺:一份完整的教案》的筆記,結果……不說啥了,下面開始。
這一章講的是,美國的歷史老師怎麼給中學生講二戰期間德國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的事情。
作者是一個到當地暫讀的中國學生,裡邊的歷史老師是美國洛杉磯威尼斯高中的丹尼爾?布切里(就叫布老師吧)。
書比較簡單,就是單純記錄,沒有很多結論。所以,我也不會在下邊的筆記里寫太多結論。來自我的想法,我會放在括弧里,或者最後說明。
對這個課題的研究,持續了布老師一周連續五天的歷史課,每天一節。
整體的課程安排是這樣的:
周一:根據課本內容閱讀,小組討論回答問題(側重5w)。
周二:老師講解事件過程及成因(側重why)。
周三:面對這類情況,人們會怎樣做出選擇;發放九篇閱讀材料(how)。
周四:討論前七篇閱讀材料。
周五:討論最後兩篇材料。老師提出一個生活中的案例,進行分析。
(即使我寫的這麼幾句,也可以看到,基本整體是以閱讀和討論為貫穿的,難怪英語考試總是考閱讀理解。)
下面分別來看。
一
周一一上課,首先就是閱讀材料回答這8個問題。
(看頁碼,大約應該是七八頁課本的內容,梳理出大屠殺事件的脈絡,讓學生有一個基本的了解。這部分應該跟我們所學到的差不多吧。)
在這一節課,有兩個技能性的學習方法,分別是快速閱讀和地理技能
快速閱讀是閱讀的一部分,因為是在課堂上現場小組討論,所以需要學生有這種快速閱讀的能力。
地理技能,是因為作者提到課本中有一張《納粹主要的集中營》地圖。布老師要求看地圖回答:
1圖中有多少集中營、多少死亡營?
2你認為德國決定死亡營位置的時候考慮了哪些地理因素?
(覺得我們的歷史書上,對地圖的運用,頂多會達到問題1,至於地理因素,那更多像是地理課的事。)
二
周二的課,要解決的問題是——「大屠殺是怎麼發生的?難道僅僅是因為希特勒嗎?」(難道不是嗎?)
布老師在他的課堂上講了一個觀點,即——幾乎所有的德國民眾都參與了這場屠殺,他們的態度是默許,甚至支持。
這是因為,一個族群的人把另一個族群的人當成是others(他者/異文化),雙方無法融入,因為對方與己不同就將之當成野蠻人,對others產生想像,導致心中的恐懼。當恐懼到一定程度,就變成仇恨甚至屠殺。
所以,作者自己認為,促進多元文化融合不是口號,這才是避免產生種族歧視甚至屠殺的方法。
布老師的課堂討論:「歷史上或文學影視作品中哪些人被定義為others?」
(本來很嚴肅的課堂,因為這個問題,變得生動起來,那些被妖魔化的他者,其實並不是只有猶太人啊,比如清代中國人最開始接觸到的西方傳教士。)
三
周三的課堂,是以朗誦這段刻在波士頓的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上的文字開始的。(其實,也可以同理地去感受一下那些被封殺的亞文化)
布老師寫下了兩個單詞:bystander(袖手旁觀者)和upstander(有所行動者,這個中文名是我自己編的),這是之後三天課堂的重點。
下面又是閱讀材料,來理解這兩者。材料的名字叫《勒尚邦的勇氣》。
這個故事的內容大致是:
二戰期間,在法國東南部的一個小山村,村裡人自發地成立了一個避難所,保護來到這裡的猶太人。
從1940年到1944年,這裡的村民們幫助將近5000人逃過納粹迫害,其中包括3500名猶太人。
這個過程中,村民們有的人被捕,有的人因此喪命,但是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英雄。
「我們並不是因為道德高尚或者英雄氣概才去保護那些猶太人,只是因為這是一個人該做的事。」一個村民這樣說。
而要求學生們回答的問題是:
bystander(袖手旁觀者)和upstander(有所行動者),其中的upstander,是一個生造詞。
布老師的說法是,「最壞的事情不是壞人做壞事,而是好人保持沉默。面對不公正,很多人傾向選擇做bystander,就會導致暴力擴大升級,如果有upstander,就會減少不公正。所以upstander,可以指個人、群體或國家,當其目睹不公正的時候,會選擇做一些事情來阻止或者預防不公正。」
顯然,這個勒尚邦的材料,是支持upstander的觀點的,因為他們的自發行為,改變了很多猶太人的命運。
接下來,布老師下發九份材料,下一節課將由得到同一個內容而分成的九組同學,來繼續討論。
在這份課堂材料的問題表中,有一些有意思的提問方式
這個問題發生在哪裡,在地圖上標註。(地圖思維的再次運用)
如果你問他們,為何你要做出這樣的決定,他會怎麼回答。(這是一個類似記者提問的環節,也很有設身處地的同理心)
獨特的環境,會對事情的結果產生何種影響?(這些都是外因好嘛,我們一向不重視的因素)
可以用什麼來象徵他們的決定,用文字描述或一幅畫表示。(多好的綜合運用,不會畫畫的我表示絕望)
四
周四開始,是閱讀材料及討論環節。這部分幾乎沒有布老師的結論,都是孩子們自己來做出的。
討論的一共是9篇內容。周四的課堂分析了前七篇。第一和第二組,是關於bystander 的故事。
第一篇
這是一篇採訪。
被訪者叫沃爾特·斯蒂爾。二戰時在德國他是「特別火車」的負責官員,運送了百萬計的猶太人和其他受害者到集中營。
對自己的這段職業生涯,他說:不知道哪些人乘坐了這些特別火車;他也並不知道這些火車的終點那些地方是滅絕營;他只是一個嚴格服從命令的人。
討論後同學們認為,他是一個bystander,是納粹的幫凶。他選擇不直面真相,因為他怕死,並且嚴格服從命令。
但是布老師接下來問:怕死有什麼錯?嚴格服從命令有錯嗎?
然後同學們再次討論,有人說:他是「平庸之惡」,沒有質疑精神,只是一味服從制度和命令。第一組的分享結束。
第二篇
「茅特豪森的旁觀者」
在奧地利茅特豪森小鎮,1939年開始納粹徵用這裡的一個城堡屠殺對社會無用的人。
因為焚燒屍體帶來強烈的氣味,於是負責屠殺的指揮官告訴村民,他燒的是鞋子等物品,如果有人散步謠言,會被抓緊集中營。
於是,所有人都聽從了他的話,沒有人打破沉默。
兩個生活在這裡的人後來接受了採訪,一個表示他們聞到了惡臭,看到有車子進出城堡,但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因為納粹不允許他們接近城堡;另一個表示明確知道城堡在燒病人,味道非常難以忍受。
這裡的人因為害怕被送進集中營而選擇保持沉默,分享同學的總結說:「活下去很重要,但如果只看重如何活下去,心中沒有爭議天平,那麼就不會有勇氣面對不公正,淪為罪惡的幫凶,最後得到的也不過是惡劣的生活。茅特豪森的居民雖然活下來,但如同活在地獄。」
第三篇
第三篇開始,是upstander的故事。
這一篇是個體選擇救援的故事。
在波蘭,給猶太人提供避難的人會被處死。但施德芬?德沃勒克還是這樣做了。
1942年夏天,施德芬一家受一位參與地下救援的波蘭警察的請求,幫忙隱藏猶太女子埃倫娜幾天。
但幾天變成了一周,又變成一個月,那個警察沒辦法找到另外的隱藏地點,施德芬堅持留下了她。
戰爭結束之前德國人要疏散所有的居民,但帶嬰孩的母親除外。施德芬決定把她的孩子交給埃倫娜,自己離開,以避免讓埃倫娜暴露在納粹面前。
對此,施德芬的原因是:「我能怎麼辦?就算是養一條狗,日子久了,都會有感情,更何況她是一個那麼好的人呢?我沒有別的辦法。我願意幫助任何人,無論是誰。儘管一開始我並不認識她,我也不能讓她去送死,我一直願意盡我所能去幫助她。」
這位upstander,甚至以自己的孩子為掩護,僅僅說「我能怎麼辦?我沒有別的辦法」,選擇僅僅是因為她「願意幫助任何人」。選擇去做什麼,有時候出發點非常單純。
第四篇
這是一篇群體的故事。
1942年一個德國女生,因為目擊納粹抓住猶太孩子丟進卡車的暴行而決定做些什麼。她聯合了十個同學,非正式地組織在一起。
有一次他們幫忙藏匿了一個男子和他三個孩子。四個德國人和四個德國警察來搜房子,一個警察幾乎就差一點就找到了他們。當時這些學生中的一個人甚至已經拿好手槍,準備隨時殺掉那個警察。
當時在現場的那個學生回憶說:「我從來沒打算用它。但是在那種情況下,我覺得除了殺掉他,我別無選擇。如果再發生同樣的情況,我還是會這麼做。但是這件事直到現在仍然困擾著我,我有時候會想,或許有其他的解決方式。那時我害怕嗎?當然害怕。」
十個學生組成了一個小群體,選擇成為upstander,是因為他們目睹了納粹的暴力。但在這個過程中,並非沒有猶豫和恐懼。
第五篇
一個聯合的國家
1940年德軍攻佔丹麥。1943年丹麥政府把德國將不利於猶太人的情報通告給猶太人社區,讓他們先藏起來,然後逃到鄰近的瑞典(沒有被德國佔領)。
上百猶太人和基督徒組成了一個團體,幫助幾乎所有的丹麥猶太人——7220名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抵達安全地帶。
在丹麥,人們儘力去護衛猶太鄰居。為什麼會這樣?學者們認為,這是因為丹麥人以遵循黃金法則生活為自豪——「愛你的鄰居就像愛你自己」。
丹麥社會兩個最高機構在抵抗納粹種族政策中起到了表率作用。丹麥國王佩戴黃色的星來表明自己與丹麥猶太居民站在一起。哥本哈根的主教(路德宗的領袖)寫了一份聲明,丹麥幾乎每間教會都朗讀了這份聲明,聲明中呼籲,當猶太人要逃離納粹迫害的時候,丹麥人應幫助猶太人。
三個upstander的故事分享完,學生們對兩者幾乎已經有了明確的印象。
比如,bystander:貪生怕死、自私自利、懦弱、沒有正義感、缺少判斷是非的能力……upstander:樂於助人、勇敢、熱愛正義、富有犧牲精神、愛人如己、遵照基督教信仰生活……
(但是,討論還遠遠沒有結束。從第六篇開始,複雜程度升級。)
第六篇
這篇是本書作者所在小組分享的文章。也是唯一一個反對納粹、成功救助的案例。
羅森斯查斯街的抗議
1943年2月27日,納粹黨衛軍集中抓捕柏林最後一批猶太人,大約有一萬名。以往,如果猶太人的丈夫或妻子是雅利安人,那麼他們不會被捕,但這次例外。
等不到自己親愛的人回家,這些猶太人的丈夫或妻子趕到了他們的關押地羅森斯查斯街。
抗議者們發誓不回家,除非衛兵允許他們見到自己的親人。即使對方威脅要掃射,人群也未退卻。
一周之後,為了使抗議者沉默,納粹釋放了所有和雅利安人結婚的猶太人。
然而,關押在羅森斯查斯街2-4號那些沒有雅利安親屬的八千名猶太人被送到了死亡營。
沒有人替他們說話。
作者說,最後兩句讓他心中一驚——這群抗議者既是upstander,也是bystander。
當羅森斯查斯街的抗議者們救出了自己的猶太親人之後,他們不再怒吼尖叫,而是沉默了。
該如何評價羅森斯查斯街的抗議者們呢?有愛有勇氣?只管自己親人不顧他人死活?對親人之外的猶太人他們並不自私冷漠,他們只是別無選擇?兩者實在是個複雜的道德問題。
第七篇
(這篇有點長,我盡量用了原文,因為那種內心的糾結很難概括。)
1943年德國,有人請求一位女士隱藏一對猶太夫婦。
這位女士非常猶豫,她知道鄰居卡爾藏匿了猶太人,於是她就去鄰居卡爾那徵求意見。但出乎她的意料,卡爾建議她不要藏匿那對猶太夫婦。
這位女士回憶:「我跟卡爾說:你看我的大兒子尼克(Nick)還在上學,不久我就可能被發現,我知道為猶太人提供避難場所會被送到集中營。為了尼克我也不能這麼做。但是他們又能去哪兒?我是那個送他們踏上死亡之路的人嗎?」
卡爾的建議非常明確: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給猶太人提供避難場所。他說:「現在你站在一個十字路口上,這種情況是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面臨的,你必須清楚你的立場,但是我親愛的,你不能,因為你不是一個自由人,你還有很多孩子。」
於是,這位女士決定不幫猶太人,她非常糾結地回家去了,以下是她的回憶——
當我再次穿過籬笆,打開面向馬路的門,並聽到門在我身後咔嗒一聲關上時,我看到,或者說我感覺到,黑暗中有個影子靠近我:「你的決定是?」
這個聲音離我非常近,壓得非常低。我猜這個聲音的主人應該是一個小個子的男人,因為我的視線高過了他的頭頂。我說:「我不能。」
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抓住了欄杆。我必須抓住欄杆,因為我內心十分痛苦,以致我差點不能呼吸。
「至多,」或許我希望用微弱的妥協來擺脫這樣的痛苦,「至多不能超過一夜,也許兩夜。」
「謝謝!」那個聲音再次出現——那個小個子男人比欄杆高不了多少。他以天堂的名義謝謝我,為了兩個不幸的人有一兩夜的恩典。
當我回到房子里取地窖的鑰匙時,我痛恨我自己。
決定做個bystander,她良心十分不安,當她為了良心的緣故,決定成為upstander時,她同樣痛苦,因為這樣的選擇將她自己一家置於危險之中。
小組討論的內容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人們挺身而出反對不公正和暴力?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只是旁觀,任由非正義的事繼續?我們對誰負責?我們的選擇會給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和我們的社區帶來怎樣的結果?
周四的課堂結束了。
五
周五的課堂一開始,布老師說,「bystander和upstander的角色不是一成不變的。」他希望同學們思考,個人或集體或國家是怎麼從bystander向upstander改變的,是什麼導致了這一改變。
(最後的兩個故事的主題都是「從bystander變為upstander」,似乎在給整個課堂的討論內容指向一個出口。)
第八篇
這篇是同盟國態度的改變。
1941年大屠殺的傳言在美國四處傳播時,很多人不信。1942年,媒體開始不斷報道納粹的罪行,美國英國和蘇聯首次就大屠殺發表了一個聲明,但並沒有相應的作為。
直到1944年,羅斯福總統才組建「戰時難民事務委員會」,拯救了大約20萬猶太人。委員會的負責人之一小約翰?佩勒說:「我們做得完全不夠,做得太晚了,我只能這麼說——太晚,太少。」
另一方面,大屠殺的事被傳播開來後,猶太組織曾要求美國轟炸通往奧斯維辛的鐵路或是直接炸掉集中營。但美方官員們認為這個計劃並不可行,因為轟炸需要動用戰爭時使用的飛機。政府官員認定,美國能為集中營受害者做的最好的事莫過於打贏對德戰爭。
但是不久後,美國飛機兩次在奧斯維辛附近的十個地點投擲了炸彈,有一次1336枚炸彈在離毒氣室只有五英里處爆炸,其中三個點幾乎命中集中營。
第九篇
1942年春天,三位德國青少年組建了一個叫白玫瑰的小組。他們印發小冊子讓大家知道:我們這個國家用最野蠻殘忍的方式殺害了30萬猶太人。
第二年,三人被捕,並承認了這些事。其中一個女孩索菲對法官說:「畢竟,總要有人跨出第一步。我們所寫所說的都是很多其他人相信的事,只不過他們不敢像我們一樣表達自己。」最後他們三人被判有罪。組織其他人也先後被逮捕、定罪、殺頭。
但這些消息已經被傳播出去,當時德國的一位上層人士毛奇,暗中把這些傳單傳遞給境外,同盟國大量複印了這些傳單撒到德國的城市。
同時,毛奇又秘密召集德國政要,共同商議推翻納粹重建新德國的方案。後來,這個小組的一位成員將一個裝有炸藥的公文包放在了希特勒開會的桌子下面。
炸彈按計劃定時爆炸,但桌子阻擋了爆炸的威力,希特勒和他的高級官員僥倖活了下來,他們迅速展開報復,殺害了大約12000人,其中包括毛奇。毛奇知道這個計劃但他並沒有參與。
1945年1月他在臨行前給自己的兩個兒子(一個六歲,一個三歲)寫下了這樣的句子:
我的一生,甚至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就開始抵抗一種觀念,那種缺乏對他人尊重的觀念、那種不寬容的觀念……我耗盡自己去戰勝這種觀念以及它邪惡的後果。
(最後這篇,一些人的行為在影響不同時空的另一些人的行為,就像《無問西東》里那四代人之間若有若無的聯繫。我對這一篇,其實也有一些困惑,一個刺殺的行為,造成1.2萬人被殺,你會考慮,這種行為值得嗎?但你又是否可以用值得與否來衡量這種行為呢?)
在周五課堂的最後,是一個案例分析。
一周的歷史課所學的內容,是否距離我們太遙遠呢?它對於學生們以後遇到困難處境時,能夠幫助他們做出正確的決定或選擇嗎?
這個案例是一個生活中的故事,材料叫《中學的一幕》,選自《排斥案例研究》。
地點:一所公立學校
時間:12月
七年級的蘇(Sue)和朗達(Rhonda)是好朋友,她們在學校也是受歡迎的女生。在這個學校中,另外一位受歡迎的女生是吉爾(Jill)。
有一天,蘇給朗達寫了一張小字條,字條上說,吉爾竟然想破壞她和她男朋友的關係。
於是,朗達找到吉爾,警告她不要破壞蘇。
吉爾得知罪魁禍首是蘇的字條,於是在下課後攔住了蘇,兩人當眾爭吵,直到學校的教職工出面制止。
這次爭吵之後,朗達站在了吉爾一邊,她們開始影響其他女生一同排斥蘇。女生們都將蘇排擠出了她原來的朋友圈,並嘲笑她、貶低她,散布關於她的謠言,寫信傷害她,打惡作劇電話到她家。
另外,一些以前沒有參與此事的男生也開始參與進來。即使那些沒有直接參与的學生,大部分也與蘇保持著距離,沒人為她挺身而出。
蘇原來是一個成績相當好的學生,但因為這件事,她的成績日益變差,甚至不想再上學了。
(這算是一件校園霸凌案嗎?但是對於學生們來說,真的太生活了。歷史遙遠嗎?面對歷史,我們都覺得自己明辨是非,恨不能飛回那個時代有所作為,但是面對生活,遺憾的是,這個案例中,竟然沒有一個upstander,學生要麼選擇參與「排斥」,要麼選擇成為bystander。)
五天的歷史課上完了。
作者在書中感慨,對bystander和upstander,並不能做簡單的道德評判。歷史並不遙遠,歷史課可以解決我們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是的,學這麼多年歷史,我們想過用歷史來解決現實的問題嗎?作為一個讀者,我也很感慨。或者說,我很震驚。美國的中學生對這個話題討論的深度,我想我作為一個成年人都很難達到吧。
比如,有關執行命令是錯嗎?因為害怕而不施救是錯嗎?
太多了,每天面對林林總總的熱點和熱搜新聞,情緒的背後,我們想過,究竟這是一個簡單的是與非的問題嗎?我們支持或者反對,是自己獨立所作出的判斷嗎?或者,更直白一點,我們有判斷的能力嗎?
感慨好多,但是很多話不好說出口。就停筆吧。
(這本書我還沒看完,至於整體是否值得買,暫時不給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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