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沒有給出倖存者該有的姿態
江歌案已結,兇手陳某由於作案在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度,儘管150萬人請願希望陳被判予死刑,但結果仍是不如人意的——沒被判死刑。事情遠去那麼久,網上圍觀的人連李小璐跟PGone的事都淡忘了。
劉鑫近日所發微博再度自行上了熱搜。讓江歌案重新揪住世人的眼球。揪住江母喪女之悲痛的心,也讓我徹夜無眠。
詳情見劉鑫本人微博:劉鑫6_6 [由於無法插入微博鏈接,故對微博里劉鑫展示的與江歌母親的微信對話進行分步截取,內容有點多(17張截圖),
請移步今日本公眾號所發文章的第二篇《劉鑫1月25日與江歌母親對話之微博截圖》]
「要發就發全部嘛,不是每一次的斷章取義都能獲得你想要的成功」
劉鑫在微博里提到「成功」兩字,不知道她所指的成功是什麼?
是江母成功讓劉鑫套上罪惡的枷鎖?
是江母成功博取世人的同情?
是江母成功地讓劉鑫的真面目曝晒於陽光之下?
是江母失女後令人深思的那一聲聲的聲嘶力竭的哀嚎?
為何不想一下:為了她劉鑫,這個老母親成功地失去了自己的女兒,她相依為命的女兒!!!
劉鑫在整個事件中,沒有反思,沒有自責,沒有絲毫的憐憫之心。否則,就不會有後續撕江母的狠勁及25號發微博的「咬牙切齒」。和一向的理直氣壯。
劉鑫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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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當之無愧的「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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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劉鑫的眼裡,江歌的母親是演戲,劉鑫被坑了,網友也被騙了。劉鑫以「無恥」兩字來總結江歌的母親!
如果,一定要說江歌的母親做了對不起劉鑫的事,那就是利用網路媒體曝光劉鑫的私人信息。
可是,所有人都知道江歌的母親做了什麼?不過就是質問劉鑫,在江歌被殺時為什麼不施予援手?為啥不開門?到底有沒有鎖門?為啥江歌被害後沒及時搶救?
為啥江歌死後,劉鑫逃避那麼久,沒有面對江歌的母親,為啥劉鑫不給江歌的母親見一面,為什麼遲遲不肯出來作證。
至少,讓她知道她的女兒用生命去保護的一個姑娘長啥樣都可以有吧?
這不僅僅是江歌的母親的發問,也是眾多關心此案件進展的網民的內心團團疑問。
要逼躲在洞里的老鼠出來的一個很好用的辦法就是熏了它的窩。
在一切都得不到如願的解決時江歌的母親才曝光劉鑫的個人信息逼劉鑫出來面對。如果一開始,劉鑫有做到以上任意一點,恐怕江歌的母親都不會採取這種方法。
雖然,曝光別人的個人信息是不對的,但,從江歌的母親與劉鑫的交涉來看,卻是情有可原的。法律治不了你劉鑫,道德輿論還無法讓你畏懼?
我看到的是一個走投無路的母親的最無奈的選擇。
劉鑫,在發生這麼大的事後,肯定第一時間跟家裡人商量該如何面對,很可惜,劉鑫的父母不是教她勇敢地站出來承擔責任,幫助抓壞人,處理善後的事。而是砌好高牆把孩子圍起來,把自己的一家保護起來。
自己的孩子才是寶貴,別人的孩子的命就不是命嗎?別人的孩子就該死?
這是最不對的開始。
更加無法想像的是劉鑫的母親竟然能喊出「你孩子的命短」這樣的話。
有其父必有其子,從劉鑫的父母的所作所為來看,太能理解劉鑫的卑劣了。
而後,劉鑫又抱怨江歌的母親把他們的嘴臉曝光出來。
躲在黑暗裡捅別人刀子是很爽對不?劉鑫有這樣的父母,劉鑫不無賴。她能雙標到說自己的母親「我的媽媽是鎖了不好聽的話,氣頭上的話誰說的(得)會好聽呢?」
轉而又來一句"這一年裡,你鎖了那麼多不好聽的話,我都一一拿出來分析,加工公布嗎?"
按照劉鑫的尿性,若是江歌的母親有說了什麼過分的話,她不拿出來公布才怪。連毫無證據地說江歌的母親「無恥」這樣的話都能說得出來,怕到處挖都挖不到牆角呢。
江歌是同性戀嗎
劉鑫說到
「江歌跟我表白了」
「我忍了你整整一年,辱罵!恐嚇!統統我自己承受,我想保護我自己,保護三叔的隱私不被公布,為了讓你情緒不再受到刺激......
律師跟我說,如果說出去半個字,被陳的辯護律師知道,陳世峰可能只能判10年徒刑......
我無數次的忍不住想要公布我跟三叔的真正關係......現在審判結束,殺人兇手在日本已經算是最重的判刑了,我也不再怕公布真相了」
這些話,再加上劉鑫一口一句的對江歌來個「三叔」的男性稱呼,很容易讓人誤解成劉鑫跟江歌是同性戀。劉鑫在有意引導網民誤解整個案件。
咱探討這個問題。
首先,律師無權讓當事人隱瞞與案件相關的實情。劉鑫要麼是在撒謊要麼請了一個相當沒有職業操守的律師。
那麼,接下來得討論江歌是否是真的「同性戀」,同性戀對陳的罪行判決有何影響。
先假設江歌是同性戀。是假設!
雖然,到目前為止,同性戀在中國還不能被普遍接納。但,在世界上還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身份,在日本在中國對人權的界定沒太大的出入,依舊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法律上不會因為江歌是同性戀而對案件的審判有區分處置。
陳被判20年是因為他有計劃地用極其殘忍的手段來殺了江歌。但江歌的身份不會影響陳世峰這個「有計劃」「極其殘忍」的定罪依據。日本的法官不會根據劉鑫和江歌是不是同性戀關係來判斷「陳世峰是不是有計劃地,以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死者」 。
同性戀沒有該死。
劉鑫是想讓江歌為自己的死負點責任?是想捏造複雜的三角戀關係?捏造因同性戀的江歌搶了陳的女朋友導致江歌被陳殺害。
偽造成三角關係的情殺案件。
嘴巴全長在活人的嘴上。敢對一個死者如此不尊也是第一次見了。
若是江歌是同性戀,說明陳世峰之前就知道江歌是「同性戀」?
這點,劉鑫無法得逞啊!!
李淼就表示在監獄採訪了陳世峰4次,陳世峰都沒說過江歌是同性戀。
如果,劉鑫和江歌是同性戀關係,江歌怎麼會跟自己的媽媽抱怨劉鑫不買東西,不搞衛生?
如果,江歌是單方面戀劉鑫,劉鑫有幾個膽跟江歌如此親密的朝夕相處。
如果兩者都是同性戀,按照劉鑫的性格,她是絕對忍不了的,在江歌命案發生後,劉鑫到處尋找可以保護自己的救命繩,就連出庭作證都是被逼的。她有沒有要保護江歌的動機。
採訪過劉鑫的王志安對「江歌是同性戀」此說法更是氣憤填膺:「說江歌是同性戀的可以去死了」。
如果,劉鑫是同性戀,她在與陳世峰分手之後,最能讓陳世峰死心的是直接說出自己的身份說自己是同性戀,這樣,陳就不會再糾纏她,但,她卻是去找一個工作上的同事來假扮自己的新男友。
若劉鑫是同性戀者,同性戀者劉鑫跟陳世鋒又是怎麼回事兒?劉鑫你如何證明自己是同性戀呢,要不終身不嫁,跟一個女的一起XX直播給世人看?
你劉鑫本身同性戀跟江歌,跟江歌的母親沒半毛錢關係啊。
只剩下一個解釋了:劉鑫捏造事實!
劉鑫是一個赤裸裸的吃了人肉饅頭還要蘸人血的渣!
看不見的兇手
「為了讓你情緒不再受到刺激 」而不公布她跟江歌的真實關係。
恰恰相反!劉鑫就是想誅心!劉鑫煞費苦心地捏造事實對江歌的媽媽實行最徹底的反撲報復。欲置江母之於死地。
「阿姨,你曾說你的前夫們跟我無關,那我請律師跟你有關嗎?」
跟一個傷痛的母親提到她的「前夫」,一跟此案件完全無關的人物,還加了一「們」字。
其用意非常明了,無非是在抹黑一個偉大的母親。變本加厲地傷害她。
其中,三番五次的間歇提到江歌母親的胃的問題,假惺惺的叮囑
「吃飯了嗎阿姨」
「阿姨,你吃過午飯了嗎?胃還疼嗎?」
「該吃飯了,別吃油膩的,對胃不好」
「阿姨,你吃過晚飯了嗎」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問候,而是一刀刀捅心的利刃。
語境太不對勁了,充滿硝煙戰火的針鋒相對的話語里冒出這麼一句話,沒什麼言語能比這些問候更有諷刺意味,更能捅人心。
就劉鑫膽敢對一個長輩提到私人問題的「前夫們」這點,斷定劉鑫絕非善輩。她才不會為江歌的母親著想。從來都沒有的事,一點都不會,以後也不會!
再有,多次的提到
「阿姨你認為怎樣才算是討還了三叔的公道?您說出來,我願意幫你」
「怎樣算是討還公道了,阿姨,你快告訴我吧」
「我們討論怎樣才能給三叔徹底討還公道吧,都448天了...」
這麼誠懇么?認錯人了吧?內心難免一震。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並非這麼一回事。
噁心的嘴臉!所有的戲,都被你劉鑫演足了!
江歌的母親所要的公道,劉鑫會不知道嗎?她給不了,也不願意給!
江歌命案的審判結果對劉鑫來說是比較有利的。她成功避免了當揭發罪行的「醜人」,沒有讓陳世峰判死刑,沒有陳報仇的後顧之憂。做盡了一個「前女友」的任務。
包括一開始的江歌知道有危險時提到報警,都讓她阻止了。
她小心翼翼地躲起來,在一切成定局時,在審判結果出來時,劉鑫終於可以叫囂了。千刀萬剁捅向江母:「以為你多厲害,來啊,咬我啊。我陪你玩,來啊,咱們繼續!」
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陳也是蒙受了大冤。怎麼就愛上劉這麼一個渣?陳本性不一定兇殘,也許兇殘,但,不至於會殺人。只要沒遇到劉鑫就不至於表露出來吧?
根據陳的同學的描述,陳還算一個比較理智和勵志的人。
是劉手把手把他調教成了兇猛禽獸。劉最終駕馭不了這個禽獸,只好捨棄好友保命,從她搬進江歌的宿舍起,江歌就成她的手中受擺布被利用的棋子。
劉是那個隱形的殺人兇手。且法律還懲治不了她。
倖存者該有的姿態
用那麼長的篇章來數落劉鑫,我是挺累的。
這個法律都無法讓她受死的年輕人,我也不能說她該死。最讓我氣憤的是劉鑫沒有擺出一個倖存者該有的姿態。
說幾個小故事吧:
【一、允許哀者有悲傷】
我看過一期「感動中國」現場頒獎典禮央視直播。一個人民子弟兵在抗震時恰巧被派遣到自己的家鄉救災,其三過家門而不入。手機里收到懷孕老婆的一百多個求救電話也一個都沒接到。
最後,他救了很多人。卻錯過了救自己老婆自己的家人。老婆和腹中的孩子還有岳父岳母,全部喪命。
頒獎典禮上主持人念頒獎詞。授予他英雄稱號,各種讚美與誇獎。
最後,讓這個子弟兵發言致謝時,憨厚的子弟兵已泣不成聲:「我對不起你們,我不要做英雄……」差不多諸類的話。顯然跟事先排練的不一樣。現場有點騷動,主持人眉頭一皺。是個比較尷尬的場景,全國人民都在看著。
主持人趕緊過去把話筒拿走了。讓工作人員扶這個英雄小兵下去。很笨拙地說一些敷衍的話來圓場。
大家都沒有覺得這個小兵不夠英雄。
若是他把腰桿站得筆直,毫無羞愧地沒有半點自責地捧下此獎盃,接受大家的禮讚,那才是有問題。
他是英雄,對!但他也是一個別人的兒子,一個無助的孕婦的丈夫。新婚爾爾,再見已是屍骨!我們允許他傷心,允許他掉淚。這才是人,才是人該有的人性,才是英雄的血性。
英雄也是人!
我們允許他有悲傷,有痛楚。
劉鑫在剝奪了別人的女兒的生命之後,為何連這個老母親的一聲哀嚎都不允許?
她應該是你心目中的英雄的母親,不應該被你看成敵人,你應該用盡餘生去孝順她,關照她。安撫她,而不是今天的奚落挑釁侮辱。
這才是人性!
【二、這才是人性】
同樣,美對伊拉克戰爭慶功會上(先忽略它的政治正確性。因為我們都知道那是一場不正義的戰爭,美國也並非獲勝方),有幸回來的士兵都被授予功勛,官爵加身。他們有的娶妻生子,有的重返校園深造。人人都過上正常而美滿的日子。
宴會上的士兵狂歡之餘,仍不忘對戰場上失去了兒子的母親表現出百般擁戴。
雖然,他們對這個母親的兒子的死不負任何責任。但他們都承擔起了作為別人兒子的責任。他們能理解失去兒子的母親的痛,他們擁抱她親吻她,叫她母親。用一切能緩解她內心傷痛的辦法來安撫她。
儘管如此,那個母親的內心依然是不平衡的:為什麼死去的是我的兒子?
看著同自己兒子一起奔赴戰場的戰友個個都升官發財,至少都平安歸來。而自己的兒子命喪沙場。這種憤怒與哀傷難免會遷怒到平安歸來的戰友的身上。
她也知道,他們對自己的兒子不負任何責任。但大家都知道,就只能這樣才能讓她的傷痛得到些少的消減。
父母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失去自己的子女。
陣亡戰士的父母會遷怒倖存的人,而倖存的人也要因為自己活著而內心存敬意。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反正三叔也活不過來了」——把一條活生生的人命說的輕於鴻毛,你就是這麼對你的好朋友的?
【三、再怎麼彌補也永遠不為過】
對江歌案,我是比較在心的。因為相類似的事就曾發生在我們的家。我很理解江歌的母親的心情。也因此知道劉鑫作為倖存者該有多麼卑微的姿態。
20年前,我的父親帶著他的姐姐的兒子出差。路上遇到流氓流氓。我的父親與他的侄子雙雙重傷。失血過多,兩人都暈死了被送進醫院ICU搶救了一個多月才醒過來。為此,家財耗盡。還欠下一身債。
當時,父親開貨車去拿製作飲料的原料。父親在貨車駕駛室里,表哥在后座上看貨。車行駛在馬路上,路過磚廠時,躥出一伙人截停貨車。前後圍堵。對車及人打砸。
有很多人目睹這個案發過程,甚至都知道打我父親跟表哥的是哪些人,但沒人作證。抓不到兇手。
父親被救活過來,尚能行動自如。而他姐姐的兒子已經殘廢。由於受傷部位是頭部,損傷視神經。這個十三歲的孩子失明了,活在黑暗中,同時因為精神受創傷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不久自殺身亡。
父親出院後,帶著羸弱的病軀四處打工漂泊,所賺的錢連養家糊口都談不上,全部用於還債。還搶救她姐姐的兒子的跟搶救自己時所欠的醫療費及向親朋好友所借的債務。
日子過得相當艱難。
與此同時父親的姐姐三天兩頭來我們家堵住門口,呼天搶地地哭。打砸著我們家為數不多的僅剩的幾個破鍋。叫我的爸爸賠命。
奶奶沒有為自己的兒子撿回一條命而慶幸,也沒體恤過她唯一的一個兒子的艱難苦楚。天天對我的父親罵罵咧咧指責呵斥加埋怨:「該死的是你,為什麼你不死?讓你姐的兒子死了?」
或當面指責或背後跟路人哭訴。
沒有人體諒我的父親。
父親死裡逃生後,一無所有,還有接受著最親的人的千刀萬剜。忍受著一切不公,自始至終沒有頂撞過半句沒為自己辯解過半句。
比起父親自己所受的委屈,他更在意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傷痛。
本來父親已經夠自責。在任由親人們變本加厲的長達十多年的折磨中,在貧困生活的折磨中,父親也患上了抑鬱症。
債務還沒還清父親就視力模糊。最終年紀輕輕失明了,那年才36歲。失明後的父親掙扎在不甘中。多少冤喊不出口。
在這場災難里,我的父親也是受害者。但,他以最謙卑的姿態活了下來。艱難地履行承擔起一份並不該屬於他的責任。
…
父親失明後,我們的家境更是一天不如一天哪怕揭不開鍋了。生活上依然對父親的姐姐的一家盡一切百般照應。家裡養個雞鴨從來都捨不得吃,拎去給父親的姐姐。
我的姑姑失去那個兒子之後,還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而江母,唯一的孩子都走了…
如今,再看江歌案,劉鑫的作為及江母的行為在我的內心中斤兩分明。
在這個命案中,劉鑫是最大的獲利者。她沒有在僥倖之後反思,這一切是誰給的,誰用生命去抵擋一切使劉鑫免受命殤?
劉鑫沒有在道義上承擔起半點責任。沒有體現出絲毫的人情味。在她的眼中,自己沒良心的行為導致輿論對自己的不利,比江歌的命更重要。
於劉鑫來說,最大的驚嚇大概是陳揚言要發她的裸照,最大的損失也就自己在華興日語的工作丟了。至於江歌媽媽,在她看來,那是她自己心態不夠好,連網民的憤怒都要遷怒到江歌的母親身上——就因為你在裝可憐,害大家都不放過我。
她害怕自己的裸照被曝光;害怕的是世人用道義挾持她;害怕自己丟掉未來。
她好不容易「放下」心中對江母的憤怒,為了利用江母為自己洗白。想裝個模樣「照顧」江母都裝得那麼勉強,那麼委屈。
那一幀幀令人心碎的因失女之痛而扭曲的表情就沒半點能讓你動容?
你換位想一下,這個母親該如何走完她的下半生?
無謂的掙扎
「無論咱們做什麼,三叔都不會再回來……」
劉鑫作為一個受益者,竟然能對一個失去孩子的年過半百的單親母親發號施令。
她有資格說這句話嗎?沒有。這句話應該是由受害者發出,而不是她這個人來說的。
意義完全不一樣。從劉鑫的口中說出未免有著道德綁架的味兒。
劉鑫在與江歌的母親的對話中,咄咄逼人。不知理虧。理直氣壯地說江母不配當江歌的母親。說自己跟江歌的感情多好。還厚顏無恥地把她跟江歌的日常錄成音頻發到網上去。
在劉鑫看來,「江歌那麼愛我她為我做的一切是自願的。包括她的死。你不應該再來糾纏我。你這個厚顏無恥的老女人!你不配當江歌的母親!」
什麼叫「母親」?像你的母親那樣的母親?難道你劉鑫就配當江歌的母親?你劉鑫連當江歌的朋友都不夠資格!
劉鑫的行為是踩著江歌的屍體來跟江歌之母開撕。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多殘忍多麼鐵石心腸的人才能做出的行為!
她已經在江歌命案中獲大利了仍不知所足,她要的是「完勝」!她要做絲毫無損的獲利者。
但凡一個能對死者有個敬畏之心的也知道要對江母一向的飛橫跋扈有些少的收斂。
真的希望劉鑫姑娘能反省自己。承擔起責任,誠誠懇懇地對待江母,對待這個為救自己而失去性命的朋友的老母親。
比起江歌的「愛」你劉鑫,江歌更愛她的母親。要是江歌知道劉鑫如今此般對待自己的母親,江歌后悔遇到劉鑫,在地下也無法瞑目。
要麼給出一個正確的態度!給自己看,給江歌看,給蒼天看。不是作秀,也不需要證明什麼。也許,你所受的家庭教育讓你覺得這很委屈,但,這點委屈比起一條生命,真的不算什麼。
要麼,就遠走天涯,閉上嘴巴,不發一言。因為,劉鑫你的開口只是為自己求情。只會一刀一刀地捅向江母那早已潰爛的心。只會讓江母晚年都不保。
劉鑫姑娘,你不要再挑釁一個失去孩子的老母親了。不要再挑戰道德底線,不要再挑戰國人的容忍度。
因為,江歌因你而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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