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文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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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自1993年頒布至今,24年來未做修改,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飛速進步,該法顯然已經不能保障市場競爭秩序的需求。
2007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結合審判實踐經驗公布了《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2號),該司法解釋共19條,其中從第9條到第17條是對商業秘密保護進一步的規定。
2017年3月15日,全國人大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23條明確了商業秘密屬於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
2017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10月31日,《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三次審議,最終在11月4日公布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新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質量雲
責任編輯:雨 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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