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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媒體方式重讀《烏合之眾》

學習是種習慣,讀書是種樂趣,做為從事新媒體工作的同學們來說,有些書目是必讀的,所其然才知其所以然,書裡面的知識不會變老,而是會讓你在時代的發展中發現共通的規律。

今天就特別推薦下這本《烏合之眾》。

基本上,我們所熟悉的關於群體心理和行為的理論都或多或少源於此書,雖然是1895年的作品,但仔細閱讀你會發現裡面的分析和道理同樣可以應用於新媒體時代。

《烏合之眾》的核心觀點是心理群體一旦形成,就會獲得短暫卻十分明確的普適特徵,主要有如下三個方面

群體中個性的消失(主流思維代替個體思維,集體情緒引導個體情緒,大多數並沒有話語權,而只是參與話題助推某種觀點)

群體中智商會變低(情緒化表達中不需要理性思考,碎片化的信息獲取也很難由普通人形成邏輯和客觀判斷,人云亦云省心省力又有歸屬感帶來的安全感,有抱團氛圍帶來的滿足感,何樂不為

群體情感只會走極端(中性的意見和建議不是群體所喜愛的,要麼是要麼非,要麼點贊要麼怒罵,極端化的表達更容易吸引注意力和支持者)

群體的三個顯著心理特徵

第一個是群體的智力下降。很多人一旦聚集起來之後,整體的思維就會顯示出非理性簡單化缺乏常識和邏輯的特點,群體的智力水平往往低於群體中個人智力的平均值。他們只樂意接收簡單的號召,不關心證據和論述,不進行分析和判斷,特別容易被誤導,相信傳播荒誕不經的謠言,接受各種稀奇古怪的理念。

第二個就是自信心爆棚,敢想敢幹。作為個體,對一些膽大妄為的事情,只不過是想想而已,或者連想都不敢去想,可是一旦匯聚成一個群體後,啥都敢想了,啥都敢幹了,甚至有無法無天的感覺。群體具有這樣的心理特徵基於兩個原因,一是群體人多力量大,個體力量實現不了的目標,眾多個體力量集中在一起,大家相信什麼都可以輕易實現;二是個體匯聚群體後減弱或者消除了被懲罰的恐懼。即所謂法不責眾,事情是大伙兒一塊兒乾的,沒人敢對這麼多的人進行懲罰抱負,就算有人敢來懲罰抱負,後果也是群體這麼多的人一起承擔,個人不用擔心。

第三個是情緒化,敏感化,急於行動。群體總是被情緒驅使,越激烈的情緒越容易成為主導力量,在越來越激烈的情緒推動下,群體傾向於盡快採取行動,而不是打嘴炮,人們一旦聚集成群體後,往往就像個火藥桶,一點就著,一著就爆。

微評不是讀書推薦,只是用新媒體的視角來把書里的精典「翻譯」出來,來探討下網路行為背後的群體意識。(棕色字體的是原文,藍色的是個人的拙見。)

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

歸屬感也是一種依附關係,網民個體需求是很複雜多樣的,但如果放在大的網民意願里,會發現明顯迅速的趨同,形成幾種「主要」的聲音,這些聲音反映出的,更多的是感性而非理性,實際上某些有話語權的人的「分析和判斷」,會引導著大部分網民的思維方向,就像是草坪上被踩出來的小路,有人走就有人跟著,慢慢路也越來越明顯。

拋棄是非,可以說是更願意選擇符合自己心意的觀點和態度,而非主動的是做分析和判斷,是非對錯並不是網民優先考慮的,找到自己喜歡的隊伍加入進去,讓「力量」更強大,網民的歸屬感越強,相應自主的見解反而弱化。

我們始終有一種錯覺,以為我們的感情源自於我們自己的內心。

感情其實是一種評價方式,且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自己認為自己所想的,其實既源於你自己的社會經驗,也來自於你身邊人群和朋友圈式信息潛移默化的影響。

我們以為自己是理性的,我們以為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實上,我們的絕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一些我們自己根本無法了解的隱蔽動機的結果。

實際上人的很多行為是身份、職業、社會關係和地位、生活圈子的反應,現實中缺少話語權的往往是網上跟評的活躍者,現實中選擇中庸之道的在網上卻很可能文鋒犀利思想偏激,如果把互聯網行為看做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可以發現很多人存在著明顯的多面性,一些偏好在現實中被隱藏,但在網路中凸顯出來。

個人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他所作所為就不會再承擔責任,這時每個人都會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約束的一面。群體追求和相信的從來不是什麼真相和理性,而是盲從、殘忍、偏執和狂熱,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

法不責眾從來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社會現象。

當網民認為網路行為不必擔責時,就會有更極端更草率的行為發生。同時,由於抱團後的相互感染,也容易進一步膨脹這種情緒,而變成群體式的攻擊和漫罵。就像早些年在工體看球時的「京罵」,如果是做為個體,誰在馬路上這麼說都有可能帶來給自己的麻煩,但在特定的場合、幾萬人的氛圍內,就不再把SB當做是出口傷人,甚至覺得如果不這麼喊,就會被身邊人孤立。

這種群體心理產生的原因有兩點:1.堅信人多力量大,組成群體之後,大家傾向於相信事情更容做到;2.一旦個人進入群體,被懲罰的恐懼和罪惡感就被減弱了,被分攤了。正所謂法不責眾,我們人多,他們不敢把我怎麼樣。就算要怎麼樣,還有這麼多人一起陪著呢。

數量,即是正義。

新媒體人人都有話語權,但要麼是政策支持下能夠佔領信息高地,要麼是在草根輿論場上得到眾人呼應,否則人人話語權就是美麗的海上泡沫,你可以說但沒人聽沒人在乎。數量在新媒體里是傳評贊等數據,是跟評中的建樓,但占多數的不代表正確。正義是個相對標準,法律、道德、社會經驗甚至是個人喜歡,都是正義的參考因素,而在輿論場里,指責的人多勢眾和解釋勢單力孤是很顯著的一對矛盾,至少還會存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只有當網路的行為更透明化,網路實名制全面落實,直接可以關聯到網民個體的信用和承擔責任時,虛幻的無責表達才會慢慢被理性的言行一致所替代。

大眾沒有辨別能力,因而無法判斷事情的真偽,所以經不起推敲的觀點,都能輕而易舉的得到普遍贊同!

首先,新媒體碎片化的信息方式獲取,就決定了事情總是先看到局部,就像盲人摸象一樣,都以為自己了解掌握的就是正確的;其次,大部分的碎片在發布者發布時,就先天的帶有某種情緒導向,這種導向勢必影響看到的人,你以為是自己的判斷,其實是在評價對方的觀點是否符合自己的心意;知識體系和法律體系不是新媒體的快速傳播能夠在短時間內建立起來的,認真去說理說知識的人,很難獲得大多數人的興趣和關注,不去看這樣的文章,自然也談不上如何去理解。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很多網民去關注一個事件,優先是在滿足自己"看熱鬧"、找「情緒發泄點」的心理,而並非要通過此事去真探究個醜末寅初,本來放鬆的心態去正襟危坐的聽來龍去脈,辨孰是孰非,還真不是大多數網民的首選項。

群體只會幹兩種事——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能夠吸引眼球的事情,總是越極端越好,能夠引發興趣的觀點,總是越有力道越好,中性的觀點往往不被理睬,相對客觀的分析,則兩邊不討好。

掌握了影響群眾想像力的藝術,也就掌握了統治他們的藝術。

對這句話有深刻理解的就是營銷賬號,知道怎麼把迎合做向極致,只要你愛看,不管是美女圖雞湯偽科學,還是出軌出家做頭髮,內容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流量和變現,傳播只是換取利潤的一種方式,可以不管是不是真有兩千萬人假裝生活在北京,只要兩萬塊錢入賬就是硬道理。

對某些營銷號來說,創意就是個幌子。正襟危坐講故事沒人聽時,乾坤八卦悲情撕裂就會層出不窮,挑戰你的智商和承受力。人血饅頭還可以沿用,豆汁加榴槤的效果也可以試試,反正賣的人自己不喝。抄襲盜用,移花接木,掐頭去尾,斷章取義,無事生非,時空穿越,添油加醋,誇大其詞,拿劇情當真事,拿段子當歷史,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說不出的。甚至可以把這種惡意營銷看作是一種文化傳銷,同樣在意的不是產品的好壞優劣,而是鍾情於拉人頭加訪問量,並且始終受益的只是營銷號的經營者。

群體因為誇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會被極端感情所打動。希望感動群體的演說家,必須出言不遜,信誓旦旦。誇大其辭、言之鑿鑿、不斷重複、絕對不以說理的方式證明任何事情——這些都是公眾集會上的演說家慣用的論說技巧。

講道理是容易的,講知識是困難的。道理永遠是對的是虛的,而知識是具體的,需要積累和實踐的。

強化論點是容易的,形成證據鏈條是困難的。

提出質疑是容易的,進行辯駁是困難的。

替看起來更弱小的一方撐腰是容易的,為較強勢的一方聲援是困難的。

成為網路上的意見領袖有一個很便捷的途徑,就是遵從這些規律,總是去選擇容易的一方來操作。

一直在講道理,聽起來高端大氣,但仔細想想聽了半天也沒有什麼實質的用處。

一直在強調自己的觀點,卻不肯講述自己觀點的出發點和依據,避開細節和引用中可能露出的破綻。

一直當提問一方,把為什麼、怎麼會、恁什麼,不相信當做自己的口頭禪,以懷疑一切的態度去當網民情緒的帶頭者。

一直在為「弱勢」者說話,佔據「道德高地」,從不以對錯當評價,只是強調弱者被欺負。

從長遠看,不斷重複的說法會進入我們無意識的自我的深層區域,而我們的行為動機正是在這裡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時候,我們會忘記誰是那個不斷被重複的主張的作者,我們最終會對它深信不疑。

這句話可以解釋為什麼在新媒體中謠言會那麼容易出現,要麼因為離奇而讓人提升興趣,要麼因為符合自己的心理預期而感到滿足,內容本身的合理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看起來有趣有意思有衝擊力,甚至帶來恐慌感。既然自己看到時是這種心理,那麼也希望分享出去後能得到這種心理的贊同和強化,說起來還是一個尋找支持者的過程。而不停的轉發和複製,也讓這些謠言的源頭越來越模糊,我不記得是哪個公眾號的文章, 我可能只記得是隔壁老王轉發給我看的,這就是謠言藉助朋友圈擴散的方式,而因為朋友們認同,自己也便會信以為真。

另一點更可怕,就是當發現這是一個謠言後,如果自己之前轉發過,那麼大多數人會選擇「沉默」,不想被別人斥責為傳謠者,因此闢謠的消息自己知道了就好,而不大情願去分享,這也就是為什麼闢謠總是無法達到謠言傳播速度和範圍的原因之一。

其實讀書就是在豐富思路,擴展視野,把書里的理論和生活的實際結合,加深對道理的理解和認識,讓生活中的感悟邏輯化、具象化。

很懷念校園時可以自在讀書的時光,但那個時候更多是在接受別人的觀點,而更層次的閱讀也一定是建立在獨立思考的基礎上,用讀書的方式在和作者對話交流。

假如勒龐先生的年代也有朋友圈的話,會不會也要把章節拿出來發表在自媒體上,爭取點贊和打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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