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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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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了痛了,來與蝶共舞一回吧

無能還不算可恥,

可恥的是把無能轉化為兇殘。

——蝶言蝶語

文/若蝶 圖/網路

01

之前看到一條新聞,江蘇一名9歲的男孩,因弄丟了手機被媽媽活活打死,心裡難過得如同要窒息一般,當時就想寫篇文章,但真的不敢下筆,怕自己會傷心不已。

直到看到又一幕悲劇上演,1月27日,福建一位母親,用手機充電器線將上五年級的兒子勒死後,從13樓跳下自殺。我決定不再沉默,如果能用文字喚醒,哪怕一個母親的良知,我也願意去受傷。

為什麼最愛我的人,卻傷害我最深?媽媽,難道你生下我,就為了讓我給你發泄的嗎?

江蘇那名9歲的男孩,一直生活在媽媽的陰影下,當天,孩子找不到手機時,嚇得在路上直哭,他知道又免不了要遭一頓毒打。但他想不到的是,那是他最後一次挨媽媽的打了,如果孩子能預知自己將要被打死,他會不會不告而別,寧願在街頭流浪,哪怕凍死餓死也好過被活活打死。

可憐的孩子是懷著怎樣的恐懼,回到家裡呀。等待他的是人間最慘烈的折磨。為了打他的時候,不讓他哭出聲來,被鄰居聽到。喪心病狂的媽媽陳某用膠帶封住了他的嘴巴,捆住了他的手腳,他像一個木偶一樣,任由媽媽的木棍在身上一次次抽打。

這一打就是五個小時,從晚上6點持續到11點,五個小時呀,什麼樣的憤怒需要五個小時來平息?那是你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呀,你的心就不會痛一下嗎?

02

在這五個小時里,孩子喊不出口,哭不出聲,更無法求饒。因為聽不到孩子的哭叫,所以當媽的下手更不知輕重。

最後孩子有氣無力地說「媽媽,我想喝水」。當陳某端來水喂他時,孩子已咽不下去,水灑在了衣服上。這再次激怒了陳某,「你還裝死!」又是一頓亂棍落下,好像孩子是個不知疼痛的木頭人。

如果你的孩子不是9歲,而是19歲,你還敢虐待他嗎?他會不會憤而奪棍,朝你揮幾下,讓你嘗一嘗什麼是痛,什麼是疼!只是孩子還小,還不能反抗,所以你才敢喪失人性,持強凌弱。

最後陳某打累了,把孩子抱到他自己的床上。孩子躺在床上,靜靜地看了一眼這個他既愛又恨的人,說了一句:「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寫到這裡我的眼淚已泛濫,「媽媽,我不想看到你。」是孩子留給媽媽最後的一句話,也是留給這個世界的最後一句話。

孩子,何其不幸,讓你做了這位母親的孩子!孩子,何其可憐,小小年紀被最親的人毒打致死!

我不知道,這位母親每次回想起孩子對自己說的這句話,心會不會滴血?就算媽媽跪死在孩子的墓前,也換不回孩子的生命,一切悔恨都失去了意義。

03

媽媽,我不想看到你。因為你傷我太深。因為我寧願不是你的孩子。因為我對你已完全絕望。因為,從此以後,我們緣盡至此。

當陳某第二天,發現掉在了地上的孩子,這次不像是裝死,她打了120,但孩子如花的生命,早被她生生掐斷。

對於打死孩子,這位母親給出的理由是:老公不負責任,常年不回家,也不給錢。自己一個人要掙錢養家,要帶孩子,特別不容易。

你活著不容易,怪孩子嗎?你恨老公不負責任,老公是你自己找的,你自己眼瞎,卻遷怒於孩子。難道孩子不是你眼瞎的犧牲品嗎?如果要怪,應該是孩子怪你才對。

你說養孩子不容易,如果不是因為有這個孩子,自己就不會這麼苦。可是是誰讓你生下這個孩子的?難道是孩子自己嗎?是你選擇了要他,卻又怪孩子拖累了你。如果孩子可以選擇,他會願意做你的孩子嗎?

自己的選擇,沒勇氣承擔,反而遷怒給無辜的孩子,這是無能的表現。無能還不算可恥,可恥的是把無能轉化為兇殘。

不可否認,每個脾氣不好的女人,都有不幸的婚姻,和不順的生活處境。但這不能成為你任意責打孩子的理由,孩子沒有義務為你的不幸買單,若加強給孩子,就是一種不道德,一種罪惡。

04

你對孩子好,孩子會記得,你對孩子不好,孩子同樣也會記得。

近日一名北大畢業留美碩士發出萬字長信控訴父母,稱多年被父母過度控制,精神倍受折磨,現在已無法原諒父母。已經12年不回家過年,拉黑父母6年。這種絕決的方式同樣在告訴父母,我不想看到你。

我想,福建那位被媽媽勒死的孩子,如果能僥倖緩過氣來,他睜開眼看到媽媽時,一定也會說:媽媽,我不想看到你。因為你不再是那個生我養我的媽媽,你是世上最可怕的惡魔。

很多時候我們在傷害孩子時並不自知,認為孩子是自己生的,怎樣處置他都行。這種居高臨下的教育方式,是中國式教育的悲劇。

事實上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他有被尊重被呵護的權利。你生下孩子,有義務養大教育他,但沒有權利奴役傷害他。把孩子當作出氣筒,是人格不健全的表現,這樣的男女,沒有資格當父母。不是每個生下孩子的女人,都配被喊作「媽媽」。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你自己種下的苦果,憑什麼要孩子為你分嘗。當情緒失控的時候,問問自己,孩子死了是你想要的結果嗎?如果不是,請你及時縮回罪惡的雙手。

生命本脆弱,你的壞情緒很可能會扼殺一個鮮活的生命。不能控制自己情緒的人,就像一輛失控的汽車,隨時會車毀人亡。等自己發泄完了,悲劇也發生了,再想挽回已回天無力。

漠視孩子的生命和尊嚴的父母,孩子有權利對你說一聲:我不想看到你。因為你是我的惡夢,我的恥辱,我永世難愈的傷痕。但願我從不認識你!

作者:若蝶,一隻傳播正能量的蝶,左手文字,右手煙火。在文字的世界裡浪跡天涯,在煙火的生活里安之若素。 公眾號:若蝶翩翩(ID:tym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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