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鐵腕處理「秘魯華工案」
鴉片戰爭使中國大門洞開,清政府不得不屈服列強壓力,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其中一項是允許華工出洋做工。因為列強此時需要招徠大量中國廉價勞動力,以滿足黑奴貿易被禁止後各國殖民地對於勞動力的需求。清朝開禁之後,葡、荷、西、英、美、法等國家的「人口販子」開始以「豬仔販運」、「苦力貿易」、「賒單苦力」、「合法招工」等各種非法、合法手段,從中國沿海各地掠賣華工到南美洲、大洋洲和太平洋各島做勞工。各地華工受到殘酷迫害與壓榨,成為變相的奴隸,許多人死於非命。
華工的悲慘遭遇,引起了中外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強烈憤怒。由於允許華工出洋,清政府對華工的態度自然也有所轉變,開始關注海外華工的生存狀況。秘魯是擄掠、虐待華工的主要國家之一。1867、1869年總理衙門先後接到由美國公使轉來的秘魯華工求援稟文,曾有要施以援手的表示。李鴻章也早在1870年就關注過海外各國虐待華工問題,曾建議總理衙門在日本長崎派員,兼充各港領事,以資聯絡邦交,保護華僑。1872年,李鴻章得知一艘拐運華工的秘魯輪船在日本被扣後,立即憤怒地表示由於秘魯與清政府並未建交,更無有關販運華工條款,所以秘魯販運華工純系非法,建議清政府派員赴日會審。
1873年10月,秘魯代表葛爾西耶來華商定兩國通商條約事宜,總理衙門要求李鴻章與葛氏談判時提出,由於秘魯虐待華工,其應將華工全部送回中國,並且聲明不再招募華工,然後雙方才能商議兩國立約問題。李鴻章判斷,要求在華招工是秘魯此次提出立約的主要目的,所以要藉此嚴定有關章程、「以除民害」。對總理衙門的指示,他表示嚴格遵守,並主張對秘魯的無理、過分要求「據理斥駁」、「內外一意堅拒」。
從10月下旬起,李鴻章開始與葛爾西耶談判。談判中,葛氏矢口否認秘魯虐待華工,說是傳聞失實、報道有誤,反說秘魯一貫保護華工,並提出中方可以派人到秘魯調查。對此,李鴻章出示了種種證據,斥責秘魯為「無教化、無禮儀」之國,虐待華工已為西方各國共知,更引起中國民眾的強烈憤怒。同時他將計就計,表示同意派人到秘魯調查華工狀況,等查明華工狀況後再決定是否與秘魯立約。這一招果然厲害,葛爾西耶不得不出爾反爾表示反對,並以中斷談判回國相要挾。李鴻章態度依然強硬,談判陷入僵局。由於是秘魯急於與清政府立約,主動提出要與中國談判,所以葛爾西耶暗中請英國駐華公使來津勸李鴻章妥協,勿令葛氏返國,此建議也為李鴻章明確拒絕。看到李鴻章不為所動,葛爾西耶便於12月中旬離津赴京,想活動其他列強一起向總理衙門施壓。李鴻章對他說按照慣例,封河後自己將回到省城保定處理直隸省政務,公務繁忙,只能在第二年春回天津時再商談立約之事。這樣,雙方談判遂告一段落。
1874年5月,葛爾西耶又回到天津與李鴻章重新談判。經過一番唇槍舌劍,雙方終於議定《會議查辦華工專條》草案,而後開始談判通商條約事宜。雙方均有準備,各有方案,最核心的問題是秘魯能否與其他列強一樣「利益均沾」,而李鴻章堅決不同意此點。葛氏見李鴻章毫不動搖,又活動其他列強向總理衙門施壓。在列強壓力下,總理衙門傾向妥協。這時李鴻章見得不到總理衙門的支持,遂在6月底與葛爾西耶簽訂了《中秘查辦華工專條》與《中秘友好通商條約》。在這兩個條約中雙方各有讓步:秘魯要求的與西方列強既得利益「一體均沾」被寫入條款,這是中方原本不同意的。但在中方堅持下,秘魯原來不同意或不甚同意的一系列保護華工的措施也被寫入條款。如規定中國派員到秘魯調查華工狀況,華工在秘魯享受寄寓該國其他外僑的一切權益,華工受到僱主虐待可向當地政府或法院控告,秘魯政府有保護華工和督促僱主履行同華工簽訂的合同的責任,合同期滿應出資送其回國,秘魯船隻不準在中國口岸誘騙運載華人出洋,違者嚴懲。
1875年7月,秘魯派遣特使愛勒謨來華換約。事前,李鴻章已派陳蘭彬、容閎秘密到古巴、秘魯調查華工情況。李鴻章得知中、秘簽訂條約後華工在秘魯依然受到殘酷迫害,非常氣憤。他在給總理衙門的信中怒不可遏地寫道:自陳、容二員節次分往詳查,始悉該國虐待華工甚於犬馬,受虐者自盡者不知凡幾。凡有血氣之倫,莫不切齒。
由於秘魯言而無信,所以他提出如果不在照會中「剴切議明即含混與之換約,則是從前既往之華工不能使生,而隨後復往之華工又將就死,而十數萬日在水火、喁喁待援之人更無來蘇之望矣」。因此他認為不能就此與秘魯換約,提出保護華工的換約附加條件,即或加訂條件,或添用照會,然後再與以前簽訂的條約一併互換。對李鴻章的提議,愛勒謨以自己只來換約、未被授權其他事宜表示拒絕,並且提出根本不應討論此事。在談判中,由於李鴻章等態度強硬,愛勒謨甚至拂袖而去,私下又找一些列強駐華使節為其說項,由他們「擔保」愛勒謨在換約後交出照會。但李鴻章毫不退讓,經過將近一個月的反覆爭辯,終於迫使愛勒謨以過照會的形式保證秘魯切實保護華工。8月7日,愛勒謨交出照會,中秘條約同時在天津正式互換。李鴻章當然明白僅憑條約無法約束秘魯,所以上奏朝廷立即派員出使秘魯,隨時保護華工利益。朝廷接受了李鴻章的建議,決定派陳蘭彬為出使美、西、秘三國大臣,容閎幫辦一切事宜。
在中秘交涉中,李鴻章「一反常態」地據理力爭,表現出少有的強硬,維護了國家、民族的利益與尊嚴,這固然是因為秘魯是小國沒有堅船利炮的緣故,但是李鴻章在這件事情上的表現的確是值得稱道的,這也算是李鴻章外交生涯中少有的「經典之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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