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果農蘋果款的果商終於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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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在全縣冬季嚴打整治專項行動中,洛川縣公安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始終將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近日與縣人民法院聯手成功偵破兩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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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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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9月22日,洛川縣公安局先後接到縣人民法院移交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亮(男,46歲,廣東省惠州市人,果商)於2014年在我縣石頭鎮購買了50餘戶果農蘋果,但未付清全部果款,欠賬達130餘萬元。2016年果農將李旭亮起訴至洛川縣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後,進入執行程序,但該李拒不執行判決涉案標的30餘萬元,並外逃。犯罪嫌疑人姚某春(男,52歲,湖南省臨湘市人,果商)於2015年在我縣永鄉鎮購買了60餘戶果農蘋果,共欠果款170餘萬元,2017年被果農起訴至縣人民法院,該姚未執行涉案標的35萬餘元,並外逃。接到案件後,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抽調精幹警力與縣法院聯合,抓捕犯罪嫌疑人,為受害群眾挽回損失。
2018年1月5日,偵查員在縝密偵查中獲知線索:李某亮、姚某春2人均在廣東省出現。兵貴神速,縣公安局立即組織民警連夜趕赴廣東抓捕犯罪嫌疑人。抓捕組成員不顧長途跋涉,連日作戰,於1月6日20時,將藏匿在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市場內的犯罪嫌疑人姚某春成功抓獲。在陰雨連綿的廣東,偵查員沒有休息,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調取了李某亮名下轎車軌跡後,以車找人,於1月8日在惠州市警方的配合下,快速在惠州市博信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將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抓獲。兩起影響果農利益和法律權威的案件成功偵破。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姚某春、李某亮對他們拖欠果款並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洛川縣公安局已依法對姚某春、李某亮依法刑事拘留,追繳返還果款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洛川縣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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