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檢方同意延期審判 不反對嫌犯提出抗辯動議
當地時間1月31日,美國聯邦檢察官表示他們不反對涉嫌綁架致死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律師此前提出的延期審判的要求。
封面新聞報道,26歲的中國訪美學者章瑩穎,畢業於北京大學。她於2017年4月前往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IUC)交流學習。2017年6月9日,章瑩穎坐上一輛黑色土星轎車後失蹤。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於6月30日逮捕嫌犯克里斯滕森,之後克里斯滕森被控以綁架罪和殺人罪。2017年7月3日,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美國嫌犯克里斯滕森首次出庭接受聆訊。
「美國政府明白被告在被尋求死刑後想要修改或者完善即將提交的動議」,聯邦檢察官米勒(Eugene Miller)和費雷思(Bryan Freres)寫道,還表示他們不反對被告繼續提出抗辯動議。
檢方繼續表示,他們一直也將繼續與嫌犯律師團隊商談控辯雙方還需要多少時間才做好準備開庭。
不到兩周前,美國司法部部長傑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簽署的文件顯示,聯邦檢察官決定對章瑩穎案嫌犯克里斯滕森尋求死刑。
圖為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美國嫌犯克里斯滕森。(圖片來源:中新網資料圖)
當時嫌犯律師代表帕頓(Tom Patton)就表示,「檢方尋求嫌犯死刑讓我們感到非常失望。尤其是對一個才從伊利諾伊大學畢業的年輕學生而言,他此前沒有犯罪記錄。而伊利諾伊州和其他所有文明世界一樣,對一個更適合在州法庭審理的刑事案件來說,這裡的公共政策拒絕極刑」。
嫌犯律師團隊還向法庭提出申請,表示檢方尋求嫌犯死刑會讓他們申請審判再次延期。
此案正式審判日期原定於2月27日。但此前檢方同意嫌犯律師將2月12日的審前會議改為聽證會來討論時間安排。
此前,從章瑩穎案援助律師王志東處獲悉,章瑩穎案法官作出全面駁回嫌犯克里斯滕森方要求禁止專家證人作證的動議的決定。
2017年11月15日,章瑩穎綁架致死案審理法官布魯斯曾出具命令,要求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將所有法庭科學證據的分析和專家證人證詞的摘要,不晚於2017年12月15日提交給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團隊(以下稱辨方)。
2017年12月31日,辯方向法庭提交動議,要求禁止所有專家的作證,包括基因和血液專家、電子證據專家、指紋鑒定專家、錄音錄像專家、警犬專家、手機記錄專家、語言專家和中國文化專家。辨方的說辭是檢方沒有在規定時間之內,按照聯邦刑法規定第十六條提供足夠的文件。
2018年1月9日,檢方向法庭提交了檢方的答覆。檢方聲稱,他們不僅按照第十六條提供了所有必須的文件,而且超過了法律和規定的要求,在很多場合提供了更多的文件。2018年1月17日法官作出命令,全面駁回辯方的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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