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纏訪不歸路
近日,光山縣公安局民警通過對犯罪嫌疑人李某蓮近10年來無理纏訪鬧訪訛取錢財行為進行縝密偵查,鎖定其犯罪證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該李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自200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蓮以光山縣人民法院對其借貸款判決執行不力、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致其耳聾、人事局將其工齡遺漏9年等種種不正當理由為借口,多次赴京纏訪製造負面影響,籍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經光山警方調查,鎖定李某蓮上訪反映問題事實。1997年,李某蓮夫婦借給官某現金29900元並約定利息,2000年官某償還10000元,2004年官某夫婦死亡後部分債務尚未償還,2006年光山縣人民法院對官某兩處房產拍賣,所得款項除去償還銀行貸款,剩餘20000元還給李某蓮,李某蓮和官某債權債務關係因官某夫婦死亡就此不復存在。李某蓮沒有得到相應的借款利息,多次到信陽、北京上訪。2008年乘中國舉辦奧運會時機,李某蓮多次重複赴京上訪,為了社會穩定,光山縣人民法院滿足其無理要求,被迫支付現金80000元;從上訪中嘗到甜頭,李某蓮舊事重提。1999年4月,李某蓮因販賣杜冷丁被光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刑事拘留,後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該李編造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致其耳聾,多次以此為借口無理赴京纏訪。2013年2月,為打消李某蓮纏訪的念頭,光山縣公安局聘請武漢同濟司法鑒定中心耳科專家給李某蓮耳朵予以鑒定,證實其耳聾屬陳舊性的,不可能是外力毆打所致。經調查,李某蓮自幼有耳聾痼疾,其親戚和熟識的同事都送其外號「聾子」,以耳聾為幌子纏訪,其目的昭然若揭;為化解李某蓮信訪案件,光山縣公安局專門舉辦了由資深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李某蓮親友同事及公檢法法律業務骨幹參加的聽證會,對李某蓮提出的上訪理由逐一論證,一致認定李某蓮上訪屬無理要求。李某蓮不聽勸阻,此後仍多次在全國「兩會」及國家重大活動期間赴京非訪,要挾公安機關支付其346.2萬元巨款,光山縣公安局堅持正義其不法要求未能得逞。在赴京纏訪期間,10年來李某蓮先後被警方行政拘留4次、8次予以訓誡;李某蓮提出的光山縣人事局將其工齡遺漏9年,經調取人事工作檔案和調查相關證人,其提出的所謂工齡遺漏屬無稽之談。
每次赴京纏訪鬧訪時,李某蓮原工作單位光山縣房管所為息事寧人滿足其貪慾,得到好處的該李貪念日益膨脹。李某蓮曾經在和接待她的民警聊天中無意中透漏:「到了兩會和國家重要節日,我不到北京溜一趟,就覺得渾身不舒服」,一語道破天機,可見其纏訪牟利已到了恬不知恥的病態。
1月16日,李某蓮冒用她人居民身份證再次赴京無理纏訪,北京市公安局查清事實後給予其行政拘留3日。光山警方聞警而動,對李某蓮的多次纏訪行為深入調查,依法對其予以刑事拘留。10年無理纏訪鬧訪,耗費國家各級機關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陰暗的心理促使其走上這條不歸之路,等待李某蓮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來 源:光山縣公安局
編 輯: 王磊 劉蘭蘭 主 編:李本全


TAG:平安光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