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不禁槍,老百姓隨便買,僅廣東省私人槍支過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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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民國時期的中國,有許多光怪陸離的事物,比如娼業合法,一夫多妻,鴉片專賣,還有一個就是持槍自由。
圖為民國時以家庭為單位的武裝
民國初年,各地混戰,老百姓為了自保,自發組成武裝團體,擁有武器這個可以理解,但是一點管制都沒有,僅廣東一個番禺縣就有民槍18萬支以上,整個廣東省的私人槍支過百萬,這是個什麼概念?
民國時還有走街串巷的造槍販
這個是有歷史原因的,因為中國自古以來就有保甲和團練的傳統,到了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發表過《在廣州農民聯歡會的演說》中,在文中孫中山是公然鼓勵農民持槍自衛的。因為辛亥革命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民軍的力量,才得以對清朝形成壓力而獲得成功的,所以當年很多地區政府對民間購買槍支是許可的。
連小孩子都有土火槍
其後的蔣介石也允許民間老百姓持槍,他覺得民間持槍分為兩種,一種是可控制的民間力量,一種是失控的武裝集團,民間持槍是自衛,沒有造反的想法,是可行的,而武裝力量是動機不純的,這個是要打擊的,比如1924年的廣州「商團叛亂」事件,這個力量背後有外國人的支持,所以進行了鎮壓。所以為什麼戰爭年代有很多游擊力量,就是因為民間有很多武器,只要稍加搜羅一下就能武裝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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