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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疼!這倆人因從事網約車經營被諸城市交通局罰款10000元!

楊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

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被處罰

2018年01月25日,楊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輕微)的案

處罰名稱:楊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輕微)的案

處罰類別1:罰款

行政相對人名稱:楊XX

處罰機構:諸城市交通運輸局

決定日期:2018/01/25

地方編碼:370782

處罰事由:楊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輕微)

處罰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

處罰結果:10000

黃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

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被處罰

2018年01月25日黃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輕微)的案

處罰名稱: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輕微)的案

處罰類別2:罰款

行政相對人名稱:黃XX

處罰機構:諸城市交通運輸局

決定日期:2018/01/25

地方編碼:370782

處罰事由:黃XX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輕微)

處罰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

處罰結果:10000

還沒有取得合法手續的網約車司機師傅們需要注意了:

濰坊市於2017年7月12日印發《濰坊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過渡期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從2018年1月1日起,對違反《細則》規定和要求的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沒有取得合法手續的網約車司機一旦被查處,將面臨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規定,待網約車平台公司在濰坊市取得線下經營許可後,符合規定條件的網約車,即可申請辦理網約車運輸證。平台、車輛、駕駛員都辦理好證件,還需向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進行報備後,方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目前已經有6家網約車平台公司在濰坊市取得了經營許可,分別是:重慶呼我出行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北京飛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網路(天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深圳萬順叫車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北京易到用車。被大家所熟知且使用率最高的滴滴快車至今未提交《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審批手續。

擴散提醒!別再跑「滴滴」了!小心被罰!

來源:深度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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