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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到男朋友家,他媽媽做了幾桌菜,吃完以後我決定嫁給他

我今年27歲了,在一家外貿公司做銷售。底薪不太高,才3000,但外貿都是做金額比較大的單子,所以提成也比較可觀。基本上每個月的工資收入能達到2萬以上,有的時候甚至能達到5萬多。

我有一個相處了3年的男朋友,比我大2歲,他的工作是交警。每天風吹日晒,晚上經常還要執勤,非常辛苦。工資卻不高,每個月才4000多,也才剛夠一個月的生活開支。在房價2萬一平米的現在,買房子結婚根本不可能。他的父母都是普通人,沒有存款,在買房子上根本幫不了忙。

我曾勸他換份工作,努力幾年也能收入高一點。但是他很熱愛他的工作,不願意換,為此我們也爭吵過好幾回。

他長得高大帥氣,穿上警服像明星一樣,當初我也是被他穿警服的樣子迷住了,動了心。他也是一個很負責任的男人,3年以來,對我呵護有佳。

他今年29歲了,家人很著急,催他在30歲之前早點結婚。元旦那天他趁著放假時,買了戒指向我求婚。我當時其實很猶豫,但還是接受了他的求婚。我其實真的很愛他,只是想著他能先買房子再結婚。

我答應了他的求婚之後,他帶我回家見了他的父母。他的媽媽提前準備了好幾天,給我做了很豐富的菜。

在他家裡的兩天,我看得出來他的父母很喜歡我,真心實意是對我好。每天都能花心思給我做好吃的飯菜,我真的很感動。

我心裡暗暗決定,這一輩子,他就是我最正確的選擇。結婚的房子我自己來買,只要能和他一生一世一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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