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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艷芳日賺50萬炒房賺15億,張子強為什麼還要犯罪?真相值得深思

賊寇張子強,素有「賊王」之名,不管他這個「賊王」稱號是否有水分,他所做的那些壞事確實是轟動一時的。隨著1998年12月來自大陸的一聲槍響,張子強正式成為了歷史,而他的故事,將是個非常好的反面教材。

為什麼這麼說呢,如果拋開張子強做的那些壞事不看,他和羅艷芳其實是一對非常配的夫妻,男方有膽有識,女方智謀過人,而且夫妻恩愛,心齊即可斷金,可惜,偏偏這樣的兩個人雙雙誤入歧途。

羅艷芳素有才女之名,為她寫過書的作家羅石賢曾在書中這樣寫,此女才華不凡,曾一次出手轉手賣貨,足足賺了近五十萬,這樣的一個女子,何至於淪落到跟張子強一起去幹壞事來謀財的地步?

甚至還有報道記載,張子強搶來的大部分錢財被極具眼光的羅艷芳拿去投資了香港房產,不僅以此逃過了警方的凍結財產,還將不到五億的本錢變成了近20億的財產,最後遠遁美國。

說實話,這樣一個女子,如果好好勸說丈夫張子強,走正道,辦公司,做生意,無論如何都不至於落到非得死一個的地步,自此陰陽兩隔。若能潛心悔過,說不定如今香港又多一個富豪?

隨著一聲槍響,張子強伏法,羅艷芳身懷十幾億資產,香港警方卻無能為力

羅石賢在書中目錄第一行就這樣寫,可見羅艷芳確實是個不凡的女子,但這樣一個奇女子,偏偏對當時的小流氓張子強情有獨鍾,後來據羅艷芳說,張子強一直心有抱負,不甘平凡,為此做賊也在所不惜。而在家裡,一向以張子強,為首,做了怎樣的決定她都會支持。

她對張子強說:既然你志於此,我就站在你身後,把你培養成最大的賊王。

從此,這對夫妻雙雙誤入歧途,走上了不歸之路。

1997年年底,不聽羅艷芳反覆勸告的張子強還是跑到了大陸搞事情,結果落入大陸警察之手,羅艷芳故技重施,請媒體造勢?不好意思,香港市民也不傻,對於這個惡貫滿盈之人,難道還要幫他?請香港知名律師,嗯,可以,花了不少錢,結果在法庭上被原告律師炮轟到啞口無言,法律完善的大陸,不會有留給惡人的活路。

對於這段歷史,世人應引以為戒。就算你再有才華,不甘寂寞走上犯罪的路,這盛世也饒不了你。無論如何,這個已成為歷史的失敗男人的例子,都值得世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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