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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欲擴大CFIUS許可權,美中交易恐面臨更嚴格審查

美國國會議員正採取行動,試圖遏制美國公司對海外投資方的技術轉移,此舉可能給那些希望同中國大力發展合作關係的美國企業帶來麻煩。

2017年10月,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眾議員Robert Pittenger在國會山。

美國國會議員正採取行動,試圖遏制美國公司對海外投資方的技術轉移,此舉可能給那些希望同中國大力發展合作關係的美國企業帶來麻煩。

在白宮的支持下,美國參眾兩院正在制定一個兩黨聯合法案,將擴大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S.,簡稱CFIUS)的權力。CFIUS是一個跨部門機構,負責對可能涉及敏感技術流入對手國家的交易進行審查。當前的CFIUS章程並不針對任何具體國家,不過近年來常常把重點放在涉及中國的交易上。目前CFIUS可以建議總統阻止外國實體收購美國公司多數股權,而按照新法案,CFIUS對只涉及少數股權和合資公司的交易也可以做出類似的建議,此外還包括被CFIUS認定為涉及「新興技術」的交易。

如此一來,幾家美國大公司的一些合資公司計劃就必須獲得CFIUS的批准,這可能影響到業務前景。這些合資公司有的在美國,有的在海外,都涉及共享美國技術。

舉例來說,IBM Corp.去年與中國萬達網路科技集團(Wanda Internet Technology)達成協議,共享前者Watson人工智慧系統的雲計算技術。這項計劃的目的是要把IBM技術嵌入中國的商業基礎設施,從而引導中國客戶在尋求未來增長時轉向IBM。

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 GE)和微軟(Microsoft Co., MSFT)等其他美國大公司也出於類似的理由將中國視為重要市場。

IBM等公司表示,《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將損害美國公司的全球競爭力。IBM負責政府和監管事務的副總裁Christopher Padilla近期在美國參議院的一次聽證會上說,無需面對類似監管限制的外國競爭對手會抓住全球市場上的機會,而美國公司只能幹瞪眼。

法案的支持者不以為然,他們預計這項法案可能在今年晚些時候簽署成法律。法案的起草人之一、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眾議員Robert Pittenger在一份電郵中表示,他擔心近期在參眾兩院作證的一些證人存在嚴重的經濟利益衝突,使這些證人無法客觀地評估美國面臨的安全威脅。

Pittenger舉例說,IBM、微軟和通用電氣的業務模式已經導致一些軍事應用技術轉讓給中國,這些技術可能促進了中國軍隊和情報機構的現代化。法案的支持者表示,法案對出口監管起到補充和強化作用,而不是對這些規定的重複。

IBM和其他反對這項法案的公司雖然承認存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擔心,但建議利用現有的出口控制來對抗中國,而不是擴大CFIUS的許可權。IBM沒有回覆記者的置評請求。

通用電氣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雖然支持CFIUS職責調整的提議﹐但同樣重要的是﹐任何改革都應該有助於美國在吸引海外投資方面的傳統領導地位﹐保持美國公司在全球的競爭力,而不是複製當前限制出口的成熟機制。通用電氣未接受採訪。微軟不予置評。

幾位安全專家稱﹐中國通過在美國科技公司中持有少數股權或建立聯合許可合資公司的方式來繞開限制。

柯林頓(Bill Clinton)政府時期負責管理出口的商務部副部長William Reinsch指出﹐中國對於收購技術制定了一套非常複雜且嚴密的計劃﹐而且事實是美國有人願意出售技術。

對許多注意到中國在CFIUS評估過程中輕易鑽空子的人來說﹐這項法案是在一場可能愈演愈烈的鬥爭中所能做到的最起碼的工作。從2014年至2016年﹐CFIUS出於國家安全考慮阻止了10項交易;最近幾年中國在接受評估的交易中佔據了最大比重。

美國反知識產權竊取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Theft of 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聯席主席、前美國國家情報總監、海軍上將Dennis Blair稱﹐美中之間有一場貿易大戰,坦白地說,這場仗來得太遲了。他表示﹐目前涉及的關鍵技術包括人工智慧、數據挖掘和模式識別。

法案的支持者提到了近期因為涉及向中國開放關鍵技術而理應加強審查的交易,如2016年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MD, 簡稱AMD)與中國天津海光先進技術投資有限公司(Tianjin Haiguang Advanced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成立合資公司的交易,後者獲得了英特爾公司(Intel Co., INTC)的晶元技術。天津海光未回應記者的置評請求。

AMD發言人Drew Prairie在電子郵件中說,一些評論人士對這家合資公司存在誤解,因為美國政府已經確認這項交易中涉及的技術不限制出口,他指的是美國商務部的出口控制規定。對於CFIUS的改革法案,Prairie表示,AMD贊成加強安全,但希望能確保不產生意外後果。天津海光的最大股東曙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Dawning Information Industry Co.)未回覆記者的郵件。

許多企業支持這項法案,包括軟體製造商甲骨文公司(Oracle Co., ORCL)、電信公司愛立信(Ericsson Inc., ERIC)、鋼鐵製造商Nucor Corp. (NUE)以及火車設備製造商Greenbrier Cos. (GBX)。許多公司表示,CFIUS權力擴大後,將為美國公司與中國公司的合作設置必要的基本規則。

有些公司擔心,公開支持這項法案會讓自己惹上麻煩,當然不是在美國,而是在中國。這些公司不希望被中國拒之門外,他們失去將是達成交易的機會,還有在蒸蒸日上的中國市場銷售產品的機會。

一家大型美國科技公司的高管表示,由於害怕遭到報復,他們只能默默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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