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全款買的房,老婆要加名字我同意了,可她竟然還要求……
我跟老婆是相親認識的。我今年32歲,她比我小5歲,我這個年紀還沒結婚,也是自己把自己耽擱了。年輕一點時總想著先立業後成家,可事業打拚得不錯了,人也被歲月摧殘了,頭髮掉了不少,看起來有點顯老。
沒結婚前,我房子車子都已經全款買了,老婆是個幼師,也是相親了好多次,但都相不中,可能我的條件還不錯吧,她就答應跟我相處看看。我對她還是很用心的,每天接她下班,然後吃飯看電影約會都是我花錢,還給她買了大幾千的項鏈和衣服,我真的是奔著結婚去的。
我們在一起半年,感情已經很穩定了,於是商量著結婚。她一直都知道房子是我婚前就全款買好的,為了表示誠意,我答應領證後加上她的名字。一套房子兩百多萬,我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應該算是很高的誠意了吧。
我們定的是1月8日領證,7日晚上,她在微信上聯繫我,問我是不是領證了馬上就去房產局加名字,雖然我心裡認為有些倉促,但想著她可能也是想有安全感,就回到:「當然,領完證就去房產局。」她猶豫了半天,說有事想跟我說,我讓她直說,她說她希望我在房產證上除了加上她的名字,還加上她媽媽的名字,說是想有個保障,怕以後我們萬一離婚了。她再三保證說她媽媽不會要房子,只是想安心。
聽完她說的,我真的不能理解。我要娶她,所以加她的名字我可以理解,但加上丈母娘的名字是什麼道理?房子是我自己買的啊。本來結婚的所有酒席就是我出錢訂的,我還給了她們家18萬彩禮,加上買首飾、衣服之類的也花了大幾萬。我直接跟老婆說這個要求我滿足不了。
她說我要是真心想跟她結婚,就不該拒絕,說她媽媽又不是真的要房子,只是想多給她加一層保障,可我覺得她這樣壓根就不信任我們的婚姻,而且有點坑我。無論她怎樣保證,我都沒同意。她最後直接說不同意就不去領證了。
我跟她相處這麼久,花的錢已經不少了,我是真心想好好結個婚,你們說她這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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