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加班時突然接到送餐電話,開門發現是分手十年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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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凌晨四點,我接到一個電話。
「餓了么?」
我愣了一下,條件反射地應著:「是啊。」
「吃點什麼呢?」對方是個聲音甜美的女孩,我確定我不認識這個號碼,而她卻隨意得像是每天打電話給我一樣。
「那個……你是?」
「王小明!」對方似乎有點生氣,「你丫是不是寫東西寫傻了啊!」
「對不起對不起……」我更迷糊了,她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那個要跟你結婚的倒霉蛋,快點,說,想吃什麼?」
「不用了……吧?」我小心翼翼地說,「我吃外賣就好。」
「又找揍呢吧,外賣重油重辣的,你想吃死你自己啊!這樣,我做壽司和叉燒面過去,你還想吃點什麼別的么……抹茶冰淇淋怎麼樣?」
「哈?好……我是說,你是方暮晴?」
「是……王小明,正經的,你快點睡一會兒,稿子再重要也沒有身體重要,你看你連我都快不認識了,乖,躺一會兒,我馬上就到。」
「哦,好。」
放下電話,我有點愣,也有點慌。
是方暮晴的聲音沒錯,可是我們倆,早分手了啊。
2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這樣或那樣的女神,方暮晴之於我就是如此。
高中的時候,她坐在我前桌,樣子平平凡凡的,可是頭髮總是很乾凈,有一種好聞的氣息,頸子很白,在我眼前晃來晃去。
那時候全班的男生都喜歡林霜雪,高高在上的學霸班花,只有我喜歡方暮晴,儘管她總是把五塊錢往我桌上一拍,兇巴巴地說:「王小明,我要吃雪糕。」
我有多喜歡方暮晴呢?連她吃雪糕的樣子,我都覺得好看,眼睛眯起來,彎彎的,左臉頰有個酒窩。
方暮晴平時細聲細氣的,只會對我一個人兇巴巴的,讓我快點寫作業,差遣我給她買雪糕去,因為我是她男朋友。
高一那年軍訓結束的時候,我跑去跟她表白。那時候她什麼都不懂,是個男孩子都會讓她臉紅半天,我也什麼都不懂,結結巴巴地說了半天,也只是「我會對你好,很好很好」。
方暮晴沒有說好,也沒有說不好,可從那天起,她會給我帶便當,下課的時候會跑來兇巴巴地問我作業寫得怎麼樣了。在冬天,我會把她的手放進我校服口袋的時候,偷偷紅著臉笑。
我就想,這就是愛情了吧。
3
方暮晴不像其他女生一樣有各種各樣的特長,每到藝術節之類的活動的時候,她就會偷偷地躲在人群之外,和我一起吃她做的小曲奇和巧克力。
是的,方暮晴她爸是個厲害的西點師父,他既沒去過法國也沒去過美國,可是五十年前,方記西點的招牌在本城就已經是響噹噹的了。
方暮晴和她爸爸、爺爺一樣,會做很香很香的曲奇和蛋糕。後來上了大學,方暮晴已經會做世界各地各式各樣的菜肴了。所有人都說我有福氣,這福氣的最開始,就是課桌下面,她偷偷遞過來的巧克力。
方暮晴沒有參加高考,而是去了一所廚師學校。
我很鬱悶,因為那時候有個特別火的小說,男主為了和女主一個學校,少寫了二十分的大題,我想我也可以呀,方暮晴一本書拍在我頭上,「沒出息。」
沒出息的王小明最終去了離方暮晴很近的一所醫科大學,騎車通過一條爬山虎繁茂的小路,只要十分鐘就到了。
發分的時候我整個人都是輕飄飄的,連回家被我媽用一本牛津詞典砸在頭上的時候都是這種感覺。報志願時她只填了北大,那是她從小的夢想,而我的夢想是和方暮晴在一起,於是,我以北大的分數被一所普通一本錄取了。
「你必須和那個小妖精分手!」我媽歇斯底里地喊。
我想:都什麼年代了,還小妖精小妖精的,您也不嫌瘮得慌。
不過,當時我只是安安靜靜地撿起書,回答:「誰也不能阻擋我和方暮晴在一起。」
4
大學時代,方暮晴迅速成長為一個漂亮的女孩子,她很白,身材纖瘦,學會化妝之後,整個人都像會發光一樣。她總穿一件桃紅色的毛衣,裊裊婷婷地走過我們那個男女比例7:1的學校,然後把便當放在我面前,粗魯地說:「快給老娘吃光!」
那年方暮晴二十歲,時常把眼線畫在眼皮上,她不懂怎麼表達自己的感情,只會用一個晚上時間做便當,然後讓我全部吃光。
林霜雪和我在一個學校,依舊是很出挑的女孩子,總是跑來找我干這干那。我們是校園廣播站的,時常一起錄音,方暮晴有一次撞見了,把便當放下轉頭就跑。我去追她,在校門口才勉強拽住她,氣急敗壞地問:「你跑什麼!」
別說我倆沒什麼了,就算我倆有什麼,你丫是個正房啊!
方暮晴的眼睛紅得像個桃子,甩開我的手就走,她是那麼高傲的姑娘,只在我面前落過這一次淚,卻一滴一滴進到我心裡。
後來她在日記里寫:王小明,如果有一天你不愛我了,你不要讓我知道,你要騙我,就當是可憐我。
那時候我們已經分手很久了,我捧著她的日記,就像被呼嘯的北風驟然擊中心臟,整個人都像死了一樣難受。
我的姑娘,我這輩子唯一愛過的姑娘,我不許誰去可憐你,一點點都不允許,你這輩子就應該驕傲自信,趾高氣揚。
5
研一那年,我跟方暮晴提出分手。
那時候,我還在讀我的醫科,方暮晴已經工作了好幾年,管著家裡日益壯大的西點生意。我們本來住在一起,可是自從和林霜雪一起參加過一次醫療救援活動之後,我就從我們合租的小屋搬出去了。
而在那之前,方暮晴已經三天沒回家了。
分手沒什麼特別的理由,無非是價值觀的衝突,我是個學生,我很窮,且酸,而她的朋友她的生活,充斥著太多社交和混亂,爭吵和循環往複的冷暴力已經讓我們彼此厭倦。
我們在大馬路上見面,一點也稱不上浪漫。
「好呀,既然相看兩生厭了,就別彼此折磨了,」她說,「好聚好散吧。」
那時候我忙於找工作,還穿著蹩腳的西裝,像每個小說里可鄙的三流貨色,而她妝容精緻,穿著BUBERRY的風衣,只有手裡提著個不合時宜的保溫桶。
「再見。」
「滾吧!」
我走到一半的時候,忍不住回頭,看見她把手裡的保溫桶隨手扔到垃圾桶里——那是四年前我們倆一起買的,她說要在我們婚禮上當吉祥物。
可是,不會有我們的婚禮了。
6
十年後的深夜,我在屋子裡,等了又等。
當然沒有任何人過來,那也許,只是我的一個夢。
十年前,我沒有找到任何工作,因為一次醫療事故,我不幸感染了HIV,拿完化驗單的時候,覺得整個世界都崩塌了。
我是個醫學生,我很清楚我要面對什麼。
我坐在馬桶上,想了又想,覺得還是自己去消化這件事比較好,你看手機屏幕上的方暮晴,她那麼年輕好看,她應該有萬里無雲的未來。
我退掉了買好的戒指,開始故意對她冷暴力,和她分手之後,一個人離群索居,寫字為生。
我的每個故事,都有個叫晴晴的女孩。
寫來寫去,悲歡離合,不管故事如何坎坷,晴晴一定會有個圓滿的結局。
那些年,我給不了你的幸福,就在故事裡全都還給你吧。
媽媽前年走了,她已經糊塗了,拉著我的手說:「晴晴那小丫頭怎麼不來看我?分手?胡說,你那麼喜歡她,你跟別人過不了日子的。」
最近已經發病了,我就把房子賣了,一個人到這個城市等死。
天快亮了,我開始突然有個猜測:這個電話,會不會是從平行時空打來的?
在那裡,王小明沒有參加什麼該死的醫學救援,畢業,做了一名不收紅包的醫生,每天吃很多方暮晴做的菜,把自己喂成了一個幸福的死胖子,然後臨近婚禮的時候,焦慮地開始減肥。
我去柜子里,取出一個舊舊的保溫桶,輕輕把它抱在我嶙峋的瘦骨間。
如果有平行時空,那該多好啊。
王小明和方暮晴,永遠在一起。
7
方暮晴做好了壽司和叉燒面,又盛好了抹茶冰激凌。
然後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化好妝,就像要出門一樣,坐在客廳的掛鐘面前。
然後等待著時針,一點一點把約會取消。
沒有什麼平行時空,只有一個要結婚了的女人。
她臨近婚禮才知道,家裡的餐廳之前周轉不靈,是王小明出錢填補了窟窿。他還死活不立借據,只拿走了一個紙箱子,和一個很舊很舊的保溫壺。
老爸說,他變得很瘦,一點都不像當年的樣子了,也不知道哪來那麼多錢。
方暮晴心裡很酸,她想,他大概過得很好很好吧,好到可以隨意拿出來些錢可憐前女友。
他們本來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他當年指責她太過忙碌,可是他從來不知道,她是為了配得上他,才會這麼拚命。
可是,無論她如何努力地賺錢、讀書,把自己變得又美又優秀,還是把他弄丟了。就像當年他媽媽說的:「麻雀和鴻鵠怎麼可以在一起?你只是一個廚子的女兒。」
方暮晴在把錢還給王小明之前,想打個電話給他。
聽到那邊他用好聽的男聲說:「喂。」
她突然就慌了。
兇巴巴地,就像他們倆還沒分手那樣急吼吼地說:「餓了么?」
第一句話說出來,後面就順遂多了,就讓我假裝一次吧,就一次。
假裝你永遠是那個說「誰也不能阻擋我和方暮晴在一起」的意氣風發的少年。
假裝那年保溫桶里,歪歪扭扭的飯糰上,那些用番茄醬寫的「我愛你」,你全都看懂了。
假裝這十年,我們從來都沒有分手過。
假裝我們的婚禮還會舉行,放蛋糕的地方,要放著一個不倫不類的保溫桶。
王小明,我就假裝一次,就一次。
你別拆穿我了,行嗎?(原題:《凌晨四點的電話》,作者:翎春君。來自:每天讀點故事APP <公號: dudiangushi>,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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