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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進步的尺度:美國社會森林觀念的變遷及其影響

原標題:文明進步的尺度:美國社會森林觀念的變遷及其影響


·美洲史·


文明進步的尺度:


美國社會森林觀念的變遷及其影響


付 成 雙

內容提要受歐洲文化傳統影響,美國人曾將森林視為「野蠻」的象徵和「文明」的對立物。這一觀念為美國人的毀林行為提供了倫理上的正義性。但隨著毀林所帶來的生態和社會後果日益凸顯,美國社會對森林的態度也從原來的敵視轉向欣賞,這種認知轉變為後來的森林保護運動做出了輿論準備。以繆爾為首的自然保護派和以平肖為首的資源保護派之間的分歧,不僅反映出二者關於森林保護的目的、道路和手段之間的差異,也體現了生態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兩種保護理念的差別。在森林觀念發生轉變的同時,美國社會對植樹造林活動的認識也經歷了一番變化,從早年試圖改變氣候、防治水土流失和砍伐地復植等針對性很強的保護活動,日益淪為掩蓋美國社會破壞森林行為、對環境過度索取的奢靡性消費方式的工具。


關鍵詞美國 環境史 森林觀念 環境觀念 文明


對自然萬物的認知觀念是衡量一個社會生態文明進步的尺度。森林是地球生態多樣性和穩定性的重要載體,是對抗當前空氣污染的重要手段。然而,在人類漫長的發展歷史中,森林曾被視為文明進步的障礙、野蠻和荒涼的象徵,因此,清除森林被看作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結果,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森林也在加速度地消失。在白人到達美洲的時候,北美大陸上覆蓋著一望無際的原始森林。美國從殖民地走向超級大國的現代化之路是幾千年來人類與自然關係的一個縮影,而美國森林的快速消失則是對這一縮影的最佳注釋。雖然學界不乏對美國森林歷史變遷的考察,重點主要集中在經濟發展對森林的破壞性影響、森林保護的歷史和某些特定的話題。雖然對於不同歷史階段美國社會對於森林的觀念認知及後者所扮演的角色有所涉及,卻並沒有進行系統的梳理。其實,森林觀念的變遷是美國人自然觀念變遷的一個映射,是美國社會生態覺醒的風向標。本文試圖對美國人森林觀念的變化進行探討,評估自然觀念對歷史發展的作用與影響,希望能夠對環境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 對森林的敵視與美國森林的快速消失


在白人到來之時,北美地區的森林覆蓋率約為50%。後來成為美國領土的49度緯線以南地區有8.22—8.50億英畝森林,其中的3/4分布在東部1/3的國土範圍內。然而,隨著北美殖民地的拓殖和經濟的發展,這些森林被快速損毀。清理森林與城市的崛起被認為是美國發展過程中最大的兩項環境改變。


從表面上看,造成美國森林大面積消失的直接原因是北美殖民地的發展和對森林產品的無限需求。對於北美殖民者來說,東部一望無際的茂密森林既是擋在他們前進路上的障礙,也是他們維持生存和謀取利益的資源。城鎮的建設和農田的開拓都需要清理大片的森林。除此之外,森林可以用來取暖、蓋房、製作圍欄、燒制鉀鹼、造船、冶鐵燃料等。既然「有如此多的毀林理由,殖民者不失時機地儘可能多地清除森林」,森林開始大片消失。


造船和冶鐵是北美殖民地發展的兩項最重要的工業,森林則是這兩項產業的基礎。據統計,1763—1775年,北美13個殖民地每年造船業的平均產量達到4萬噸,價值30萬英鎊。1775年,北美殖民地的冶鐵產量占當年世界總產量的1/7。美國獨立以後,西部開發的步伐加快,毀林的速度也隨之提升。就冶鐵業而言,1810年,美國生產了5.4萬噸鐵,這大約需要50萬英畝的森林才能滿足燃料的供應。除了用作工業燃料外,居民取暖也消耗了大量木材。1826—1827年冬,僅僅費城一地就燒掉了11平方英里的森林。森林還支撐了美國早期一項重要產業——木材加工業的發展。到1840年,全美國共有31,650個水力鋸木廠。1839年,美國消費了16億立方英尺(board feet)的木材。1870年,木材的砍伐量為128億立方英尺;1900年,增長到360億立方英尺。1850年,鋸木業是美國僅次於麵粉加工的第二大製造業,占製造業產值的6%,1849年就業人數為55,810人,到1909年增加到547,178人。1910年,僅鐵路公司就砍伐了62萬英畝的森林,生產1.24億根枕木,相當於40億立方英尺的木材,占當年全國木材產量的10%。針對美國人的瘋狂毀林,現代環境主義的先驅約翰·繆爾(John Muir)批判道:「任何一個白痴都會毀樹。樹木不會跑開,而即使它們能夠跑開,它們也仍會被毀,因為只要能從它們的樹皮里、枝幹上找出一塊美元,獲得一絲樂趣,它們就會遭到追逐並被獵殺。」總之,對於20世紀以前的美國來說,無論是向西拓殖、農業的進步,還是冶鐵、伐木、建築等行業的崛起,都是以森林的大面積消失為代價的。


造成美國森林快速消失的原因除了各種經濟動因外,另一個更深層次的因素就是整個國家對森林的敵視情緒。這種敵視在客觀上為美國人肆無忌憚地消滅森林提供了輿論上的支持。1795—1797年,英國人維爾德(Isaac Weld)訪問美國時的印象是:「美國人對於樹木有著一種不可征服的厭惡……一個也不留,全都同一命運,所有的人都卷進了同樣的大潮中去了。」北歐著名博物學家皮特·卡爾姆(Peter Kalm)1749年來北美訪問時也有同樣的印象:「我們在瑞典和芬蘭對森林的仇恨也沒有這兒大,他們的目光僅僅是盯著當前,對將來卻熟視無睹。」另外,根據美國林務官格里利(W.B.Greeley)1925年的估計,大約有3/4農業用地上面的森林是因為找不到市場而被浪費掉的。


美國人敵視森林主要出於兩方面的原因。第一,他們秉承了歐洲文化傳統對森林的厭惡情緒,「大多數歐洲殖民者是帶著一種所謂的對森林的文化敵視來到新世界的」。雖然歐洲早期文明的發展離不開森林,但在基督教倫理裡面充滿了對森林的敵視,森林被看作「異教徒、野獸、黑暗」停留的地方。基督教教義把大自然本身、而不是破壞大自然的行為視為「邪惡」。在基督教使命觀的影響下,森林及其所代表的荒野被當成道德上「惡」的象徵,是天國和文明的對立面,需要被基督徒征服。既然荒野是天國的對立面,那麼,人類為了靈魂得救,毀掉森林和征服荒野在道德上就是正確的,是基督徒的使命,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這種敵視森林和荒野的觀念被歐洲殖民者帶到北美大陸並進行傳播。著名環境史學家納什指出:「第一批白種美國人其實就是這樣一些歐洲人,在他們的精神包裹之中,攜帶著的荒野觀念是在《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中形成、並被歐洲黑暗的中世紀的邊疆經歷所洗鍊過的。」第二,對北美殖民者來說,隱天蔽日的森林代表著印第安人的威脅和開發土地所需要的繁重勞動。在農業邊疆中,白人殖民者對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奪引起雙方的尖銳衝突。對當地環境較為熟悉的印第安人經常躲在密林中對白人殖民者進行襲擊,因此,森林等同於印第安人的危險。美國的「拓荒者堅持認為,印第安人同那些該死的森林一樣,必須當作文化進步的敵人加以消滅。」邊疆拓殖者為了開墾土地,首先需要清理上面茂密的森林,這意味著繁重的勞動。當時清理1英畝森林需要一個壯年勞動力1個月的艱苦勞動。

因此,對於北美早期居民來說,森林代表著「荒野」、「野蠻」和印第安人的威脅,最好的對策就是儘快把它們清理掉,種上莊稼,讓「文明」的陽光照射到大地上。早在1653年,新英格蘭歷史學者愛德華·約翰遜(Edward Johnson)在比較本地區清教徒到來後的變化時,就以驕傲的口氣描述道:「這片遙遠、荒涼、多石、荊棘叢生和充滿樹木的荒野……如今,通過基督的仁慈,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變成了肥沃的英格蘭第二,這真是世界的奇蹟。」一位從紐約移往密歇根的邊疆移民的妻子在目睹周圍鄰居瘋狂毀林的舉動後,悲嘆道:「似乎進步、文明或者繁榮的真正含義不可避免地與森林的全部毀滅聯繫在一起。」


美國人對森林這一寶貴資源的濫砍濫伐和肆意破壞,造成了資源的嚴重浪費和生態環境的惡化。當時,美國鋸木廠的效率非常低下,一棵樹從砍伐到加工成材,平均有28%的部分被浪費掉了。與此同時,美國的森林面積迅速減少。1650—1850年,美國人共清理了46萬平方英里的森林。1850—1910年,又清理了80萬平方英里,相當於1.9億英畝,摺合每天毀林13.5平方英里。到1920年,美國的原生林只剩下1.38億英畝,而東北部和中西部已經失去了96%的原始森林。這就意味著,至19世紀末,除了零散的地區以外,美國東部的原始森林已經基本上被砍伐殆盡。


由此可見,對森林的敵視情緒和對森林的毀滅式開發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這種把森林等同於「荒野」和「野蠻」的倫理直接把森林推向了文明的對立面,在文明戰勝野蠻的旗幟下,美國人為他們肆意損毀森林的做法找到倫理上的支持,隨之而來的農業開發和城鎮的崛起似乎詮釋著濫伐森林的正當性和必然性。另一方面,為了保證對森林砍伐不受輿論干涉,美國社會需要不斷刻意渲染對森林及其所代表的「荒野」的敵對觀念,以及維護「文明與野蠻」這一恆久對立主題的正確性。因此,有學者指出:「多年以來,美國人的拓殖就是一場反對自然的戰爭,隨之而來的則是森林被砍伐和野生動物被屠殺。」



二、 毀林的生態後果與美國社會對森林的重新認識


美國東部地區原始森林的消失是該國在19世紀所發生的最大的生態變遷。隨著東部森林的快速消失,其生態後果也逐漸暴露出來。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瘋狂毀林所帶來的各種社會和生態問題,森林在美國人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也在悄然發生改變,原來的敵視情緒逐漸讓位於欣賞和對這種珍貴資源快速消失的惋惜之情。相應地,森林也由原來「文明的對立物」變成衡量人類文明的尺度和象徵。


瘋狂毀林的直接後果是木材危機。早在獨立戰爭前後,美國的一些地區就已經面臨著嚴重的木材危機。一般一個城鎮建立15年後就會面臨木材短缺,不得不從其他地區運入木材。1638年,波士頓就已經面臨著木材匱乏的危機。曾經參加獨立戰爭的軍官本傑明·林肯(Benjamin Lincoln)就敏銳察覺到森林減少的威脅。他說:「我們的森林已經大大減少,而且在許多地方已經沒有了。在城鎮附近以及沿海地區20英里的範圍內,已經很難看到樹林了。」1818年,麥迪遜總統在阿爾伯馬爾縣(Albemarle)農學會的講話中也稱:「沒有什麼比木材和燒柴的肆意毀壞更讓人遺憾和更難以彌補的了。」1905年,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憂心忡忡地預言:「如果現在毀林的速度被允許繼續、而沒有其他補充的話,不久的將來,木材荒是不可避免的。」


此外,農業墾荒者把許多林地變成良田,但對於那些不適宜農業耕種的林地,在伐木業興盛一時之後,留下的則是滿目瘡痍。僅賓夕法尼亞一個州由於砍伐就產生了500萬英畝的荒漠。隨著伐木邊疆的推進,許多繁榮一時的鋸木城鎮也逐漸萎縮。「在那些長滿濃密的松林、鐵杉、橡樹和楊樹的地方,由於鋸木業的發展,土地不斷被剝光,這裡曾經繁盛的村鎮開始顯露出衰敗的跡象……剩下的只有毀壞的屋頂和長滿青苔的基石。」19世紀初,遊歷緬因州的愛德華·肯戴爾(Edward Kendall)對伐木業批判道:「伐木者僅僅在流逝的時光中勞作,而且這種時光是靠掠奪未來而取得的:他享受著大自然所播種的這一切,卻不為自己播種任何東西。」


除此之外,瘋狂毀林還至少帶來三種生態惡果。其一,毀壞動物的棲息地,破壞物種多樣化。隨著森林一道消失的是北美各地原本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由於瘋狂的捕殺和棲息地的退化,早在17世紀40年代,海狸在馬薩諸塞海岸一帶就絕跡了;1820年,這種動物在新澤西絕跡;1890年,在賓夕法尼亞、威斯康星、明尼蘇達和紐約的大部分地區都絕跡了。甚至連旅鴿這種數量曾達50億隻的動物,也沒有逃脫滅種的命運,全世界最後一隻旅鴿瑪莎1914年在辛辛那提的動物園裡孤獨地死去。1888年,一位俄勒岡人說:「與掠奪野牛一樣的破壞精神正在快速地滅絕著麋鹿,並威脅著要消滅鮭魚,也正在對著我們的森林施展其狂妄的意志。當我們最終失去了大小的動物,我們珍貴的魚類食物也滅絕的時候,我們就只能在俄勒岡的河邊,徒勞地哭泣了。」其二,改變氣候。大量森林的毀滅還使得許多地區的氣溫變得越來越反常,土壤更加乾燥,河水的流量也更小了。美國人很早就注意到了破壞森林所帶來的生態變化。1804年,沃爾尼(Count Volney)就曾談道:「人們在每一個地區都提到了同樣的變化:夏日延長,秋天遲來,冬季縮短,降雪減少,嚴寒也更加緩和了。」其三,改變河流的流量,增大了乾旱和洪澇災害的可能性。1809年,塞繆爾·威廉姆斯(Samuel Williams)就此發言稱:「在農耕開始出現時候,土地就被置於了太陽和風直接作用之下,表層的土壤很快就會變得更熱和更乾燥」,森林砍伐過的地區,地面10英寸以下土壤的溫度「比沒有耕作的時候要高10—11度」。


隨著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美國社會對森林的認識觀念也在慢慢發生著變化:森林從文明進步的敵人逐漸變身為文明的象徵。富蘭克林的一名追隨者尼古拉斯·科林博士(Nicholas Collin)早在1798年就呼籲道:「我們廣袤的森林是國家的財富,值得愛國的哲學家和政治家們的認真呵護。它們被置於粗魯和沒頭腦的伐木者的斧頭之下,放棄的太多了。」浪漫主義者是近代歐洲文化中對大自然的莊嚴和肅穆進行欣賞的第一批人。著名的浪漫主義作家夏多布利昂(Viscount De Chateaubriand)曾說過:「除了森林以外,美國沒有什麼是古老的,……它們當然是紀念碑與祖先的對等物。」1851年,另一位浪漫主義作家霍里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在與舊世界接觸後提醒人們:「在國內的朋友們,我要求你們剩下、保留並珍藏一片你們的原始森林,因為當它們被砍光的時候,我知道那將很難恢復了。」與此前把森林看作「文明的敵人」的傳統敵視觀念不同,偉大的超驗主義者亨利·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把森林所代表的荒野與人類文明相提並論,寫道:「在荒野中世界得以保存!」

除了這些感性的認識,到19世紀後期,林學的興起和一大批受過專業訓練的科學人士的成長為美國社會正確認識森林的作用提供了科學指導,逐漸成為推動森林保護的先驅。雖然浪漫主義者看到了所處時代面臨的問題,呼籲人們熱愛自然,但他們「沒有對自己周圍的世界中發生的一切進行系統的分析,也沒有看到對土地及其資源的濫用帶來的巨大危機。他們沒有提供任何計劃、任何規劃來保護自然環境」。儘管像威廉·巴特羅姆(William Bartram)、喬治·愛默生(George B.Emerson)這樣的博物學家和自然史學家、像庫柏(James Fenimore Cooper)和科爾(Thomas Cole)這樣的浪漫主義者、像梭羅這樣的超驗主義者也認識到了人類活動對自然的負面影響,並做了不同程度的研究,但都沒有上升到理論的高度進行總結。


喬治·帕金斯·馬什(George Perkins Marsh)在系統梳理前人思想的基礎上,最終於1864年完成了第一部全面研究人類活動對於自然破壞性作用的著作《人與自然》。該書的許多觀點早已成為全球環境主義的綱領,如「地球交給人類的僅僅是使用權,不是消費、更不是肆意浪費的權利,人類把這一點已經遺忘得太久了」、「人類在各地都是一種擾亂性因素,其腳步所到之處,大自然的和諧就變成了不和諧」。馬什還科學地分析了毀林的害處:「當森林失去後,原本儲存在植被體內的水汽就被蒸發掉了,結果是猛烈的雨水沖走了原本可以被植被用來轉化為沃壤的乾枯表土。」除馬什以外,林業署首任主任富蘭克林·霍夫(Franklin B.Hough)、著名的林學家博納德·費諾(Bernhard Fernow)以及吉福德·平肖(Gifford Pinchot)等也是19世紀末林學家的代表人物。他們是當時美國政府的技術統御,堅信通過政府的科學規劃和領導,能夠解決美國社會所面臨的各種問題。這些人後來成為資源保護運動的領導者。


此外,19世紀末生態學的發展也為美國社會正確認識人與自然的關係提供了理論指導。1866年,德國生物學家厄恩斯特·赫克爾(Ernst Haeckel)創造了「生態學」一詞。在他看來,這是一門「對自然環境,包括生物和生物之間以及生物與其環境間相互關係的科學的研究」。赫克爾的生態學理論被眾多學者加以發展和完善,成為人們認識自然的得力工具。比如,化學家理查茲(Ellen Swallow Richards)將生態思想引入對人類社會的研究,創立了人類生態學(human ecology)。美國著名生態學家克萊門茨(Frederic Clements)則利用系統聯繫的方法,從動態的角度對北美大草原上各種生物之間的依存和演化關係進行研究,提出了「頂級群落」的概念。英國生態學家坦斯利(Arthur Tansley)提出了「生態系統」的概念。1942年,林德曼(Raymond Lindeman)引入了「食物鏈」的概念。雖然生態學的初衷是為了讓人們更好地了解自然和利用自然,但通過它的發展,科學的整體有機主義思想逐漸確立,人們認識到大自然是一個共同體,人類的生存依賴於大自然。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在環境問題上湧現的智者都不同程度受到當時流行的生態學思想的影響,成為生態中心主義思想的代表。


在這種背景下,保護森林的呼聲日益高漲,一場由民間推動、政府主導的森林保護運動即將展開。



三、 資源保護主義時代關於森林保護的兩種理念之爭


1873年,在美國科學促進會波特蘭年會上,著名林業專家富蘭克林·霍夫做了「政府在森林保護中的作用」的演講,呼籲政府立法禁止當前森林砍伐中所盛行的「伐光制度」(Clear Cut),以保障美國經濟的正常發展。1875年,美國林業協會成立。雖然該組織的宗旨是樹木栽培、森林美學和研究個體樹木,但會員們「對於保護樹木不受破壞所傾注的精力大大多於木材的有效管理問題」。1876年,美國國會在農業部下面設立林業代辦處,霍夫任第一任代辦。1881年,林業代辦處升格為農業部下的獨立辦公室;1886年,再次升格為林業處(Forestry Division),費諾擔任第一任主任;1897年,林業處進一步升格為林業署(Bureau of Forestry)。著名林學家查爾斯·薩金特(Charles Sargent)受時任美國內政部長卡爾·舒爾茨(Carl Schurz)之託,經過3年的實地調查撰寫了《北美森林報告》。該報告於1884年出版,是當時關於北美森林最為完整和權威的資料。


森林保護是美國進步主義時期資源保護運動的焦點。189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森林保留地法》(Forest Reserve Act),標誌著由聯邦政府主導的森林保護時代的到來。該法在廢止了飽受爭議的《育林法》的基礎上,授權美國總統「隨時都可以在任何州或領地內聯邦所擁有的公地上設立或保留公共保留地,不管這些土地上面是全部或部分地為森林或灌木所覆蓋,也不論這些植被是否具有商業價值」。該法通過後,哈里森總統就迅速在懷俄明和科羅拉多劃定了1,239,040英畝和1,198,080英畝兩塊森林保留地。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更是大幅度擴大了國家森林保留地的面積,他總共劃撥了148,346,925英畝土地歸入國家森林保留地,還在1905 年推動立法,將農業部下面的森林署升格為國家森林局(National Forest Service),並將森林管轄權由內政部土地管理局轉歸森林局。老羅斯福的森林保護政策在接下來的歲月里不斷被其繼任者所完善。191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威克斯法》(Weeks Act),授權聯邦政府購買林地,以保護可航運的河流水源供應,標誌著「聯邦、州和私人企業廣泛合作以保護森林免於火災及其他災害的開始」。到1923年財政年度結束時,美國共有146處國家森林保留地,總面積達到182,099,802英畝。1929年,胡佛總統正式簽署命令,對國家森林進行保護。至此,美國森林保護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來。


儘管保護主義者都致力於推動森林保護工作,但在保護的目的方面存在著明顯分歧,出現了以約翰·繆爾為代表的自然保護主義原則和以吉福德·平肖為代表的功利主義的資源保護原則之爭。


約翰·繆爾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最傑出的環境主義者之一,也是生態中心主義自然觀的重要代表。他繼承了浪漫主義者對理性的批判和超驗主義者對荒野的熱愛精神,呼籲「走向森林就是重返家園,我認為我們人類最初就是從森林中來的」。在對浪漫主義和超驗主義進行反思的基礎上,繆爾逐漸摒棄了傳統的功利主義自然觀,變成了一名自然價值論者。他認為,「現在,這些具有遠見卓識的先師們似乎從未意識到,造物主創造出動植物的首要目的是使它們中的每一個都獲得幸福,而不是為了其中一個幸福創造出其餘的一切。」繆爾從其生態中心主義的自然價值論出發,形成了一種自然保護主義理念。根據這一理論:大自然具有其自身的內在價值,並不僅僅基於它對人類的工具價值;保護的目的「不是為了人類而關心大自然,而是為了關心大自然而關心大自然」。他指出:「每個人在需要麵包的同時也需要美麗,需要一個地方去休閑和祈禱,在那裡,大自然可以使人的心靈和肉體得到醫治、放鬆和恢復活力。」與依據人類的好惡確定自然萬物價值的傳統理念相比,這是一種顛覆性進步。

與繆爾的自然保護主義思想不同,進步主義時期由政府官員和專家們基於資源的有用性和科學管理而主導的資源保護主義認為,「森林業的基本思想就是森林利用的永久性,保護森林本身並不是目的,它只是一種手段,用來增加和維持我們國家的資源供應以及依靠資源的工業的發展。保護我們的森林是一項迫切的商業必需。」美國國會在1897年通過《森林管理法》時就明確聲稱:設立這些保留區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美國公民的需要和利用而保證一個持續的木材供應。」當時北美著名的森林主義者費諾也認為:「森林的首要服務目標和對象與美或高興沒有任何關係,除了偶爾的情形外,那不是一個審美學的,而是一個經濟學的目標。」平肖主持著森林管理局的工作,並把他的保護主義觀念貫徹到了20世紀初美國的林業保護之中。根據平肖的理解,資源保護主義就是為了大多數人的長遠利益而對資源進行開發利用,「關於保護的第一個重大事實是它代表著發展……保護的確意味著為未來提供保障,但它首先是對當代人完全必需地使用本國所賦予的豐富資源的權利的認可」。平肖進一步指出:「保護意味著最長時間內為最大多數人的提供最大的利益。」由此可見,功利主義者保護森林的最根本原因是森林對人類的有用性。


其實,平肖和繆爾關於森林保護的兩種路線的分歧所反映的不僅僅是關於保護的目的、道路和手段之間的差異,兩人所代表的不同社會集團對森林認知觀念的分歧也體現了生態中心主義與人類中心主義兩種保護理念的差別。雖然繆爾只是從自然價值論的高度倡導對包括森林在內的自然環境進行保護,其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大自然本身的多樣性和穩定性,還沒有像後來的利奧波德(Aldo Leopold)那樣提出一套生態中心主義的自然保護標準,其理論與西方歷史上的「阿卡迪亞傳統」和浪漫主義有著一定的繼承關係。而平肖倡導的資源保護運動的出發點是這些資源對人類社會的有用性和稀缺性。這種功利主義的資源保護理念主張,只有在保證了美國經濟發展的前提下,才會對像森林這樣的資源進行保護。也就是說,保護的目的是為了維持經濟的發展,資源保護從屬於經濟發展。平肖等技術統御派的理論是西方文化中理性主義的進步發展觀念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反映。


應該指出的是,從原本不計環境代價的發展到主動保護資源,無論是人類中心主義,還是生態中心主義資源保護原則,本身都是歷史的巨大進步。20世紀初,繆爾的自然價值論思想雖然蘊含了豐富的生態智慧,但因為太過激進和超前於時代而得不到主流社會的認可。直到20世紀60年代環境主義運動興起、美國社會認識到單純進行資源保護的片面性以後,才有限度地接受了生態中心主義的一些保護理念。1964年《荒野法》的通過就是最好的說明。該法規定:「荒野被認為是一個這樣的地區,在那裡地球及其生命共同體沒有受到人類的干預,而人類自身是一個遊客而不是居留者。」《荒野法》的通過,標誌著美國政府對功利主義保護原則的放棄,並嘗試在人類中心主義與生態中心主義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



四、 植樹造林:從試圖改變氣候到爭奪話語霸權


早在18世紀,著名的博物學家布豐就根據阿拉伯的情況,提出樹木能夠令氣候變濕潤的觀點。19世紀中期,美國人從布豐那裡得到啟發,在森林與降雨之間建立起正相關聯繫。史密森學會(Smithsonian Institution)主任約瑟夫·亨利(Joseph Henry)更是明確指出,植樹造林「能夠改變自然的進程……使地球上貧瘠的地區變得像環境較好的地區那樣物產豐饒」。隨著美國社會對森林認識觀念的轉變,植樹造林在美國社會越來越受到青睞。


人們將植樹造林與大草原開發聯繫在一起。到19世紀60年代後期,儘管動機不同,但美國社會對在大平原上進行植樹造林已經達成共識。一些具有科學背景的政府官員成為這場運動的第一批倡導者,其中最著名的當數土地局官員約瑟夫·威爾遜(Joseph Wilson)。他在1868年發表一篇文章,公開倡導在大草原植樹造林:「如果1/3 的大草原被樹木所覆蓋,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裡的氣候會得到巨大改善,本區作為草原的價值會得到極大的提升,而本區的一大部分土地也可以經受得起高強度的耕種。」威爾遜的主張與土地調查局官員斐迪南德·海登(Ferdinand V.Hayden)不謀而合,後者在1867年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人們的拓殖與林木的增加已使內布拉斯加州密蘇里河沿岸地區的氣候得到改善。所以,在過去12年或14年中,雨量逐年增加並且一年中的雨量分布均勻。我堅信,隨著拓居地區不斷擴大和林木的適當種植,這種變化將繼續擴展到整個乾旱地帶直到落基山麓。」除了這批掌握話語權的官員外,一些學者也大力倡導植樹造林,代表人物為內布拉斯加大學的兩名生物學教授——塞繆爾·奧格伊(Samuel Aughey)和查爾斯·威爾伯(Charles Dana Wilber)。隨著西部對植樹活動的迷戀,威爾伯提出的「雨隨犁至」理論也相應變成了「雨隨樹至」。另外一名值得關注的倡導者是著名作家和編輯安德魯·傑克遜·唐寧(Andrew J.Downing)。唐寧對於被剝光樹木的美國城市和鄉村進行激烈的批判,呼籲:「讓每一個只要心裡不是荒漠的人,都來植樹!」一些西部的鐵路公司甚至也加入鼓吹植樹造林的行列中,試圖藉此解決枕木的供應問題。


在此背景下,19世紀70年代,一場由民間和政府聯合推動的植樹造林運動在西部大草原上展開。首先是植樹節的建立。植樹節的倡導者是來自內布拉斯加的莫頓(J.Sterling Morton)。莫頓從約翰·奇普曼(John Chapman)鼓勵種植蘋果樹的行動中找到靈感,利用自己掌握的新聞資源和政治資源,倡導大規模有組織的植樹活動。1872年,莫頓所任職的內布拉斯加州農業局通過了他提出的設立植樹節的倡議,確定該年的4月10日為第一個植樹節。內布拉斯加植樹節的創意很快被全國其他州所效仿,植樹節逐漸成為一個「全國性的節日和我們的一個重要機構」。到19世紀90年代,美國已經有40個州的學校設立植樹節假期。其次是《植樹法》的實施。為了鼓勵人們在西部植樹,威爾遜和海登建議在《宅地法》中加入對定居者植樹的要求,並對超額植樹的定居者予以獎勵。在當時有利的社會氛圍下,美國國會在1873年通過了《植樹法》。根據該法,凡是對規定的宅地地塊種植樹木的農場主,可以另外得到160英畝的土地。按照該法倡導者赫奇考克(Phineas Hitchcock)的說法:「本法案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鼓勵種樹,也不僅僅為了土壤有益,或者樹木本身的經濟價值,而是著眼於影響氣候。」可以說,《植樹法》是聯邦政府支持西部植樹造林的一項嘗試。再次是「美國林業協會」(American Forestry Association)的成立。這個組織成立於1875年,有兩個目標:一是保護現有森林,二是宣傳植樹造林。該組織的宗旨為:「1.對本大陸的森林資源採取更加理性的保護措施;2.採取教育、立法及其他各種措施推動這一目標的實現;3.傳播森林保護、管理及更新的相關知識,廢地復植的相關方法,對森林產品的合理利用,景觀樹木的種植,以及林木栽培的其他相關知識。」美國林業協會通過建立紀念林、童子林、母親節林等舉措,推動植樹造林活動的開展。


然而,從總體上看,19世紀末美國這場全民性植樹造林運動的效果並不理想。其一,《植樹法》既沒有實現其所期望的在西部建立1/3林地的目標,更談不上改變氣候。由於設計上的漏洞,《植樹法》淪為投機分子套取聯邦土地的工具。一名土地管理處的專員在談到內布拉斯加西部的植樹土地的情況時說:「根據我的經驗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土地登記絕大多數是出於投機的目的,而不是為了植樹。我所得到的報告說明,在登記了無數植樹地的一片廣大地區里看不見一棵樹木。在登記的植樹地中,恐怕只有1%的人老老實實地種上了樹木。」從《植樹法》1873年被通過到1891年被聯邦政府取消,美國政府總共授出了9,800萬英畝的土地,絕大部分落入投機分子手中。其二,作為民間植樹造林活動的主要推動者,美國林業協會逐漸淪為與森林砍伐活動聯繫密切的商業公司的附屬。該組織最初貫徹著名林學家費諾和平肖的森林保護思想,通過雜誌宣傳引導輿論,倡導多種形式的民間植樹運動。但進入20世紀以後,它與美國的一些森林巨頭和紙業公司關係親密,甚至幾任主席都由森林公司的領導出任。雖然這些森林公司和紙業公司是此後植樹造林運動最主要的推動者和踐行者,但他們也是最主要的伐樹者。1916—1922年擔任林業協會主席的查爾斯·派克(Charles Lathrop Pack)本人就是派克木業公司的領導。他公司的林地上就曾被拍到採取破壞性極大的伐光制度,繼而遭到唾棄。由此可見,美國林業協會已經 「喪失了代表公眾和護林者發言的神聖權利」,淪為美國商業公司的玩物。


雖然《植樹法》被終止,但在大草原植樹造林的想法並未消亡,並在20世紀30年代沙暴肆虐期間出現了新一輪高潮。富蘭克林·羅斯福擔任總統後,通過建立民間資源保護隊,將植樹造林、森林防護、治理水土流失與解決失業聯合起來。1933—1942年,聯邦政府總共僱用超過250萬人從事相關工作,保護隊種植了共約200萬英畝的森林。在森林局的監督下,民間資源保護隊在田納西流域設立了30個營地,開展森林防護和植樹造林工作。到1942年,他們一共種植了4,400萬棵樹木,控制了114場火災。除了在已有國有林地上推行植樹造林計劃外,羅斯福總統還針對30年代西部沙塵暴肆虐的情況,勾畫了一個宏大的防護林帶藍圖:沿著99度經線,從達科他到德克薩斯,建立一條100英里寬、1,150英里長的防護林帶,以達到防風固沙和水土保持的長遠目標。在此計劃推動下,僅僅在1935和1936兩年內,美國人就在大平原上種植了23,771,000棵樹,成活率高達81.2%,分布在32,035英畝的範圍內,林帶長度達到了1,281英里。可以說,羅斯福的防護林計劃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不僅起到了防風固沙、減輕水土流失的作用,還為草原野生動物提供了庇護所。許多草原農場主也開始自動購買樹苗,培育自己的防護林。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的植樹造林運動出現一些新的趨勢。聯邦政府一改過去直接在聯邦林地上植樹的傳統,轉而通過各種方式支持私人植樹活動。私人植樹活動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非政府公益組織發起的各種植樹活動,二是以木材公司為首的各種商業公司的植樹造林活動。


熱心推進種樹事業的非政府公益組織代表是全國植樹節基金會(National Arbor Day Foundation)。該組織同樣是一名來自內布拉斯加的年輕人約翰·羅斯諾(John Rosenow)建立的,他承襲莫頓關於植樹造林改變環境、陶冶情操的理念,主張政治中立,強調無論出於何種動機,種樹總是好的。該組織策划了一系列著名的活動,包括 「美國園林城市運動」(Tree City USA)、「全美植樹運動」(Trees for America)和「青少年愛樹運動」(Teach Youth about Trees)等。


美國林業協會在經歷一段時間的低谷後,也重新活躍起來,並在1988年推出「全球復綠計劃」(Global ReLeaf),倡導森林對全球環境的重要性,並接受大型商業公司的資助。面對全球性的環境主義浪潮,許多商業公司也感到進行綠色包裝的必要性,美國林業協會正好為它們提供了這樣一個平台。在這個過程中,美國林業協會逐漸完成商業公司代言人的蛻變。它通過片面宣傳商業公司的種樹數量,變相地為這些公司破壞自然的行為辯護。同時,也使普通美國民眾可以通過種樹的方式,抵消其日常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從而心安理得地繼續享受奢靡的生活方式。由此可見,美國林業協會的這些活動實際上成為一種新型的綠色話語霸權。對此,該組織的一名持保留意見的成員也質疑道:「如果我們繼續追求商業公司的贊助,我非常擔心我們的項目和組織會被毀掉,因為這些公司具有很強的動機去誘導民眾相信:種植更多的樹木而不是改變其自身的行為是抵消全球變暖的更有效措施。」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美國戰後種樹的主力既不是聯邦政府,也不是來自民間的公益組織,而是木材公司。其實,許多木材公司很早就嘗試在砍伐過的林地上進行復植,只不過當時面對無盡的森林和不受限制的砍伐,商業公司更有動力去砍伐原始森林而非進行林地復植。隨著森林保護運動的興起和對商業公司濫砍濫伐的限制,商業公司植樹造林的熱情才被調動起來。1997年,美國共植樹16.24億棵,木材公司完成了其中的52.5%,各級地方政府佔21.4%,聯邦政府只佔3.3%。木材公司在植樹造林方面如此賣力的原因有二:一是為了獲得源源不斷的木材供應,二是為了改變森林破壞者的形象。20世紀40年代初,威爾霍伊澤公司(Weyerhaeuser)就策划了「森林農場」運動(Tree Farm),向公眾灌輸森林就像莊稼那樣,可以按時收割的理念。截至1975年,美國的森林農場達到3.5萬個,面積達到7,600萬英畝。木材公司憑藉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利用各種手段塑造森林守護者形象的根本目的,是在全球環境主義浪潮下搶奪話語霸權,從而為其謀求更大的經濟利益而大量砍伐森林的行為進行辯護。



結論


對森林認知觀念的變化反映出美國人環境觀念的變遷,環境觀念又是人類社會對環境採取政策的前提。在不計環境代價謀求發展的現代化早期,美國人對森林充滿敵視並進行肆意毀壞。而隨著森林資源的快速消失,美國人開始認識到森林的珍貴,重視它對於美國社會的重要意義,走上森林保護之路。這種轉變表明美國社會對森林的生態價值有了全新的認識,儘管當初這個認知充滿功利色彩和期望過高。二戰後轟轟烈烈的植樹造林活動表明,植樹造林、保護地球環境已經成為美國社會的主流意識,甚至連各種商業公司也不得不顧忌公眾感情,對自己的公司進行綠色包裝,搶奪輿論主導權。


資源保護主義和自然保護主義兩種保護理念的分歧不僅是美國社會在森林保護方面的兩條路線之爭,也是美國乃至整個人類社會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方面所面臨的一個兩難抉擇: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孰先孰後?從20世紀初平肖等技術統御派的樂觀主義到六七十年代興起的悲觀的「增長極限論」,再到90年代出現的樂觀的生態現代化理論,所折射的都是人們環境觀念的變遷。其實,兩種保護路線的分歧也是西方歷史上以感性主義為基礎的浪漫主義、超驗主義,與以理性主義為基礎的社會進步觀念和技術樂觀主義兩種理念的分歧,並無高低優劣之分。正如理性主義與感性主義互為補充一樣,單純誇大任何一個方面的作用都有失偏頗。


一個社會對森林的態度反映出這個社會對整個自然界、對人與自然關係的認知。在當前環境主義時代,植樹造林的倡導者試圖用單純的種樹數字掩蓋美國社會流行的對環境過度索取的生活方式。美國社會只有改變當前流行的奢靡性消費方式,批判森林公司的話語霸權,才有望真正減少對森林的破壞。而這一切的源頭,都是近代以來人類的過度貪慾以及因此而形成的功利主義自然觀。現代社會需要重新反思,借鑒梭羅和繆爾關於生態中心主義的一些保護理念,尊重自然的內在價值,崇尚簡樸的生活,這樣才有望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本文作者付成雙,南開大學世界近現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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