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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蘭蘭事件: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

殺死那個石家莊人

 湘江音樂節

萬能青年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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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躊躇猶豫了很久,斗膽拿魯迅先生的話做標題,也斗膽拿魯迅先生的「我們還在這樣的世上活著;我也早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作個引子。

是的,我也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

雖然微博已經關了熱搜,可是澎湃新聞的一篇《10年前,14歲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進監獄,然後失蹤了……》文章,在不到二十四小時里,接近五百萬人閱讀,可以說是大眾的焦點了。

我總覺得澎湃這個標題讓人有點哭笑不得。

「尋找湯蘭蘭」?請問澎湃,你有什麼權利公布一個暫時依舊是受害者身份的姑娘的詳細身份信息?你又憑什麼變相地激勵大眾去人肉一個受害者?逼迫她出來接觸她曾經一直想逃離的事情與生活?

無論「失聯」還是「失蹤」,都是澎湃在一篇官方新聞稿中出現的嚴重用詞錯誤。(為此,我還特地百度了一下失聯的意義。)

再者,既然是湯蘭蘭將其親人告上法庭,那麼,她的「消失」是自主意願上不願意在與之隨時保持聯繫,也就與所謂的「應當」二字掛不上鉤。

警察出於保護未成年受害者進行的「更名換姓」,怎麼到了這篇新聞稿里,就成了「失蹤」與「人間蒸發」了呢?

一個決心要從舊生活中逃離的人,你又有什麼資格去將她再次拖進她眼裡的深淵?

就像有個網友說的那樣:別說還沒翻案,萬一真相就是如此,你讓這個姑娘今後又如何好好生活呢?

要知道,這個社會,對待一些女孩子,依舊是很苛刻的啊!

開頭「正在讀初一的湯蘭蘭(化名)把全家人送進了監獄」,結尾「『孩子造下這麼大的禍,我永遠欠他們的。』萬秀玲說。」

字字句句,明裡暗裡,就這麼擅自給湯蘭蘭定了死罪。

再看看新京報的標題: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這麼「失聯」著。

不好意思,我看了,真的打了個冷顫。

文字的力量用反了有多可怕呢?

當時11個人入獄,用了四年時間,二次審判,而現如今,連翻案的官司還沒開始打,澎湃便轉眼自作主張地給至少目前為止還是受害者的湯蘭蘭定下了誣衊之罪。

澎湃說要尋找湯蘭蘭,要尋找事件的真相。可字裡行間里你能感覺到,好像真相早已在澎湃的那個記者心中了吧。

運用春秋筆法,處處帶入主觀情感,字裡行間地去暗示案件有疑點的新聞稿,曝光還是受害人的身份信息的新聞稿,究竟意欲何為呢?

審判從來都不握在任何一個人手上,包括上帝。

更何況我們誰都不是上帝,澎湃,你也不是。

這更像是一場狂歡,一場在尋找到人性糜爛血腥之處時,歡欣鼓舞的狂歡。

為了battle小青龍,消費死者姚貝娜的PGone,通過消費死者茅侃侃而獲得爆文十萬加的王利芬,以及「與其教育傻×,不如掙傻×點錢」的周沖,一次又一次地在提醒我,在這娛樂至死的時代里,究竟還有什麼是不可以被消費的呢?

殺紅了眼,吃口人血饅頭,在他們眼裡好似不足為奇。

再說回湯蘭蘭案件本身,如果不是那篇文章,我真的沒有辦法想像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十年前,湯蘭蘭才只有14歲。

在2008年10月3日,她向黑龍江省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其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班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前後有7年。

結果,3天內村裡16人被捕。

在這之後,有11人被判刑,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其中10個涉案家庭申訴10年,均被駁回。

十年過去了,湯蘭蘭的案件再次回歸到人們的視線當中。

我跟大眾一樣,沒有辦法來說這件事情的真假,也沒有資格和權利來評判這是不是一樁冤假錯案。

只是就原案件的判決來看,我覺得如果是真的,這起案件真的讓人倒吸一口涼氣。

如今不是沒有類似的案件出現,性侵話題也頻繁地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中。

很多人說,湯蘭蘭的事件可能是一樁冤假錯案,因為這事情的嚴重程度與性質惡劣程度真的是聞所未聞。

想起那天看到有個網友說了一個真實事例:

她生在農村,在8歲的時候自己在家,親叔叔來家裡找她爸爸,把她強姦了。

她告訴了她媽媽很疼,帶去醫院做了檢查後,她媽媽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和丈夫商量如何私了。

其中過程我並不清楚,而事情的結果就是,她媽媽買了新衣服和玩具,告訴她這是她叔叔喜歡她,不能告訴別人,如果和別人說就沒有人喜歡她了。

自此以後,她叔叔經常到她家裡對她性侵,她父母也在家哄著她配合,不要哭喊,後來她爸爸媽媽也參與進來。

現在回想起她和我說的這些話,依舊控制不住渾身發抖。

我的朋友被性侵兩年,最後是在學校老師的幫助下報警。她的父母、叔叔都被判刑了。

所以,聞所未聞並不是冤假錯案的依據。

你們問人性可以泯滅到什麼地步?

於是江歌案出現了,再後來不了了之的「三種顏色」事件差點吵醒了你的中國夢,再到何興麗的摔狗事件,更是人不如狗的極致體現。

你要麼永遠不要細看人性,因為你仔細一看,才發現,它更像張愛玲筆下的那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虱子。

善良,真的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寫到這裡,其實我已經不想知道究竟誰對誰錯,究竟真相如何。

因為無論哪一個結局,湯蘭蘭事件中所折射的人性都讓我覺得隱晦幽暗,細思極恐。

就像有網友說的,如果是真的,女孩兒的生活空間是多麼的黑暗和絕望啊,如果是假的,這個女孩兒的心機有多深啊!

想起《奇葩說》里,黃執中講過一句話:「人生在世,波濤難定,有口難言,清白難申。」

這世間少有處處清白之人,我們在這人世間,有時候不過踏雪而行。

真的,我不期盼真相了,因為哪一種真相都讓我對人性感到失望與害怕。

畢竟魯迅先生也曾說過:「在這淡紅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給人暫得偷生,維持著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這樣的世界何時是一個盡頭!」

最後,還是想通過一張圖,說一句。

沒看夠的這裡一定有你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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