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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山裡,為啥就想吃野兔子、野山雞?

昨日獨行在山中,青天白雲,蒼山披雪,一路寂靜,忽然一隻野雞飛起。

就起了一念,想抓只野雞、野兔,多好玩。

柴火麻椒燉了,就著篝火一吃,多帶勁兒。

可是筆者食素已有不短的時日,自忖並無肉癮,為何會有這樣的念頭?

想來大抵是如下幾個原因:

1、環境荒涼安靜,於是就想找出個活物,找點刺激;

2、抓住它,得到些什麼;

3、殺了,扒皮,找點事忙活忙活;

4、花椒、辣椒、大料,燉了,滿鍋噴香,火焰噼里啪啦好熱鬧;

5、朋友圍著,有說有笑,有酒有肉,好舒服;

6、再發個微信微博,與人炫耀分享,好滿足;

說到底,就是一點:人受不了平淡,總想找點刺激。

刺激什麼?

眼、耳、鼻、舌、身、意,

產生色、聲、香、味、觸、法。

無非在這裡面打轉。

而這一點恰恰是生死輪迴的根本:

那個不生不死的「真我」受不了平淡,一定要整出個刺激,造作出分別。

這刺激圍繞「我」轉,圍繞「我」的眼、耳、鼻、舌、身、意轉。

分別出我、人、眾生、壽者,與之黏合、愛怨、衝突,產生無窮無盡的事端,造作出一個又一個業。

這一過程中,「我」執越來越強烈,萬世萬物越來越固化,業力因果越來越堅固與複雜。

比如我今天吃野兔子,我想了,我做了,我在不斷堅固這個「我」——那麼這個「我」就有名、有形象、有業力,有因果、有生、有死。

與此同時,在無盡的時間,無盡的因緣中,一定有一個野兔子在吃我。

彼此分別,彼此造作。

那個真正的我,那個無名、無形、無來無去的我本來周邊一切,本來無不是我。

卻偏偏把這一副軀殼,這一個小小的點認作是我,可憐,何苦?

問題來了:

我問你,你既然要無我,你在世間還怎麼生活?怎麼做事?

我不知道,我只從這件吃野兔子的小事上看到了一點真相,但是遠不能融會貫通,不足以看清楚,不足以說明白,更無法指導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

可是若不能指導生活,那有何用?

我想到了四祖道信對牛頭山法融禪師說的那段話:

「夫百千法門,同歸方寸;河沙妙德,總在心源。一切戒門、定門、慧門,神通變化,悉自具足,不離汝心;一切煩惱業障,本來空寂;一切因果,皆如夢幻。無三界可出,無菩提可求。人與非人,性相平等,大道虛曠,絕思絕慮。如是之法,汝今已得,更無闕少,與佛何殊?更無別法。汝但任心自在,莫作觀行,亦莫澄心,莫起貪瞋,莫懷愁慮,蕩蕩無礙,任意縱橫,不作諸善,不作諸惡,行住坐卧,觸目遇緣,總是佛之妙用,快樂無憂,故名為佛。」

於此,想起最近浮現出的一個大概思路:隨緣而行,莫起情緒

因為一起情緒,就是深入地墮入我執與分別中。

回到四祖所言,說的真是好,真是圓滿,真是透徹,真是準確:

汝但任心自在,莫作觀行,亦莫澄心,莫起貪瞋,莫懷愁慮,蕩蕩無礙,任意縱橫,不作諸善,不作諸惡,行住坐卧,觸目遇緣,總是佛之妙用,快樂無憂,故名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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