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按道理是行不通的,但是沒想到他卻成功了!
商鞅的這些新法,可能會令今天具有現代意識的人們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當然,商鞅的另一些措施,從今天的視角看,也是進步的和積極的,比如「平斗斛權衡丈尺」,就是一百多年後秦始皇統一度量衡的熱身。「集小都鄉邑聚為縣」,則是後來郡縣制的雛形。但分析商鞅的絕大多數改革政策,秦國民眾無疑就是這場改革的犧牲品,他們處於被盤剝與被侮辱的地位。照理,這樣的改革應該是行不通的,但非常奇怪的是,商鞅的改革居然很快就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按太史公的說法,那就是,當商鞅的改革進行到第十個年頭時,「秦國民眾對新法非常滿意,路上沒有人撿東西,山裡沒有強盜,家家都豐衣足食。民眾為國打仗很英勇,喝酒鬧事打群架卻很膽小,整個國家都得到了大治(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斗,怯於私鬥,鄉邑大治)」。把民眾置於與國家對立地位,志在愚民辱民弱民的改革,怎麼看怎麼彆扭,可它居然成功了,天底下的事難道真的可以如此倒行逆施嗎?
商鞅的成功,在於他的改革抓住了問題的核心,那就是帝道、王道的理想境界,秦孝公等不及,因而必須用簡單的、易於操作的、見效快的辦法,像魔術師一樣,變出一個生龍活虎的秦國。抓農業,等於讓國家經濟有了保障;抓軍事,這是那個崇尚叢林法則的年代裡,最硬的硬道理。商鞅變法和歷史上的其他多次變法一樣,還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通過改革,讓原來的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失利,讓原來的一部分什麼也沒有的草根,得到些蠅頭小利。
商鞅改革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沒有軍功的貴族,一律廢除名位,而普通民眾,只要戰場上殺人夠多,也可以授予爵位。這就意味著改革是在為秦國社會重新洗牌,重新洗牌會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反對,但也會獲得為數眾多的支持。畢竟任何一個社會,處於草根的底層總是占絕大多數。每五人設一屯長,每一百人設一將。打仗時,百將和屯長如果沒斬獲敵人的首級,統統處死。如果斬獲首級三十三顆,就算達標,百將和屯長可晉爵一級。在圍攻敵方城市時,斬獲首級八千顆以上,就算達標;在野戰中斬獲首級兩千顆以上,也算及格,各級將領都可得到獎賞。這支依靠爵位來拉動和刺激的軍隊,其嗜血癲狂顯然不是東方諸侯所能抵擋得住的。文明敗給了野蠻,是因為野蠻可以藐視一切人間道德。
但是商鞅說到底是外來人,秦國王室利用的工具,有價值的時候,被捧上了天,格局一變,馬上就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實際上,秦國對他國的人,一直是在利用,利用完之後,馬上就除掉。呂不韋,白起,李斯之流,那個能善終。秦國的冷酷,由此可見一斑。商鞅的結局有點可悲,但是為人臣子就得這樣,好象輔政大臣,有多少是善終的?需要你輔助的時候,拉著你的手求著你的支持,掌權後需要消除你的影響,一聲令下就是移滅三族甚至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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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和恭親王同父異母,感情如同胞兄弟,最終為何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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