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查處壟斷案件盤點
2017年國家工商總局在官網公布13個競爭執法公告,涉及12起總局及部分省區市工商局經總局授權查處的壟斷案,其案件性質為實施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本版通過盤點這些壟斷案件,回顧2017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的反壟斷執法工作情況;同時,本版下期將刊發專家對2017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查辦壟斷案件的評析,分析案件性質、查辦經過,提出反壟斷執法工作建議,為各地查辦壟斷案件提供借鑒和思考。
一、實施壟斷協議
固始縣煙花爆竹廠等5家經營者壟斷協議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2號
公示時間:2017年2月7日
辦案機關:河南省工商局
處罰結果:沒收固始兆祥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7.252424萬元,並處罰款59.846831萬元;沒收固始縣悅東商貿有限公司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7.252424萬元,並處罰款1.500088萬元;沒收固始百盛花炮有限公司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7.252424萬元,並處罰款1.296285萬元;沒收固始縣煙花爆竹廠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7.252424萬元,並處罰款1.501339萬元;沒收固始縣辰泰煙花爆竹專營有限公司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7.252424萬元,並處罰款1.698798萬元
2015年3月初,固始兆祥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與固始縣悅東商貿有限公司、固始百盛花炮有限公司、固始縣煙花爆竹廠、固始縣辰泰煙花爆竹專營有限公司商定,由兆祥公司牽頭,以「規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銷售、安全經營、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為由,達成聯合經營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成立煙花爆竹聯合配送中心,統一進貨渠道,5家經營者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辦理危險化學品運輸隨附單;配送中心採購的煙花爆竹,由配送中心統一儲存、統一管理、統一銷售;5家經營者統一價格,配送中心對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給出指導價,各鄉鎮經銷商必須嚴格按照指定價格銷售。
5家經營者利用兆祥公司的經營場地成立配送中心,並開展聯合辦公。由於配送中心不具有法人資格,在實際經營過程中,配送中心利用兆祥公司的經營資質,開展煙花爆竹購進、運輸、送貨等經營活動,其他4家經營者不再開展經營活動。
河南省工商局認為,5家經營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分割銷售市場而達成壟斷協議行為。2016年12月,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上述5家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
河池市保險行業涉嫌壟斷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9號
公示時間:2017年4月7日
辦案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
處罰結果:對河池市保險行業協會罰款10萬元,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罰款17.24萬元,對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13.476萬元,對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6.6萬元,對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42329元,對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2萬元,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1.25萬元,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9400元,對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3500元,對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罰款4300元
2008年7月至2013年3月,河池保險行業協會以規範市場經營、防止惡性競爭為由,組織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等7家保險公司召開會議,商議有關保險公司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金城江區、宜州市、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巴馬瑤族自治縣等地開展銷售兩輪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的相關事宜,就指定保險代理公司、市場份額、操作規程、業務費用、違約處理等方面達成共識,簽訂河池市金城江區摩托車摩托業務自律協議、宜州市摩托車委託代理協議、巴馬瑤族自治縣摩托車保險業務統一承保自律公約及其相關配套委託代理協議,統一委託廣西正泰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設點、簽單、收取保費,任何協議外的保險機構或其他保險代理公司不得開展相關業務。類似協議於2013年相繼在河池市管轄的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推廣。
在河池保險行業協會的組織下,河池市具有競爭關係的7家保險企業達成並實施河池市金城江區摩托車保險業務自律協議、宜州市摩托車委託代理協議等相關協議,將河池市各區域的摩托車保險業務分割成相應份額。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認為,河池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其成員單位實施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第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組織達成壟斷協議行為。2017年3月,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上述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湖南百旺金賦科技有限公司與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壟斷協議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13號
公示時間:2017年12月11日
辦案機關:湖南省工商局
處罰結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湖南百旺金賦科技有限公司罰款748771.4元,對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罰款374850.93元
2016年4月初,湖南省長沙市全面啟動營改增工作,第一批營業稅納稅戶營改增工作要求在2016年5月底之前完成。2016年4月1日至4月19日,經湖南百旺金賦科技有限公司長沙市場部負責人劉某提議,兩家單位先後經過4次協商,於2016年4月19日在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辦公場所就長沙市範圍內的增值稅發票新系統銷售和服務簽訂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推行服務範圍區域劃分協議。協議約定:營改增存量戶、新進戶、稅控機改造戶均按照行政區域5∶5的比例進行劃分(湖南航天公司佔50%、百旺金賦公司佔50%)。長沙市10個行政區域,其中雨花區、天心區、嶽麓區、望城區和寧鄉縣等5個區域劃由湖南航天公司提供服務,芙蓉區、開福區、高新區和瀏陽市、長沙縣等5個區域劃由百旺金賦公司提供服務。雙方共同提供服務的地區,原則上按照各半比例控制。若雙方劃分的市場比例大於3%,當湖南航天公司高於比例時,拿出雨花區高橋分局進行調劑;當百旺金賦公司高於比例時,拿出高新區局進行調劑。
湖南省工商局認為,百旺金賦公司和湖南航天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劃分商品銷售地域的壟斷協議行為。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兩家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煙台市牟平區供電公司涉嫌壟斷行為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1號、11號
公示時間:2017年1月4日、2017年7月17日
辦案機關:山東省工商局
執法結果:2016年12月26日,向當事人下達中止調查決定書;2017年6月30日,對當事人終止調查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煙台市牟平區供電公司是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唯一一家供電經營企業。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當事人在組織建設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工程時,將9家新建住宅小區臨時用電工程交由其關聯企業山東恆源電力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承認在組織建設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工程時指定施工企業的事實,表示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整改。2016年12月,山東省工商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同意當事人中止調查的申請,並下達中止調查決定書。
2017年2月,當事人向山東省工商局提交履行承諾情況的報告。2017年6月,該局對當事人履行承諾情況督查後,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終止調查。
吳江華衍水務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3號
公示時間:2017年2月7日
辦案機關:江蘇省工商局
依據《吳江市區域供水特許經營協議》,吳江華衍水務有限公司通過原吳江市人民政府授權,獲得吳江區域的供水特許獨家經營權,經營期限30年,是吳江區所轄區域範圍唯一的供水特許經營者,在吳江區所轄地域範圍內的公共自來水供水服務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2014年以來,吳江華衍水務有限公司在供水經營中,利用其在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範圍內公共自來水供水服務的支配地位,明示或暗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給水安裝工程、二次供水工程、接水裝表工程等交由其全資子公司吳江華衍建築工程安裝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企業施工。對供水工程所需的水表、管材等主要材料和設備,當事人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當事人提供或指定的品牌、廠商。當事人在交易過程中附加的上述不合理交易條件,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供水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材料設備的採購等方面沒有自主選擇權。
江蘇省工商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2016年12月,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武漢新興精英醫藥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4號
公示時間:2017年2月10日
辦案機關:湖北省工商局
執法結果: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183.69萬元,並處罰款37.2321萬元
2015年,武漢新興精英醫藥有限公司在佔有全國水楊酸甲酯原料葯市場100%市場份額之後,將水楊酸甲酯原料葯的價格由每噸2萬元左右漲到最低每噸6萬元,最高價每噸達50萬元。國內水楊酸甲酯原料葯的使用方必須從當事人處購買原料葯。2015年後,在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用戶仍然被迫向當事人採購水楊酸甲酯原料葯。當事人對不接受其條件的用戶拒絕供貨,用戶只能面臨停產的困境。
當事人除了大幅提高產品價格外,還分別要求用戶:上報用水楊酸甲酯原料葯為原料生產的成品藥名單、批次、生產記錄,提前申報供貨計劃;承諾從其單位購買水楊酸甲酯原料葯不作其他用途,不得自行銷售給其他用戶,否則視為合同違規;交納高額保證金;分享用戶成品葯的提價收益;取得用戶銷路較好成品葯總代理權,或控制該成品葯銷售。
湖北省工商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規定的「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的行為。2017年1月,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涉嫌壟斷行為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5號
公示時間:2017年2月16日
辦案機關: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
執法結果:對當事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搭售商品的行為終止調查
自2012年起,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工作人員要求通過ADSL方式接入固定互聯網的用戶,必須接受當事人的固定電話服務,涉嫌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
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承認在固定互聯網經營中強制搭售固定電話的事實,表示及時內部整改、消除影響,並提交中止調查申請。2015年5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中止調查決定。
2016年12月,該局對當事人履行承諾情況督查後,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終止調查。
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涉嫌壟斷行為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6號
公示時間:2017年2月16日
辦案機關: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
執法結果:對當事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搭售商品的行為終止調查
自2012年起,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工作人員要求通過ADSL方式接入固定互聯網的用戶,必須接受當事人固定電話服務,涉嫌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
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承認固定互聯網經營中強制搭售固定電話事實,表示及時內部整改、消除影響,並提交中止調查申請。2015年5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中止調查決定。
2016年12月,該局對當事人履行承諾情況督查後,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終止調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涉嫌壟斷行為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7號
公示時間:2017年2月16日
辦案機關: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
執法結果:對當事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搭售商品的行為終止調查
自2012年起,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工作人員要求通過ADSL方式接入固定互聯網的用戶,必須接受當事人固定電話服務,涉嫌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
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承認固定互聯網經營中強制搭售固定電話事實,表示及時內部整改、消除影響,並提交中止調查申請。2015年5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中止調查決定。
2016年12月,該局對當事人履行承諾情況督查後,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終止調查。
鄂爾多斯市三亞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涉嫌壟斷經營行為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8號
公示時間:2017年3月28日
辦案機關: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
執法結果:對當事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終止調查
2013年11月20日,三亞、榮美、現代3家公司為了避免相互激烈競爭,與相關責任人牛某簽訂3家公司合夥經營液化石油氣一致同意轉租他人合同。3家公司將旗下公司各自轉租給牛某,牛某每月給付3家公司承包費每家公司每月各6萬元,使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變成了一個沒有競爭關係的液化石油氣市場。
牛某通過與3家公司簽訂承包協議,形成對液化石油氣市場的壟斷,在東勝區液化氣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015年4月15日,牛某與3家公司協商後決定漲價,從原先的每瓶80元提高到每瓶100元。同時,牛某以安全為由拒絕3家公司以前用戶使用的液化氣罐,要求用戶必須購買其經銷的液化氣罐,否則不予灌氣。
2015年8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對上述3家公司啟動反壟斷調查。3家公司承諾對違法行為進行整改,並提交中止涉嫌壟斷行為調查的申請。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規定,該局同意3家公司中止調查的申請。該局對當事人履行承諾情況督查後,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於2017年3月對3家公司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終止調查。
宿遷中石油崑崙燃氣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10號
公示時間:2017年4月7日
辦案機關:江蘇省工商局
執法結果: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505萬元
宿遷中石油崑崙燃氣有限公司在特許經營區域內獲得獨家提供管道燃氣的壟斷地位,佔據江蘇省宿遷市城區城市管道燃氣供應服務的全部份額,在宿遷市城區管道燃氣供應服務市場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自2015年起,當事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限定行為,限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燃氣管道安裝工程只能與其交易、限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燃氣管道安裝工程中所需用的施工材料只能由當事人提供。
江蘇省工商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2016年12月,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四川久遠銀海暢輝軟體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公告編號:競爭執法公告2017年10號
公示時間:2017年8月21日
辦案機關:四川省工商局
執法結果: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39.473萬元,並處罰款20.9601萬元
2010年2月,四川久遠銀海軟體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招投標承接四川省廣元市「金保工程」的開發設計項目,於2012年4月上線運行。隨後,銀海公司向廣元市人社局申請開發醫保支付軟體,並成功通過市人社局測試。廣元市人社局向其所轄縣(區)人社局以及城區兩定機構發出《關於金保工程上線後醫療保險網路切換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定點機構請及時與通信公司和四川久遠銀海軟體股份有限公司聯繫,切換網路、更換前端讀卡設備,安裝新的醫療支付系統軟體」,並在附件中明確與新系統匹配的硬體設備配置標準。截至調查終結,廣元市轄區內兩定機構只能使用該醫保支付軟體。
2014年4月,銀海公司在綿陽市全資設立當事人四川久遠銀海暢輝軟體有限公司。同時,銀海公司將其在廣元市的全部社保業務都轉交給當事人,包括對兩定機構醫保支付軟體的安裝維護。當事人為擴大銷售收入,在與兩定機構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時,將加密鍵盤和讀卡器作為合同附件,約定兩定機構必須同時購買加密鍵盤和讀卡器,否則不予安裝。由於當事人是廣元市兩定機構唯一可以選擇的醫保支付軟體安裝公司,兩定機構只能購買其提供的加密鍵盤和讀卡器。
四川省工商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7年8月,該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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