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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婚配的「嫁妝」——首發《看歷史》雜誌2018年第1期專欄

文/李曉巧

(此文首發《看歷史》雜誌2018年第1期專欄)

我國古代,婚姻不僅是男女個人的事情,同時也與兩個家族的利益息息相關。傳統婚嫁中,嫁妝是男女雙方家族很關注的,那麼在古代,嫁女兒到底需要多少嫁妝呢?

(《周禮》圖片,來自網路,感謝!)

我國第一部系統完整敘述古代各項制度的典籍《周禮》有明確規定:「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五兩」在這裡是指「五匹」,意思是:婚嫁中的男方女方送聘禮或嫁妝,總數不要超過五匹黑色絲帛的價值。可見,在2000多年前,國家為避免百姓婚嫁過度攀比財富是有預見和預防的。

毋庸諱言,以財富論婚姻是我國古代社會長期存在的陋習。在漢代,為避免出嫁的女兒在夫婿家受歧視、怠慢,女方要花大量金錢辦嫁妝,使一些小戶人家吃不消。當時有個說法叫「盜不過五女之門」,意思是如果哪戶人家養了五個女兒,要辦嫁妝的話,非得傾家蕩產,強盜也不屑去「光顧」了,或者也可以理解為,連強盜也不忍心去拿她們家的東西了!

從來都是富貴人家的嫁妝豐厚。皇家嫁女在古裝影視劇中,很吸人眼球。作為天潢貴胄的公主的嫁妝非同一般,重要「嫁妝」之一就是立即給她「老公」來個響噹噹的「駙馬」稱謂,其後自然是官居顯位,這或可稱為「官位嫁妝」。同時,公主的財貨嫁妝也讓人眼花繚亂。《資治通鑒》卷251記載,公元869年,唐懿宗朝的同昌公主出嫁,因為她是皇帝最喜愛的女兒,不但立即提拔她的未婚夫為起居郎、駙馬都尉,還給她準備了極其豐厚的嫁妝,包括:一是將皇宮中所有寶貝隨她挑選,「傾宮中珍玩以為資送」;二是送給她和新郎一座位於京城黃金地段廣化里的豪宅,裝潢極盡豪華,連窗戶上都鑲嵌著各種各樣的寶貝,家裡的一應用品器具也非金即銀;三是給她「壓箱錢」50億錢,「賜錢五百萬緡」;四是還有一大批皇家用品,應有盡有。——這樣的嫁妝,非同凡響,正史上留下了記載。

(唐朝公主圖,來自網路,感謝!)

同樣在唐懿宗朝,還有一件關於嫁妝的事情,發人深省。時任大唐尚書省右丞的裴坦的兒子迎娶地方官員楊收的女兒,當時盛行「陪門財」,楊收覺得自己攀了門高親,奉送了巨額嫁妝,陪嫁的器物用品也都非常奢華,「資送甚盛,器用飾以犀玉」。按理說,女方嫁妝豐厚,男方應該「笑納」才是,但作為唐朝名臣的裴坦不是這樣,他說:「這不是為我們家好,這是要害我們家啊!」命人當場將奢華的傢具全部砸壞。雖然史書上沒有寫明,但由後來裴坦家沒受牽連來看,楊家所送巨額嫁妝,裴家是沒有完全收受的。——因為,後來楊收在端州司馬任上因受賄罪被賜死,「其僚屬黨友坐長流領表者十餘人」,作為楊收親家的裴坦卻並沒有受到牽連,後來還晉陞宰相。

北宋熙寧朝以後有規定,除了皇帝的女兒出嫁由國庫支取嫁妝錢,趙宋皇族有女子出嫁,國庫也支付相應嫁妝錢。《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記載了皇室支取嫁妝的例子:宋徽宗的女兒福國長公主得到的嫁妝是「奩具凡二十萬緡」,2億錢——這二十萬緡是個巨額數字,因為當時宰相、樞密使每月的俸祿才不過三百緡——據說,這同北宋強盛時期相比,減少了很多;還有一個是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出嫁的安康郡主,她的嫁妝是京城一座府邸,「又詔南庫給金五百兩、銀三千兩為奩具」。

(宋朝公主圖,來自網路,感謝!)

對趙宋宗室女子,宋代也有嫁妝標準:「祖宗(宋太祖)元孫女五百千,五世三百五十千,六世三百千,七世二百五十千,八世百五十千。」——譜系越遠,皇室給的嫁妝錢越少,八世以後,就沒有記載了。到了南宋紹興年間,戰事多開銷大,國庫緊張,皇帝下詔書將疏遠的宗女的嫁妝又減了不少,而且還不能保證正常支付。因為沒有像樣嫁妝,致使這些宗女嫁不出去,「有司不時給,宗女貧不能行,多自稱不願出適者」——沒錢作嫁妝,這些與君主同宗的女子被迫成了「剩女」。由此來看,宋代婚姻是很講究嫁妝的。北宋名臣司馬光曾尖銳指出宋代婚姻注重錢財貨物的情形:「將娶婦,先問資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

《水東日記》記錄了南宋景定元年(1260年)鄭氏家族的一份嫁妝標準:「奩租五百畝,奩具一十萬貫(錢),十七界。」——因婚嫁雙方都是官宦之家,所以女方的嫁妝也頗豐厚,屬於中產階層吧。

再看景定三年(1262年)的一份嫁妝實物單子,很詳細:禮書三緘,雙金魚袋,銷金纈一疋,利市彩一疋,官綠公服羅一疋,畫眉褐織一疋,轉官毬須掠一副,疊金篋帕女紅五事……。

明代中期以後,婚配門當戶對的觀念蕩然無存,婚配不問門第,專論聘財了,「今女家許聘,輒索財禮,男家既醮,乃論資妝,稍不如意,非過期不歸,則婦歸見斥矣」——如果沒有令男方滿意的嫁妝,即便訂了親,也不娶進門,或者娶進了門,也還會將妻子送回娘家!毫無夫妻情份。

婚姻重財的陋習在清代達到頂峰。《切問齋文鈔》中敘述了清代雍正、乾隆時期社會婚姻情況,「將擇婦,必問資裝之厚薄,苟厚矣,婦雖不德,亦安以就之;將嫁女,必問聘財之豐嗇,苟豐矣,婿雖不德,亦利其所有,而不恤其他。」

(清代的新郎、新娘,來自網路,感謝!)

《巢林筆談》說了雍正年間一件涉及嫁妝的事,作者同一個朋友喝酒聊天,朋友跟他說,要給作者兒子介紹個對象,女方家是個富商,女孩是家中最小的女兒,女方家承諾如能找個合適的夫家,願意出嫁妝幾千兩銀子,「奩資可得數千金」——可見,當時婚配是先將錢財貨物講論在前的,形同談生意——但是,作者是個文人雅士,潔身自好,「予素持婚嫁不計聘奩之論」,所以,酒醒後,趕緊回絕了朋友的好意。

清代人卲長衡在《財婚》一文中對當時婚配有精準概括:「古人重嘉耦,今人重財婚。」

當然,也有開明的父母,《不下帶編》中記載了一個善畫的開明秀才,認為夫妻情趣投合感情好才是婚姻最重要的內核,他給女兒的嫁妝是他親手畫的一幅畫,上面題詩:「婚姻幾見斗奢華,金屋銀屏眾漫誇。轉眼十年人事變,妝奩賣與別人家。」——老秀才幾句詩道出了婚姻中的勢利現象,同時也揭示了婚姻論財的荒唐可笑與悲劇。

應該指出的是,古代常常出現的婚配重財、嫁女論嫁妝,甚至以能否滿足財貨要求作為締結婚姻首要條件的現象,給個人和社會都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

首先是使很多婚齡男女因家族經濟原因,成了「剩男剩女」,造成了很多不幸。

其次,我國宋代以至明清時期,一些地區尤其是南方省份,貧苦家庭生下女嬰後常常會無奈地狠心將其溺殺,原因之一就是擔心家庭不堪嫁妝重負!

《清稗類鈔》對清代溺女現象有深刻揭示:「溺女惡習,所在有之,蓋以女子方及笄許嫁時,父母必為辦嫁妝。富家固不論,即貧至佣力於人者,亦必罄其數年所入佣資,否則夫婿翁姑必皆憎惡。」——由此,我忽發奇想:《孔雀東南飛》中漢代男子焦仲卿的老婆劉蘭芝,是個勤勞會做家務的才女加美女,夫妻之間和好相悅,而且,媳婦對老婆婆也恭順,為什麼老婆婆一定要兒子休掉這麼好的兒媳婦?會不會也與嫁妝有關呢?(完)

讀歷史寫春秋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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