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信用的同胞們!加州華人地產經紀,發出憤怒而無奈的控訴
先說看房那些苦
近幾年來,我常常接到中國同胞在美國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此時在某某城市,問我能否馬上帶他們看看房。這就是一點都不了解美國房地產市場行情,以及美國經紀人制度的表現。
這裡我想花時間解釋一下,在美國,經紀人是如何帶人看房的。
首先,美國的各州都有一個或幾個當地房源的系統(Multiple Listing Service),簡稱MLS,它是一個功能強大、權威性很高的房地產綜合信息平台。目前南加州的所有城市共享一個MLS系統,經紀人們只要是繳納了會員費都可以使用這個系統,當經紀人與賣家簽訂賣房合同後,必須在三天內把詳細房屋信息輸入MLS系統里,然後把房門鑰匙放在一個電子鑰匙盒裡掛在門外。當買方經紀人帶買家看房時,根據MLS上每棟房子的要求,用電子密碼,就可以打開鑰匙盒取出鑰匙。在打開鑰匙盒的一瞬間,賣方的經紀人就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是誰在什麼時間帶人來看過房。還有一些細節和經紀人要嚴格遵守的規則。由於美國二手房買賣占絕大多數,如果賣主還住在屋裡的話,就一定要事先預約,決不可以輕易開門進入。
由此可見,南加州的所有經紀人都擁有相同的房源,可以帶買家看所有的上市屋。經紀人分別和買賣雙方簽訂代理合同,買方或賣方原則上應選定一個自己信得過的經紀人。腳踏兩隻船的買家不僅得不到任何好處,而且還會失去經紀人的信任,有誰會為那些不尊重自己工作的買家盡心呢!
中國買家的奇葩事
美國金融危機以後,在過去的四五年里,從中國到美國買房投資的人一波接著一波,這對懂中文的美國華人地產經紀人來說,無疑是件鼓舞人心的好事。買家大多來自北京,上海,深圳和廣州這些國內一線城市,因為在這些城市,一套公寓的價格就可以抵得上南加州一棟獨立別墅了。但是他們大多數人不了解美國房產交易的規則。美國很大,這些買家有時候連具體要在那個洲,那個城市買房都不能確定,即使確定了,南加州也有幾百個城市,東南相距也有兩個多小時的車程。這些同胞大多以旅遊的形式赴美,走馬觀花在美國各大城市看看。有些人清楚,在美國,只要提買房,地產經紀就會免費帶著看房。所以他們每到一個城市就聯繫當地的經紀人帶他們看房,大部分人來美國也就只買一棟房而已,可想而知,很多經紀人就成了他們的免費導遊。給這些當地華人地產經紀帶來很多苦惱和無奈。
幾年前,我搬家來到和爾灣市相鄰的新港海灘市後,就經常收到來自中國的買房投資者的電子郵件和電話,開始時我忙得不亦樂乎,我來美國二十多年了,深感多數美國人,包括當地美國華人,他們大都誠信本分,遵紀守法。大家以誠相待,儘力做好自己份內的事,不耍滑取巧,我自己也是這樣處事的。所以我很感謝那些給我來郵件來電話想要買房的人,感謝他們信任我選擇了我。我開始耐心地給所有人回信,回答各種問題,包括與房地產買賣不相關的問題,為他們發送不斷更新的房源信息。
不分周日周末帶人看房,答不完的問題,看不完的房子,結果,我的成交量少的可憐。付出的多回報微乎其微,還常常遇到一些無比傲慢的同胞,還有提出要傭金回扣的,腳踏兩隻船的,倖幸苦苦帶他們看房,幫他們找到了滿意的房子後,他們卻去找親戚朋友去下單,等等這些奇奇怪怪的人,這些人在把金錢和生意帶來的同時,也把在母國的一些習氣帶到美國,我有一個從台灣來的老朋友,她拒絕為所有大陸來的買房人服務,說他們毫無信用可言。我想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多的刺激。
這樣的買家讓人無奈
有一對夫婦,送女兒來洛杉磯上大學,開始他們非常誠懇地要我幫他們的女兒在大學附近找房子, 預算在一百萬美元左右,需要貸款。我先給他們介紹了貸款人,又花了很多幫他們找房子,每天開車去很遠的地方接送他們,帶他們看房子,連續在不同的城市看了幾十天的房子,終於看中了幾棟,說回去商量以後給我結果,幾天以後我打電話找到他們的女兒,她支支吾吾說她父母改變了主意,這次不打算買房了,就下來他們消失了,連一句話都沒有留下。
幾個月以後,我從他們的貸款人那裡發現,他們已經買下了我帶他們看過的一棟房,是直接從賣房經紀人手中買的,我當時很想罵娘,最後想想算了。他們其實本以為這樣做可以節省一筆錢,可事實是:買方經紀人的傭金是由賣方支付的,而且在賣家和賣方經紀人簽訂賣房合同時,就預先簽訂好了傭金總數,如果買主直接找賣方經紀人交易,賣方經紀人就得到雙份傭金,而且賣方經紀人首先要代表賣方的利益。必要時要犧牲買方的利益。這樣的買家不但讓自己的經紀人白辛苦,損害經紀人的利益,自己也沒有得到像在中國跑單那樣的小便宜,反而把自身利益置於無保護狀態,也以身作則教壞了將來有可能在美國生活的女兒如何撒謊,如何貪圖自身的小便宜而不尊重別人的工作。
有一次遇到這樣一位買家,說他的錢已經全部從中國匯到位,準備買房。之前他曾經來過美國,要我帶他看房,我沒同意,因為那次他不能出示資金證明。這一次,我就帶著他和他的兒子看了很多,其中看中了一套全新房,完全符合他們的要求,價格也在他們的預算以內。他說回去和太太商量以後再定,我開車一個多小時把他們送回酒店。
第二天他來電話,說他太太認為太貴了,要是能降低一萬他們就買了。我實事求是告訴他,那兒的新房很搶手,開發商一分錢都不會降,這房子很快就會賣掉。他說:你能拿到不少傭金嘛,能否給我們貢獻一萬美元,聽到這話,我簡直哭笑不得,手裡一百多萬現金,竟然盯著我這點傭金,新房的開發商支付給買方經紀人公司的傭金是百分之二,扣出公司提取的分成,以及費用和稅,到手的傭金剛剛百分之一,加上汽油,和其他開銷,剩下到手也不到一萬塊。這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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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經紀人的報酬
目前在美國二手房市場,單方經紀人的傭金大約在百分之一點五到三之間,根據市場的供需情況和賣方的情況來定。傭金直接支付給經紀人所在的公司或Broker,公司分成大約百分之二十到五十不等,剩下的還要要支付聯邦和加州所得稅,保險費,公司的監督審核費,加盟費和律師費等等。
在加州買新房,經紀人只需要第一次帶著買家去看房,看中房後,剩餘手續交給賣方就成了。可是自從中國的買家來了以後,經紀人的工作範圍就擴大了,二手房不說,買新房的客人,不僅要幫他們翻譯和解釋那些厚厚的合同和文件,還要翻譯買賣雙方方之間的郵件和其他文件,陪他們去設計中心選擇不同的裝修材料,找保險公司,房屋檢查,開通水、電、氣和垃圾管理公司,提供學校以及各種各樣在美國安家有關的信息和情報等等,這些本來和買房不相干的,自己應該去做的事。當然,感謝那些信任我們的人。幫助那些對美國不了解,英文無法溝通,但彼此相互尊重客戶,珍惜別人工作的同胞,這是非常願意幫忙的。但是,我們有一些同胞,你無論幫他們節約了多少錢,做了多少分外的事,他們都覺得理所應當,是欠他們的!
僅以此篇獻給全美國辛勤工作的華人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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