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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歌舞電影,能讓人愛上它的每一首音樂,但是它可以

《馬戲之王》是一張我隨手盲狙買的電影票。物超超超超超超超所值。

這部歌舞片,開場第一分鐘,第一首歌,就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以至於唱完的時候,我非常不滿,希望能從頭唱到尾。

我願意付費在電影院看一部超長MV。

休·傑克曼將近一米九的身高,穿著華麗浮誇的表演禮服,甩開兩條長腿登場。

邊唱邊跳,大開大合,氣勢如虹。

一個好的Opening是多麼重要。

《馬戲之王》作為一部歌舞片,遠遠比它的另一個體裁傳記片成功。

原聲大碟中,收錄了11首電影的原創音樂,精心打造。

很少有歌舞電影,能讓人愛上它的每一首音樂

它做到了。

看完立刻打開音樂播放器,整張大碟無限循環。

與音樂的用心對應的就是簡單到泛著傻白甜味道的劇情。

看完我都不能相信,如此一路陽關道的電影,是一部真實的人物傳記。

巴納姆,一個美國夢的典型。

從一貧如洗到創造了震驚世人的演藝事業。

電影里有關巴納姆傳奇一生的關鍵轉折點,都是用歌舞來表現。

從故事的角度看,沒有什麼意外的反轉,一切順暢得像童話故事。

就連面對美麗的歌唱家珍妮·琳德的傾心。

哪怕巴納姆用想恨不得和對方生孩子的眼神注視過她。

出軌都是不存在的。

巴納姆忠於婚姻,忠於家庭,始終是個好丈夫,好父親。

事業成功,家庭幸福。

不能否認,《馬戲之王》對巴納姆進行了美化處理。

劇情雖然簡單,但並不俗爛。

在表現一個好萊塢式合家歡的同時,對巴納姆成功的關鍵,還是做了復盤圈點。

巴納姆是美國、甚至世界公共關係發展史上的代表人物。

他對娛樂事業的營銷理念,放在今天都不過時。

——信奉「要有娛樂精神」。

——把缺陷放大成亮點,打造獨一無二的明星。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和機會,將曝光率最大化。

——當大眾娛樂做到了極致,又大膽用藝術造勢,打通了一條通向精英文化的道路。

也許很多人認為,自己憑經驗積累,摸索出了獨到的宣傳推廣手段;

或者是公關應急措施,但,其實都不新鮮。

沒有什麼是前人沒有提出過的。

正面的,負面的。

甚至是反向營銷操作,都能從巴納姆的事業上看到痕迹。

《馬戲之王》可能不是優秀的人物傳記片。

但不失為一部娛樂營銷的案例典型。

趣味頗多。

說回它大放光彩的歌舞上。

與馬戲團有關的高難度動作,幾乎都是演員本人完成。

舞蹈更是基礎中的基礎。

《馬戲之王》的歌舞表現,可以用它另一個翻譯名字來概括——

《地球最強秀》。

很多人喜歡主題曲《This Is Me》。

我更喜歡開場的《The Greatest Show》,聽到忍不住就想站起來跺腳。

然後是珍妮·琳德的角色曲《Never Enough》。

很巧,前者是草根馬戲團的唱跳主題曲,後者是讓巴納姆攻克上流社會的音樂。

第三是休叔和扎克·埃夫隆的對唱曲目《The Other Side》,基情四射。

比起擔任把「苦」字刻在腦門上的超級英雄,休叔真的更適合活潑歡脫地唱歌跳舞。

我喜歡電影的原名《The Greatest Showman》。

我喜歡開場曲《The Greatest Show》

我最喜歡的台詞,是休叔把馬戲團交付給扎克時說的話。

The Show Must Go on.」

這是永恆的舞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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