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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樂甲辰進士平陽陳奎

大明永樂甲辰進士平陽陳奎

--為官處事剛正不阿,為國為民不計私利

文:光明人家 2018-01-31

科舉制度,始於隋代,隋煬帝大業三年(606)設進士科,以詩賦取士,此為科舉之始。科舉制科目唐代最盛,進士科之外,還有秀才、明經、明法、明書、明算諸科。後以進士和明經二科為主,唯進士科乃沿至始終。明清兩朝,科舉制更趨完備,以《四書》、《五經》的文名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直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推行學校教育制。歷時1300年科舉之制被廢除。

平陽科名盛於南宋。而明代是科舉制度相當完善的時期,有明一代276年(公元1368-1644),是繼南宋之後,老平陽在封建時代科甲成就方面又出現了人才輩出的小高潮(高於北宋時期)。據歷代的《平陽縣誌》及現有各種文獻中記載,明代平陽共有進士31人(文武科進士俱計入內(文科進士30人,武科進士1人、包括在外籍貫平陽人和寓居平陽的人,民國《平陽縣誌》考據真實籍貫為平陽25人,其他五人籍貫有爭論或有異議),舉人共有70餘人。下面介紹一位大家不太熟悉的平陽明代進士陳奎。

陳奎(?-1444),字秉文,平陽縣城南郭崑山(嶺門)人,幼時,父母雙亡,賴祖母範氏將其養育成人,少年時代,其聰明好學,積極上進。在明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陳奎舉於鄉(浙江鄉試舉人)。同年的平陽舉人還有林約仲、陳永、吳蹉、張訓、蔡挺共六人舉於鄉。明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陳奎高中甲辰科殿試刑寬榜第二甲第32名賜進士出身,同年考取甲辰進士還有平陽同鄉金敬。

據《明太宗實錄》卷二百六十九載:「永樂二十二年春三月丁丑朔,上御奉天門試禮部選中舉入葉恩等百五十人,制策日:

『朕惟聖帝明王之治天下,其大者在祀與戎。稽之方冊,冬至祭天於圜丘,夏至祭地於方丘。又雲合祀天地於南郊。分祭合祭,果有其說歟?《書》稱裎於六宗,祭法乃雲七祀,而《曲禮》又稱五祀,其言之不同,何歟?古者天子推其祖之所自出而祭之,則謂之柿。夫既有稀,而又有所謂袷祭,稀袷之外,復有所謂檎祠蒸嘗者,果何歟?郊社宗廟之禮,備著於經,其儀物制度,尚可得而詳辨歟?兵始於黃帝,然周設六軍,因井田而制軍賦,其法可得而聞歟?管子作內政,以寓軍令,抑有合於古否歟?漢置材官於郡國京師,有南北軍之屯,唐置府兵虢騎,宋置養兵,又有所謂廂兵、禁兵,其制可得而論歟?粵自三代以及漢、唐、宋之用兵,有譎有正,有逆有順,皆可指實而言之歟?古之善用兵者莫如孫子,其言日:兵者國之大事,必經之以五事。又日: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此其言果何所本歟?日五事,日九變,日五利,抑可得而悉數歟?朕自即位以來,於祀戎二者,未嘗不致其謹,然其言論之異同,制度之沿革,不可以不考。諸士子博古通今,將有資於世用,其詳陳之,毋泛毋略,朕將親覽焉。」

本科狀元原為孫日恭,據《弁山堂別集》卷八十一載:「二十二年甲辰,命翰林院侍讀學士曾柒、侍講余鼎為考試官。取中葉恩等。廷試,賜邢寬、梁裎、孫日恭及第。初,上取第一孫日恭,嫌其名近暴,日:『孫暴不如邢寬。』遂擢寬第一,仍用朱書填黃榜,一時稱異事雲」。永樂帝因篡位起兵奪取大位,忌諱此「暴」字,而邢寬白撿了個狀元,看來,取個好名字也是受益多多,在歷代科舉史上此類事情頗多。

陳奎廷對現已無考,中進士後,陳奎先授任禮部主事,升任工部都水郎中,改調任禮部主客司,階奉政大夫。[萬曆]《溫州府志》卷一一、民國《平陽縣誌》人物誌、《浙江古今人物大辭典》有傳。據《浙江通志》卷一六二人物誌載:「陳奎字秉文,平陽人。永樂進士,歷禮部主事,工部都水郎中。嘗疏解太僕陳油馬政之譴,蠲逋戶以萬計。正統初,議額森桀驁,勢必犯順,宜於河套等處,增城堡以防馳突至。己巳,果有土木之變。又論中貴王振之黨王山、彭得清,以救侍講劉球,廷論壯之」。

陳奎為官二十年,曾三次出使外邦。並以勤勞著稱,在明英宗皇帝(朱祁鎮)正統初年(公元1436年),外邦蒙古瓦刺也先實力強大,他在出使瓦刺時仔細了解到具體情況,奏日:也先桀驁,勢必犯順,宜於河套等處增城堡以防馳突」。便向明朝廷上奏建議在與瓦刺接壤邊界的河套、懷來等地增築城堡等軍事設施,以提防瓦刺方面的侵略和突襲,後果有「土木之變」。

明正統八年(公元1443)官員劉球上毓明朝廷指出瓦刺包藏禍心,觸犯了大宦官王振,被捕下獄論死,陳奎積极參与搶救並上奏彈劾王振及其同黨王山。要知道,當時王振的權勢一手遮天,朝廷正義的官員紛紛讚揚其壯舉。對於陳奎對瓦刺方面的侵略野心先見之明的奏章,可惜當時明朝廷對其當時建議置之不理,以至於後來的「土木之變」事件的發生,大明朝廷從此走向沒落。從此事中,也看出陳奎的外交思想和為國謀政之道。

明正統九年(公元1444)陳奎卒於任上。而他並沒有真正的得到大明朝廷的重用,另外,他還嘗疏解同鄉太僕陳衲馬政之譴,蠲逋戶以萬計。馬政,指明代政府對官用馬匹的牧養﹑訓練﹑使用和採購等的管理制度。馬政為國家重務,馬政即成為政府行政的重要內容,養馬即成為百姓的重要義務,此項義務從明初開始。

明代民間養馬有三種形式:種馬、表馬、寄養馬。民間養官馬,馬戶不僅要保證馬的健壯,而且完成孳息之額,否則要如數賠償。明洪武6年2月,定養馬之法就規定了養馬的數量與孳息數。政府令民共養馬匹,洪武二十八年榜示:「江南十一戶,江北五戶共養馬一匹。」馬政事項包括督養、點視、印烙、編馬戶、交兌、發表等。而且每項事務必須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有所成。如督養要勤,編審要公平。

《明實錄》中關於馬政的奏章可謂連篇累牘,即可見馬政之難之繁。民間養馬不僅拖累了人民,而且困擾了政府,在行馬政之初,太僕寺官管馬,府州縣官管民,似乎各有所職。其實馬為民牧,二職難分。太僕寺官責在馬,地方官責在民。因民而困馬政,為太僕寺官不容;因馬而疲民,是地方官所不忍,雙方矛盾難以調和。當時平陽同鄉陳衲任太僕寺官,陳奎為其出來個好解決處理方案,比較好解決了其中的許多弊病,受益的馬戶數以萬計。

陳奎為官處世剛正不阿,為國為民不計私利,是明代平陽眾多進士中一位傑出的官員,也是今天平陽人的楷模。在陳奎故里坡南,曾經有「世英」牌坊一座,為陳奎高中進士時而立,可惜現已無存。陳奎現存詩一首《游南雁盪》如下:

拋卻紅塵破草萊,芳情如水沒莓苔。

仙風引送雲巾路,花氣濃熏石上台。

燦燦莢蓉堆紫翠,峨峨鼓角絕氛埃。

喜從同忐探幽勝,官況何勞野鶴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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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明清進士題名錄

2、明、鄭思恭《東昆仰止錄》

3、明弘治-萬曆,清、乾隆《溫州府志》

4、明隆慶,清康熙、乾隆,民國《平陽縣誌》

5、《明代科舉與文學編年》陳文新編

6、《明代浙江進士研究》多肯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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