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國際航班延誤應該怎麼辦?
這幾天,中國駐日本、斯里蘭卡和伊朗使領館的人員為了中國遊客飛機晚點的問題真是操碎了心,尤其是在伊朗。使館工作人員稱,他們「在高速上如同掃雪車一樣到了機場」,為中國遊客解決難題。
一周之內,這三家大使館都通過官網或媒體對中國遊客接連發出了公開提醒,其中「理性」兩個字出現的頻率尤其高,如「理性對待,依法維權」和「遇突發情況請理性看待,避免過度維權或捲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等。
其中尤其以發生在日本成田機場的小糾紛最讓人無語。因為有乘客與機場工作人員溝通不暢,發生了小摩擦,感到自己被歧視,所以唱歌。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在得到消息之後,馬上派員與律師一起赴80公里外的成田機場,與機場當局和航空公司緊急進行交涉。
與機場人員發生衝突,就喊使領館工作人員前去幫忙解決問題;飛機晚點了,就在國外的機場唱歌。但問題是,這不僅極大破壞了國外機場秩序,也給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帶來了沉重的工作負擔。
如果換位思考一下,你是中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你會作何感想?
日前,中國駐外使領館連續發布了通告,希望中國旅客能夠「理性對待,依法維權」,其實這是中國使領館非常委婉的提醒了。
往小了說,在機場這樣的公開場合,動輒就上綱上線,迫使中國使領館出來交涉,這是在透支一個大國的外交資源。往大了說,遊客拿著中國護照到外國旅遊,還是要受外國法律管轄的,遊客要接受人家的法律約束。
這些年出國旅遊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出國旅遊要對對象國有基本的了解,尊重當地的法律,多些理解與寬容。即便做不到這些,那也應該遵循最基本的處事原則,不能任性而為。
事實上,飛機晚點這樣的事情在哪兒都會發生,尤其是遇到惡劣天氣,延誤甚至取消航班實屬正常,何必大吵大鬧,最後搞得使領館出面交涉?
在這裡,需要說幾句領事保護的問題。這幾年,外交部一直貫徹「外交為民」的原則,領事保護也成為外交官的重要職責。
但是,有這份職責並不意味著中國外交官的領事保護能力就是特殊的,時時處處可以提供保護,因為工作人員與使領館的人力物力均有限。
那麼,什麼時候才能用到領事保護呢?按照國際慣例,就是一國的公民到了另外一個國家,受到了不法侵害時,相關外交手段或者其他和平手段才該「啟動」。
說白了,領事保護的前提是要用盡當地救濟。也就是說,你在一國旅遊或者工作時,如果當地的司法手段已經不能避免你受到的侵害,這時候才需要領事保護。所以,飛機晚點構不成領事保護的條件。
對國民而言,一定要釐清個人責任與政府責任的法律意識,遇到問題,該走法律途徑走法律途徑,該維權就去合理合法維權,不能無理取鬧,甚至求助使領館。
天下論壇 孫興傑專欄
(作者系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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