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no Mars大滿貫,擊碎樂評人裝逼夢
《24K Magic》獲獎,並非單純商業緣故,試問一起提名的哪個不是熱賣?真正原因是近十年來Bruno Mars不斷積累的人氣和口碑。雖然我更喜歡Lorde和Childish Gambino,但火星哥獲獎乃順理成章和實至名歸,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論高度
當你拿《24K Magic》與《Ok Computer》相提並論時,大部分樂評人會覺得你神經錯亂,這種偏見習以為常。對社會對人性,Bruno Mars遠沒有Thom Yorke談得那麼多,但Radiohead能玩出前者的Groove嗎?難。那麼內涵、觀點重要還是技巧重要?其實都重要,傳統黑人音樂是搖滾樂根基所在,要捍衛。只有真真正正玩過樂隊的人才知道,一首《Creep》和一首《Thats What I Like》,難度哪個大。如果你是跑場貝司手,你願意彈《High And Dry》還是《24K Magic》?
二、論地位
Bruno Mars配得上這樣的一次大滿貫。早在2012年就應該這樣,專輯《Doo-Wops & Hooligans》首首金曲,足以證明他是近二十年來難得一見編寫優美旋律的大師。不止《Grenade》,《The Lazy Song》、《Count On Me》和《Our First Time》中的任何一首,都具備年度金曲的份量。可惜那一年遇上世紀大魔頭Adele。《24K Magic》沒有《Doo-Wops & Hooligans》那麼好聽,單曲影響力也比不上《Uptown Funk》。今年格萊美對Bruno Mars的照顧不排除是一種補償,就像小李子的《荒野獵人》一樣。如果不久將來Katy Perry能推出一張質量上乘的專輯,屬於她的年份也會到來的。
2012年格萊美是Kanye West、Adele和Bruno Mars之爭,最終Adele橫掃千軍:
當年顆粒無收的Bruno Mars:
遲來的大滿貫:
三、論藝術性
《24K Magic》里最過癮的一首是《Perm》,復古的吉他和貝司段落,以及Bruno Mars半說半唱的旋律令人想起James Brown的黃金SoulFunk年代。
傳統黑人音樂中的樂觀精神來自種植園時期基督教的傳播,像Bruno Mars那種每天興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樣子,是媒體人最不樂意看到的。他們更喜歡愁眉苦臉眼睛半瞎的哲學家Thom Yorke、頹廢悲情開槍自殺的胃潰瘍患者Kurt Cobain以及一臉嚴肅神秘兮兮的諾貝爾大文豪Bob Dylan。原因很簡單,前者沒東西可寫。傳統黑人音樂,沒有樂評人的事,它很「膚淺」,無需展開解說,若要分析當中的切分節奏運用、藍調音階以及和弦結構,一般的媒體人哪懂?
Thom Yorke、Kurt Cobain和Bob Dylan,樂評人最愛:
這不是文化人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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