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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信「胯下之辱」,究竟是為忍辱負重還是因為打不過對方的無奈之舉?

「胯下之辱」的故事,被現代人解釋為成大事者的能屈能伸、忍辱負重之舉。而韓信的「胯下之辱」究竟是忍辱負重,還是因為打不過對方的無奈之舉呢?下邊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韓信始為布衣時,貧不行,不得推擇為吏,又不能治生商賈(經商)。即不能做公務員,又不能做生意。於是,「常從人寄食飲,人多厭之」,就是每天在別人家蹭吃蹭喝。

那時候社會上流行養士,士人們只要有一技之長,都在依附權貴討生活,有門路的依附孟嘗君、信陵君這些大家族,沒門路的依附當地的亭長里長。這種人被稱為「食客」。韓信在當地亭長家吃了幾個月,啥都不幹。亭長妻子很生氣了,韓信一怒之下,憤然上街討生活,不想遇到了一位屠狗的豪俠跟他找茬,就有了韓信受「胯下之辱」這件事。

後來韓信當了楚王,把侮辱他的這位豪俠找來,給了個不大的官職,他還跟身邊人說:「這是一位『壯士』,以前侮辱過我,其實,我當時難道殺不了他嗎?但是,殺了他也混不出什麼名堂,因此我忍了。」那麼問題來了,韓信真要不服,跟人家單挑,他能打過這位屠狗的豪俠嗎?

一些史學家認為,他是在吹牛,因為韓信手無縛雞之力,格鬥能力不行,所以韓信甘受胯下之辱是因為打不過對方。

那麼我們先看看韓信真實的格鬥能力。

韓信受胯下之辱不久,陳勝起義,天下大亂,項梁起兵,韓信「仗劍從之,居麾下,未得知名」意思是,韓信做了項梁的貼身衛兵。但是表現不突出,項梁敗後。李開元先生考證,因為韓信在巨鹿之戰中作為項羽的警衛,勇武過人,表現突出,因此被項羽賞識。韓信能夠成為項羽的貼身侍衛,未被被項羽賞識他的智慧謀略,只認同他的劍術,可見韓信的武藝真的很不錯,因此韓信並不是吹牛,他真的能夠殺了侮辱他的屠狗少年。那麼韓信為啥不動手而要鑽褲襠呢?

答案也並非是他說的出不了大名,而是當時在秦始皇統治下,秦法嚴苛,鼓勵公戰,嚴禁私鬥,鬥毆殺人可是死罪,尤其是像韓信這種落魄王孫,更是秦政權打擊的對象,夾起尾巴做人是他最佳的選擇,所以韓信不動手的原因,並不是後世無限拔高的忍辱負重,不逞匹夫之勇,其實只是魯迅先生所謂「愛惜自己不值錢的生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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