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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賞文】中國古今官職對照表

原標題:【周末賞文】中國古今官職對照表


【編者的話】近來,古裝戲特別是清宮戲成為電視劇的主流。一到黃金時間打開電視,鋪天蓋地的這個皇帝那個皇帝的。皇帝大家都懂,但是什麼中堂、學士、撫台、道台的,一些不熟悉過歷史的讀者就不怎麼明白了。寫本文的目的,就是給讀者看電視或者看《XX大帝》之類的歷史性比較強的小說,可以有一個參考手冊。


1,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衎。


12,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26,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代理官職。秘書級。


28,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鏈接:古代國家機構體系

1、概論


嚴格說來,到秦漢才是中國歷史上正式有統一政府。秦以前的中國,只可說是一種封建的統一。只要到秦漢,中央方面才有一個更像樣的統一政府,而其所轄的各地方,也已經不是封建性的諸侯列國並存,而是緊密隸屬於中央的郡縣制度的行政區分了。漢其實是秦的延續,而秦又很短,就不講了。


政府的組織,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職權分配。第一是皇室與政府之職權劃分,第二是中央與地方的職權劃分。另外,還有軍隊體系、情報體系、監督體系。


現代的政權理論,以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思想較適合中國人理解。這個理論是關於國家權力如何配置與控制的理論。五權分立論,是指政府的五個治權(即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相互分立,各司其職。這是孫中山先生五權憲法中對政府權力形式的安排。孫中山何以要在三權之外,增設考試、監察二權呢?孫中山認為, 「所以將來中華民國憲法,必要設獨立機關,專掌考選權。大小官吏必須考試,定了他的資格,無論那官吏是由選舉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須合格之人,方得有效。這法可以除卻盲從濫舉及任用私人的流弊。」至於監察權,孫中山認為,中國自古即有御史監察制度,然而御史台不過君主的奴僕。監察權不僅要監察議會,還要專門監督國家政治,其目的在於「糾正其所犯錯誤,並解決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處」。


古代中央政府的組織。最開始有所謂三公、九卿,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相當於國務院總理;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相當于軍委主席;御史大夫管監察,輔助丞相來監察一切政治設施,應該有點象中紀委加反貪局加審計署,但這個職能但不完全。這個御史台就相當於監督體系了,相當於台灣的監察院。另外,科舉制度,大致相當於孫中山的考試權了,也相當於台灣的考試院。


而行政體系中的三省,也隱約有了決策(門下省)、審議(中書省)、執行(尚書省)相分離的制衡制度。


2、 皇權與相權


中國古代政府組織結構的發展史,就是一部皇權與相權的鬥爭史。漢和唐,是歷史上最能代表中國的兩個朝代。政府與皇室的劃分,自漢以來即然。惟就王室論,皇位世襲法,永遠無何大變動,只是朝代的更換,劉家換了李家,此等是並不重要。但就政府來說,其間變化則很大。政府中最重要者為「相權」,因於相權的變動,一切制度也自隨之變動。


漢朝時的皇帝宰相,各有一個「秘書處」,而兩邊的組織,大小不同。漢代皇帝有六尚,尚是掌管意。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與尚書。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飲食起居。只有尚書是管文書的,這真是皇宮裡的「秘書」了。漢代開始的尚書,其職權地位本不高,後來才愈弄愈大。最先尚書只是六尚之一,這是皇帝的秘書處。若說到宰相的秘書處呢?共有十三個部門,即是當時所謂的十三曹,一個曹等於現在一個司。當時宰相秘書處組織龐大,職權廣泛。


唐代政府和漢代之不同,若以現在話來說,漢宰相是採用領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則採用委員制。換言之,漢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國行政大權,而唐代則把相權分別操掌於幾個部門,由許多人來共同負責,凡事經各部門之會議而決定。漢朝只有一個宰相,但遇政府有大政事,亦常有大會議,這是皇帝宰相和其他廷臣的會議。唐代則把相權劃分成幾個機關,這幾個機關便須常川會議,來決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漢代宰相下有副宰相,御史大夫,我們也可說,宰相掌握的是行政權,御史大夫掌握的是監察權。唐代宰相共有三個衙門,當時稱為三省:一中書省,二門下省,三尚書省。此三省職權會合,才等於一個漢朝的宰相,而監察權還並不在內。

宋代的相權,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實際上只有中書省在皇宮裡,門下尚書兩省都移在皇宮外面了,故亦只有中書省單獨取旨,稱政事堂。又和樞密院同稱兩府。樞密院是管軍事的,而中書和樞密對立,也就是宰相管不著軍事。宋代又另設一個考課院。考課就等於銓敘,後來改名審官院。又把審官院分東西兩院,東院主文選,西院主武選。哈哈,看來考試院也不是孫中山的發明。


倘使我們說,中國傳統政治是專制的,政府由一個皇帝來獨裁,這一說法,用來講明清兩代是可以的。若論漢、唐、宋諸代,中央政府的組織,皇權相權是劃分的,其間比重縱有不同,但總不能說一切由皇帝專制。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據正史記載,因宰相胡維庸造反,明太祖受了這個教訓,從此就廢止宰相,不再設立。他並說以後他的子孫也永遠不準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是沒有宰相的,清代也沒有。所以我們說,中國傳統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變,即是宰相之廢止。


沒有宰相了,又怎樣辦呢?從前唐代是三省分職制。一個中書省,一個門下省,一個尚書省。到了宋代,門下省退處無權,給事中大體也如諫官般,變成和宰相對立,很少能對詔諫行使封駁權。其時的宰相,則只是一中書省。自元迄明,中書省還是正式的宰相。中書門下兩省都廢了,只剩尚書省,但尚書令及左右僕射也不設了,於是尚書省沒有了長官,改由六部分頭負責,就叫做六部尚書,六部首長,各不相屬。這些尚書都是二品大員,這已經是當時最高的官階了。這樣所有的相權就完全集中在皇帝手中了。明代皇帝的秘書處,當時稱為內閣。秘書便是內閣大學士。因為皇帝在宮裡辦公,他需要幾個秘書幫他忙,這些人的辦公地點在中極、建極、文華、武英四殿,還有文淵閣、東閣兩閣。這些處都在內廷,所以這些人就稱為內閣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擬定,送皇帝畫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摺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擬旨。現在明代,則一切詔令,皆出皇帝親旨,大學士只替皇帝私人幫忙,全部責任在皇帝。


到雍正時,又在內閣之外另添一軍機處。清宮裡的文華殿、武英殿,這是內閣學士辦事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後,另設一個軍機處,這就是所謂的南書房,這只是一所很小的屋子。最初皇帝為要保持軍事機密,有許多事不經內閣,徑由南書房軍機處發出。後來變成習慣,政府實際重要政令,都在軍機處,不再在內閣。雍正的最大發明就是寄信上諭。這是清代特有的,不按明發上諭的程序,而直接由皇帝軍機處寄給受命令的人。如是則一切事情,全國中外各長官,都直接向皇帝發生關係,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從這一點看來,清代比明代更獨裁。明代還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來當宰相。宰相廢了,而宰相的職權則由皇帝兼。而清朝皇帝的詔書不能給旁人看,而要直接送出,詔書就完全變成皇帝私人的東西了。


大家看看,相權從秦的宰相,逐漸向皇帝身邊的人靠近。宰相權太大了,皇帝就把相權轉移到身邊的秘書處尚書省;而尚書省的權利太大了,又轉移到比尚書更貼近皇帝的傳遞文書的中書省;中書省權利太大了,又轉移到更貼近皇帝的侍從門下省。接著,連機構也不要了,皇帝直接做宰相,配了幾個負責寫字的干體力活的內閣;最後再到軍機處,皇帝可以直接秘密的給某個大臣下旨,相權終於變成了皇帝的私人之物了。


3、 行政體系


(1)漢的三公、九卿


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御史大夫管監察,輔助丞相來監察一切政治設施。


以漢代的九卿,那是: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他們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稱中二千石。因他們都是中央政府里的二千石,以示別於郡太守地方行政首長之亦是二千石而名。若講到這些九卿職名的來歷,卻很有趣味:


太常在秦代叫泰常,這個常字,本當作嘗。他是管祭祀祖先鬼神的。依四時奉獻時物,讓祖先鬼神時時嘗新,故稱泰嘗。所以漢廷九卿的第一卿,也是管祭祀的。其次是光祿勛。這個官名,直到清代還有,但這三字的原義,卻早就忘失了。依文義講,勛該就是閽,古音相同,這是皇家的門房。衛尉是一個武職,掌門衛屯兵,這是皇宮的衛兵司令。當時凡屬軍事方面的官都稱尉。太僕猶之是皇帝的車夫,《論語》:「子適衛,冉有僕」,仆是趕車的。皇帝出去,太撲就替他趕車。那是皇帝的汽車司機。廷尉是掌法的,犯了皇帝的法,都歸他管。如此看來,太常管皇家太廟,光祿衛尉,一是門房頭兒,一是衛兵頭兒。這都是在裡面的。皇帝出門,隨帶的是太僕,在外面有人犯法,就是廷尉的事。大鴻臚,一直相沿到清代,就等於外交部,是管交際的。臚是傳呼義。古禮主賓交接,由主傳到主身邊的相,再由主身邊的相傳到賓邊的相,由是而再傳達到賓之自身。宗正是管皇帝的家族,其同姓本家及異姓親戚的。

以上七個卿,照名義,都官的皇家私事,不是政府的公務。然而那時已是化家為國了,原來管皇帝家務的,現在也管到國家大事了。譬如太常就兼管教育,因為古代學術都是在宗廟的。西方也一樣,直到現在,在他們,教育和宗教還是分不開。光祿勛原是皇帝的總門房,現在皇宮裡一切侍衛都要他管。太僕呢?因管車馬,所以國家一切武裝,好像「坦克車、飛機」之類,他也連帶管了。廷尉就變成司法,大鴻臚就變成外交。


此外還有兩個卿,就是大司農和少府,都是管財政經濟的。大司農管的是政府經濟,少府管的是皇室經濟。大司農的收入支銷國家公費,少府收入充當皇室私用。皇室不能用大司農的錢。所以我們說當時皇室和政府在法理上是鮮明劃分的。當時全國田賦收入是大宗,由大司農管。工商業的稅收,譬如海邊的鹽,山裡的礦,原來收入很少,由少府管。這九卿,全都隸屬於宰相。我們上面講九卿,照名義來歷,都是皇帝的家務官,是宮職,而系統屬於宰相,豈不是宰相本是皇帝的總管家嗎?


宰相權力太大,有些皇帝就很不爽。漢武帝雄才大略,宰相於是便退處無權。外朝九卿,直接向內廷聽受指令。這樣一來,皇帝的私人秘書尚書的權就大了。漢武帝臨死,派一個霍光做大司馬大將軍輔政。這是皇宮裡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親戚,有資格來代表皇家。於是就變成外面有宰相,內面有大司馬大將軍。當時一稱外廷,一稱內朝。如果內廷權重,外朝權輕,於是有王莽代漢而興。王莽便是由大司馬大將軍而掌握大權的。


(2)三省


到東漢光武帝,懲於前失,因怕大權旁落,自親庶務,於是尚書地位日漸加重。而外朝的宰相,卻分成三個部門。本來三公是宰相、太尉、御史大夫,而實際宰相是全國之首領。後來因有大司馬大將軍橫插進來,所以又把此三公變成大司徒(御史)、大司馬(大將軍)、大司空(宰相)三職分別,一個公管領三個卿。東漢初年,光武帝的私意,則索性把政權全操在自己手裡,三公只是名位崇高而已,實權則在尚書。唐代宰相共有三個衙門,當時稱為三省:一中書省,二門下省,三尚書省。此三省職權會合,才等於一個漢朝的宰相,而監察權還並不在內。 中書省首長為中書令,門下省主管長官為侍中,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


唐分官階為九品,第一二品官,均以處元老,不負實際行政責任。三品以下,始為實際責任官吏。中書令門下侍中及尚書令皆為三品官。若論此三省之來歷,尚書本是皇宮內廷秘書,已在講漢代制度時講過。中書依官名論,也即是在內廷管理文件之意。侍中則是在宮中侍奉皇帝。故就官職名義言,這三個官,原先本都是內廷關。而到唐代,則全由內廷官一變而為政府外朝的執政長官,和以前性質完全不同。


中書門下尚書三省職權之分配:中書主發令。政府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書省發出。此種最高命令,名義上是皇帝的詔書,在唐代叫做「敕」。凡屬重要政事之最高命令,一定要皇帝下敕行之。但實際上皇帝自己卻並不擬「敕」,而系中書省擬定,此所謂「定旨出命」。正式詔書,然後再呈送皇帝畫一敕字。經畫敕後,即成為皇帝的命令,然後行達門下省。待門下省主管長官侍中及副長官侍郎接獲此項詔書後,即加予複核,這是對此項命令之再審查。在門下省侍中侍郎之下,設有若干第三級官,謂之「給事中」。給事中官位並不高,但對皇帝詔書亦得參加意見。若門下省反對此項詔書,即將原詔書批註送還,稱為「塗歸」。意即將原詔書塗改後送還中書省重擬之意。塗歸亦稱「封駁」「封還」「駁還」等,其意義略相同。此種制度,亦有相當麻煩處。如中書省擬好命令送達門下省,如遇門下省反對,即予塗歸封還,如是則此道命令等於白費,即皇帝之「畫敕」亦等於無效。故唐制遇下詔敕,便先由門下省和中書省舉行聯席會議,會議場所稱為「政事堂」。原先常在門下省舉行,後來又改在中書省召開。會議時,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及侍郎皆出席。若尚書省長官不出席政事堂會議,即事先不獲預聞命令決奪。故唐人目光中,須中書門下始稱真宰相。唐太宗在未登極前,曾做過尚書令,即太宗即位,朝臣無敢再當尚書令之職,因此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常虛懸其缺。僅有兩個副長官,即尚書左僕射及右僕射。尚書左右僕射若得兼銜,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及「參知機務」等名,即得出席政事堂會議,獲得真宰相之身份。由於中書令、門下侍中的名位較高,所以也不常設。於是就給其他官員加上「參預朝政」、「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頭銜,擔任宰相。最先尚書僕射都附此職銜,所以三省全是真宰相。


宋代也有三省,實際上只有中書省在皇宮裡,門下尚書兩省都移在皇宮外面了,故亦只有中書省單獨取旨,稱政事堂。又和樞密院同稱兩府。中書則為丞相,地位獨重。門下尚書兩省長官不再預聞政府之最高命令。然中書和樞密對立,也就是宰相管不著軍事。


(3)六部


國家一切最高政令,一經政事堂會議決定後,便送尚書省執行,尚書省是政府里最高最大的行政機構。尚書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此六部制度,自唐代以至清代末年,推行了一千多年,不過六部次序有時略有改動。唐開始時是吏禮兵民(戶部)刑工,唐太宗是改為吏禮民(戶)兵刑工,至宋朝初年次序是吏兵刑民(戶)工禮,宋神宗時王安石變法,其次序為吏戶禮兵刑工,這次序遂為以後所沿襲。

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權,相當與現在的組織部加人事部。官吏必先經過考試,再由吏部分發任用。五品以上官,由宰相決定,但吏部可以提名。五品以下官,宰相不過問,全由吏部依法任用。戶部掌管民政戶口等事,相當與現在的財政部+工商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安部的戶籍管理+商務部等一切和經濟、戶籍有關的部門。禮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相當與教育部+中央辦公廳的典禮職能。兵部掌軍事,相當於國防部+人民武裝部等,刑部掌司法,相當於公檢法司,工部主管建設,相當與建設部+水利部+科技部之類的。


每部分四司,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之第一司即為本司,如吏部之第一司為吏部司是。其餘各司各有名稱。尚書省各部主管,上午在都堂集體辦公,遇事易於洽商,下午各歸本部分別辦公。如有「參知機務」或「同平章事」銜者(相當於政治局委員),可去政事堂出席最高政事會議。


(4)明九卿


明代廢除了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此外有一個都察院,是由御史台變來的,專掌彈劾糾察。全國各事都在都察院監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來,並稱七卿。


七卿之外,還加一個通政司,一個大理院,則稱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國中外一切奏章送給皇帝的,都歸通政司,這是一個公文出納的總機關。相當與中央辦公廳加信訪辦。大理院主平反,一切刑法案件到最後判決不了,有什麼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相當於最高法院。刑部尚書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這都是司法機關,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會審。


(5)中央的其他官職


樂部:掌音樂事宜。


翰林院:掌秘書著作,主要是修國史,記載皇帝的言行,給皇帝講書,以及起草冊立、封浩之類的文章。以前沒有什麼科學的,相當於文學版的中科院吧。裡面的猛人叫翰林學士,類似於現在的院士。


詹事府:主管東宮事務。清不立太子,所以詹事府官員作為翰林院官遷轉之用。詹事。


國子監:性質如國立大學,收容監生讀書。相當於中央黨校吧。領導叫國子監祭酒。

欽天監:掌管天文、氣象、曆法紀史等。領導叫欽天監監正。相當於中央氣象台加地震局。


太醫院:給皇帝及他家裡人看病的。領導叫太醫院院使。


鑾儀衛:掌皇帝的保衛與儀仗隊。相當於現在的國家儀仗隊。


理藩院:主管外藩一切政令。元前即大鴻臚,元稱宣政院管土蕃和一切與宗教有關的事物,相當於宗教管理局。理藩院是管理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事務的機關,其體制同於六部,地位列於工部之後。職官有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額外侍郎一人,其下又有屬官若干人。主要官員由滿洲,蒙古人擔任。屬官亦有少數漢軍旗人擔任。理藩院的職務是掌管內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區的蒙、維、藏族事務,諸如政令、爵祿、朝會、刑罰等等。此外,理藩院也掌管一部分外交事務。凡與俄羅斯交涉事宜,皆歸理藩院辦理。


內務府:內務府是掌管皇帝家務的機關,其全稱為「總管內務府衙門」,最高官員為「總管內務府大臣」,由滿洲貴族王公大臣擔任。內務府的職權很廣,凡宮廷的典禮、祭祀、庫藏、財用、服御、賞賜、建造、供應、刑律等事,皆統於總管大臣。內務府的設立,是清代首創,是對歷代皇帝家務管理制度的改革。在中國歷史上,皇帝家務都照例由宦官掌管,因之宦官往往得到皇帝的親幸重用,從而得以執掌大權,干預政事,出現宦官專權之禍。清代設立內務府,以大臣統領,革除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盡收宦官之權歸入內務府,從此宦官在宮內不過從事洒掃之役。這就排除了宦官對皇權的干擾,根絕了宦官專權之禍。在清代,雖也有個別宦官受到寵幸,但從未在政治上釀成大禍。


河道總督:大概可以比照現在的大流域水利委員會主任。唐代設水部,明代設黃河河務總督,清代沿襲。國民黨舊中國建立黃河、揚子江、導淮等水利委員會。1949年新中國成立的政務院中設水利部。50年代建立黃河、長江、淮河等江河水利委員會。但是,河道總督的權力和級別大於流域水利委員會很多。比如長委,可能就是副部級,也不能有效調動地方資源,而河道總督高於各省巡撫。另外,河道總督管理範圍是省份結合流域,以塊為主的。可以同時管理幾個省的幾個流域。清朝設了江南河道總督,駐清江浦。管理江蘇安徽境內的黃河、淮河和運河;山東河道總督主管河南、山東境內黃河和運河,駐濟寧;直隸河道水利總督駐天津,管理京畿水利及防洪。


漕運總督:漕運是我國歷史上一項重要的經濟制度。用今天的話來說,它就是利用水道(河道和海道)調運糧食(主要是公糧)的一種專業運輸。中央政府向農戶徵收地租(官田)和向民間徵收田賦,在很長時期內,採取徵收實物的辦法。古代大都建都在西北和北方的城市,而附近地區所產的糧食,不能滿足京城的需要。因此,把其他地區徵收的糧食調運到京城,就成為一項重要的政治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漕運在我國歷史上形成過一套較完整的制度,並有相應的一套管理系統。漕運用的船,叫做漕船。漕船載運的糧、米,叫做漕糧、漕米。駕駛漕船的軍隊和民工,叫做漕軍、漕丁和漕夫。許多朝代都設專管漕運的官員,例如唐朝設置了轉運使,宋朝設置了發運使,元朝設了都漕司二使,明清兩代都設了漕運總督。從事漕運工作的漕丁、漕夫,有時多達十餘萬人。清朝漕運總督駐江蘇淮安,掌魯、豫、蘇、皖、浙、贛、湘、鄂八省漕運。


4、 宦官制度


隨著專政王權的發展,到了戰國、秦朝時,受宮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閹人的機構亦增多,閹人當政亦開始出現。到了漢朝,侍候皇帝的人統一被叫作「宦者」或「宦官」。據說此名是出自拱衛在天帝星旁一個叫「宦者」的星座。至東漢時,規定宦官全部要用閹人,大規模宦官當政亦在當時首次出現。之後在唐代末年再次出現大規模宦官當權。至於「太監」一名稱,最早出現於遼,本來是政府高級職位的名稱,並不一定由宦官任。至明朝時,宮廷內設十二監二十四衙門,提領者被稱為掌印太監,俱由宦官出任。於是「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後來成了對宦官的統稱。宦官在明代發展至頂峰,明末時曾經有過宦官數萬名,遍布政府各部門,以太監充任的特務分布全國。到清朝時,宦官統統稱為太監。清朝對太監控制得十分嚴格,除了清末有一兩個受寵的太監外,宦官弄權的情況沒有出現。


(1)皇帝與宦官的關係。

大家一定對歷史上為什麼那麼多皇帝都要重用宦官感到不解。其實從廣義上講,宦官這個群體也可以算作官僚機構的一部分,而且他具有很多士大夫階層所不具備的優點:首先,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身處內宮,和皇帝溝通起來更加方便,也更揣摩皇帝的心事。其次,宦官本身是閹人,在社會上沒有地位,他們唯一能夠依靠的就是皇帝,所以他們在為皇帝辦事的時候往往更忠心,更替皇帝著想,不象士大夫階層,往往以拯救天下蒼生為己任,有時不太買皇帝的帳。第三,宦官並非目不識丁的粗人,相當數量的宦官文化水平並不抵,他們作為皇帝的私人秘書完全可以勝任,也不會向一般文人那樣有那麼多異議。最後,宦官是后妃與外界溝通的主要途徑,后妃如果想對朝政施加影響,就必須與宦官聯合。總之,出於專制政權的內部需要,皇帝需要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而最為方便的就是宦官。所以,只要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存在一天,宦官們就有他們的用武之地,雖然他們經常給朝政製造混亂,但任何一個聰明的皇帝都不會輕易捨棄這個有力的工具,這就是為什麼宦官能夠區別於外戚,在中國歷史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的原因。


(2)宦官發展頂峰的明


明初,內廷宦官機構開始設立。明太祖統治期間,宦官機構及有關職官設置變動頻繁,宦官數量不斷增加,相關機構逐步膨脹。到洪武年間,明代宦官機構及職官設置已基本形成定製。明代的宦官機構,以「二十四衙門」為基本主體。二十四衙門包括有十二監、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內廷任職之外,還能出任各種外差使職。


司禮監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中的首席,也是整個宦官系統中權勢地位最高者,司禮監「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明代歷代擅政的宦官如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等,均為司禮監太監。司禮監的職權主要有三項,一是批答奏章,傳宣諭旨,這是司禮監最重要的職權;二是總管有關宦官事務,司禮監不僅在各宦官機構中處於「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實際上也居於總管、統領其他宦官機構的地位;三是兼顧其他重要官職,當時宦官系統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職,如東廠提督、南京守備等,或專由司禮兼領,或為司禮外差,這也是司禮監職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5、軍隊體系


(1)漢代兵制


是普遍義務兵役制,和現在很象,每個人到23歲就要服兵役。漢代的國民兵役,又分幾種。一種是到中央作「衛」兵,一種是到邊郡作「戍」卒。一種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國民都該輪到這三種,只有第三種,從二十歲便開始了。漢代中央軍隊有兩支:一稱南軍,一稱北軍。南軍是皇宮的衛隊,北軍是首都的衛戍部隊。漢郡長官有太守,有都尉,猶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太守是地方行政長官,都尉氏地方軍事首領。地方部隊即由都尉管。相當於省軍區司令。


(2)唐的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軍事力量。其編製的基本單位是折衝府(又稱軍府)。相當于軍分區。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軍府長官為折衝都尉(軍分區司令),副職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稱衛士或侍官。軍府分別隸屬於十二衛和六率。十二衛各設大將軍一人(相當於現在的七大軍區司令),直接聽命於皇帝。六率各設率一人,隸屬於太子。軍府最多時有六百三十四個,約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師所在的關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須憑尚書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調撥。戰時由皇帝命將率軍出征,戰爭結束,將領回朝,士卒歸府,將無常兵,難以干預國政。


募兵(又稱兵募)在唐初不是常備軍,只是戰時才臨時招募,後來逐漸制度化,成為常備軍。另外,還有北衙禁軍(相當於北京衛戍司令部),其主要任務是守衛皇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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