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印花稅緣何夭折?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同意開徵印花稅。次年,向日本印刷局訂印印花稅票。但清代印花稅制度並沒有真正實施,究其原因:
一是官員強烈反對。印花稅票印製後,清廷一些地方官員恐因開徵印花稅引起民間動亂,紛紛上奏朝庭反對開徵。在時局動蕩的情況下,從穩定考慮是有理由的,畢竟稅收是要從納稅人口袋中拿銀子,抵觸情緒本來就大,緩一緩比較合適。
二是重大工作差錯。清朝政府1903年、1908年分別委託日本製造局、美國印刷公司印製的印花稅票,均缺少一個「稅」字。後者翻譯出現差錯,將印花稅票翻譯成「Revenue」。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Revenue」翻譯為財政收入、稅收收入、收益,沒有「印花稅票」的說法。如此大的差錯,導致無法實施。世間之事,唯有細心,方可辦成。《道德經》有曰:「天下之大事必做於細。」老子的告誡不可當耳邊風。
三是與《印花稅規則》規定內容不符。規則在先,做事不符合規則,當然難以實施。
四是清王朝日漸式微。收稅是要憑藉國家的政治權力,大廈將傾,如何徵收稅款?
清代印花稅未開徵,主要表現在印花票未發行使用。1903年版的印花稅票全套6枚,印製數量不詳。面值和顏色分別為貳文紅色、拾文藍色、伍拾文橙黃色、壹百文綠色、伍百文赭色、壹千文茶色6種。清政府崩潰之後,民國政府在接收其財產時,有少量流入民間。湖南省湘潭市地稅幹部龍智海就收藏了兩枚。民國初期,該版印花票加蓋有關標記後流通使用。1908年版印花稅票全套3枚,面值和顏色分別為貳拾文赭色、壹百文綠色、壹千文紅色3種。印製數量依次為5000萬枚、3200萬枚、1800萬枚,共計1億枚,合錢2122萬千文。清王朝倒台後,頒發至各省的印花稅票少量流入民間。民國初年,雲南等省的軍閥在自辦印花稅時,該版印花稅票上加蓋有關標記後流通使用。
現在學界有一個說法,認為清朝政府1896年9月委託英國華德路公司雕刻版郵票也是印花稅票,我認為不靠譜。首先,時間不對。光緒十五年(1889年)9月25日,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為籌備海軍軍費,上奏朝廷開徵印花稅。1896年,御史陳壁呈請開徵印花稅、江蘇補用道陳儀洛上奏《印花條議》。1899年,出使大臣伍廷芳再請開徵印花稅。1901年,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開徵印花稅。而清廷同意開徵是在1902年。其次,1896年9月共印刷65 萬枚,大部分加蓋「大清郵政」作為郵票使用,足以說明本身就是郵票。有專家考證說53枚未加蓋紅印,我認為可能是工作疏漏所致,不影響總體定位。
參考文獻:黃德榮著《解讀企業所得稅》,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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