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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打牌你不得不知的法律知識

本文共1700個字,如果讀不下去,請謹記賭博費錢、費時、傷神、傷身、害家庭、害社會。

春節臨近,外出務工人員辛苦一年回到老家,在城市工作的人有春節長假,喝酒打牌可能成為很多人的假期生活方式。喝酒要適量,過量飲酒有害身體健康;打牌要適可而止,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強賭灰飛煙滅。

打牌和賭博是兩個概念,但不帶彩頭的打牌不能廣泛引起興趣。帶有彩頭的打牌可能上升為賭博。賭博是指就偶然的輸贏以財物進行賭事或者博戲的行為,賭博的輸贏具有偶然性,侵犯的法益是以勞動或其他合法行為取得財產這一國民健全的經濟生活方式與秩序。下面從三個方面談賭博有關問題。

一、倫理道德方面

有人說賭博侵犯了社會的善良風俗,有人說賭博侵犯的是勤奮的國民生活方式,有人認為賭博的本質是導致「二次犯罪」的危險,有人認為賭博是導致他人的財產危險。在農村,有的人辛苦一年掙了幾萬塊錢,春節幾天輸個吊蛋凈光;有的人因為賭博,高築債台,致使家庭矛盾升級。有人說麻將本身帶有空調,冬暖夏涼,認真思考一下,坐那四個人,每個的倆眼都瞪得像銅鈴,跟手搦的一樣,都想贏,誰願意輸?有必要說一下,我本人連麻將牌都認不完,小時候,俺娘就教育俺不能打牌,有錢買東西吃都比打牌輸了強!所以我從不打麻將不賭牌。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賭博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處罰

1.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不完全列舉)

(1)為賭博提供條件獲利500元以上或吸引未成年參與賭博的;

(2)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3)採取不報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的方式,為賭博提供條件,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4)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或者在公共場所為賭博提供結算、兌換籌碼、設抽頭、高利貸等服務或條件的;

(5)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6)國家工作人員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7)一年內曾因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受過處罰的。

以上情形屬於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二)對賭博行為的處罰

1.一般違法行為的處罰

(1)參與賭博,每局賭博輸贏在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參與賭博,每局賭博輸贏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2.情節嚴重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不完全列舉)

(1)以欺騙方式,誘人蔘賭或誘騙、教唆未成年賭博的;

(2)以「牌九」「押寶」「同花順」「推餅」等方式賭博的;

(3)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800元以上的;

(4)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一年內曾因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受過處罰的。

以上情形屬於賭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三、《刑法》有關賭博的規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將賭博罪放到分則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這一章,三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賭博罪,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罪。中央近期部署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把有關賭博、開設賭場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將來依法處理有關賭博犯罪嫌疑人主要適用該法條。我相信能夠認真把本文讀到這一段內容的同學,沒人涉嫌本罪,不再認真贅述,僅把涉及賭博罪幾種從重處罰的情形說一下。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應當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丁志陽,經濟學學士,三級警督,河南鹿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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