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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年前的荷蘭獨立戰爭,推動了現代戰爭軍事體系的建立

莫里斯·拿騷是荷蘭國父威廉·奧蘭治的兒子,威廉領導著尼德蘭反抗西班牙,並於1581年在尼德蘭北方七省成立了「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因荷蘭省的經濟最發達,也稱「荷蘭共和國」。

1584年,奧蘭治的威廉被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派人暗殺,拿騷的莫里斯繼承了其父未竟之業,接掌荷蘭省執政和陸海軍統帥之職。莫里斯茨在為人大度,與百姓的親和力方面不如其父,但在軍事才能方面則要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然而,莫里斯最為閃光之處,還在於他在軍事理論和軍事制度上的成就。他在萊登大學設立軍事工程學,邀請著名科學家任教,他本人也多次親自登台講課。莫里斯師從荷蘭著名的工程師西蒙·斯蒂文,兩人一起鑽研軍事史、戰術學、戰略學、數學以及天文學。

此時,歐洲各國軍隊流行的是西班牙式的方陣,其與古代密集方陣有些相似。這種以集團部署在冷兵器與熱兵器相交的年代裡,顯示出其獨有威力,西班牙也一躍成為歐洲軍事強國,依靠西班牙式的方陣橫掃天下。

歐洲諸國莫不爭相效仿,但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在火器日益精良和威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西班牙方陣顯得有些笨拙,過於密集,機動性也就很差,多少與古代的方陣有些相同的毛病。

莫里斯很欣賞古羅馬軍團的精巧靈活的布陣方式,並將這種理念貫徹到其對荷蘭軍隊進行了根本性的變革中去,他首先取消了3000為一個單位的(步兵團)的編製,用小的多的連一級單位取而代之,而且人數也減少至115人(最後減到80人),長矛兵與火槍手各佔一半,並部署在一條線上,而不是方陣的方塊式樣。每個線式的編隊為10列縱深,橫隊5排,戰線寬度卻達到250米--這就是莫里斯橫隊,近代線式戰術的鼻祖。

莫里斯認為,古羅馬人用寬正面淺縱深隊型對敵,有個好處,既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將手中的標槍全部投向敵人,而且寬正面可以形成一種半包圍式的效果,而密集方陣在投擲時候,效果差的很多,而且造成的傷害也小的多。

而現代火槍大量運用,其已經超過了標槍造成的傷害效果,那麼則沒有理由不採用古羅馬這種方式,而且對西班牙這種密集式的方陣效果尤其好。

到了後來,莫里斯將火槍手與長矛兵分開使用--儘管仍是一個編隊里,每個長矛編隊改為正面50人,縱深5人的陣型,每人相隔是1米;兩側是3個小隊的火槍兵編隊,為正面4人,縱深10列;還有60名火槍手作為散兵,這樣這些戰術單位組成營一級單位,根據營一級的編製將軍隊排成類似羅馬人的三列陣。

這種新隊型對訓練的要求非常高--這也是羅馬特色,小編隊固然靈活機動,但要是沒嚴格的協同和指揮,那麼這種靈活就成了混亂。於是莫里斯乾脆連羅馬人的訓練方法、口令也照搬不誤,並且在軍隊中配備了大量的低階軍官和軍士,以確保小編隊的指揮的專業性。

另外,莫里斯還延長了士兵的服役期,定期發放糧餉,以確保部隊的戰鬥力和士氣。

但是,由於荷蘭獨立戰爭只是一場小範圍的戰爭,莫里斯20年間只打了一場會戰,並未能影響到整個歐洲,加上莫里斯橫隊戰術還存在一些缺點--比如側後翼過於薄弱,所以這種起先專門針對西班牙方陣的新式戰術並未引起太多的重視,它還缺乏全面戰爭的檢驗。

那些傳統的軍事家對此並不重視,但還是有很多立志新銳的年輕人大感興趣,他們紛紛跑到荷蘭去接受這種新的軍事體系的教育。其中有一位瑞典貴族叫迪拉加地,他在學成之後,將這種新的軍事體系帶回了瑞典。

在迪拉加地的影響下,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以莫里斯軍事體系進行再次改革,實行普遍徵兵制,建立戰鬥力強大的常備軍,精簡軍隊編製,改善武器裝備,使炮兵變成獨立兵種,並使其與步兵、騎兵和後勤兵密切配合,採取靈活的線式戰術。

1621年發動歷時八年的對波蘭戰爭,接連獲勝,幾乎全部佔領波羅的海沿岸。1630年率軍參加三十年戰爭,深入德意志腹地。

1631年在布萊登菲爾德戰役中擊敗蒂利率領的神聖羅馬帝國軍,獲「北方雄獅」稱號。次年在列克河之戰再次擊敗蒂利,攻佔紐倫堡,進逼慕尼黑。

1632年11月16日,古斯塔夫二世在呂岑會戰中擊敗華倫斯坦率領的帝國軍,但本人亦陣亡,終年38歲。

古斯塔夫二世在歷史上首次將「職業化」、「正規化」和「現代化」引入了軍隊和戰爭,成為歐洲軍隊的標準和楷模。無論在歐洲軍事史上還是在世界軍事史上,他都是一位極具影響力的偉大統帥,成為西方頂級軍事高手的代名詞,並為自己博得了「現代戰爭之父」美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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