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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治療基本原則

一、根據病情嚴重程度評估確定治療場所

住院治療標準(滿足下列標準1條或1條以上)

妊娠中晚期婦女。

基礎疾病明顯加重,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腎功能不全、肝硬化等。

符合重症流感診斷標準。

伴有器官功能障礙。

非住院患者

居家隔離,保持房間通風。充分休息,多飲水,飲食應當易於消化和富有營養。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尤其是老年和兒童患者。

二、在發病36小時或48小時內儘早開始抗流感病毒藥物治療

雖然有資料表明發病48小時後使用神經氨酸酶抑製劑亦可以有效,但是大多數研究證明早期治療療效更為肯定

三、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藥物

僅在流感繼發細菌性肺炎、中耳炎和鼻竇炎等時才有使用抗生素的指征。

從1918年西班牙流感直至2009年甲型H1N1流感的研究都表明,流感繼發細菌性肺炎最常見病原菌為肺炎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桿菌等,類似社區獲得性肺炎,可以選擇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維酸、二代或三代頭孢菌素(頭孢曲松、頭孢噻肟)或呼吸喹諾酮類。

如果所在地區甲氧西林耐葯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分離率高,特別是存在社區相關性甲氧西林耐葯金黃色葡萄球菌(CA-MRSA)時,應當使用糖肽類或利奈唑胺;倘若病情不重,根據葯敏亦可以選擇價格低廉的復方磺胺甲基異噁唑(SMZco)或克林黴素。

在2009年甲型H1N1流感,原發性病毒性肺炎較繼發細菌性肺炎更常見,應注意二者的鑒別。

一般地說,中、後期(≥5d)出現的肺炎,影像學上呈現葉、段分布的局限性或融合性肺部浸潤或實變(而非瀰漫性間質性病變),臨床上持續發熱、咳黃膿痰,提示細菌性肺炎,需要使用抗生素,藥物選擇一如前述。

重症流感住院期間(包括應用機械通氣期間)發生肺炎,則按醫院獲得性肺炎(含呼吸機相關肺炎)恰當、合理選用抗生素。

四、合理使用對症治療藥物

與普通感冒不同,目前已有特異性抗流感病毒藥物。流感患者只要早期應用抗病毒藥物,大多不再需要對症治療(解熱鎮痛、緩解鼻粘膜充血、抗過敏、止咳等藥物)。

如果使用,應提高針對性,不一定都用復方製劑。

兒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藥物以及其他水楊酸製劑,因為此類藥物與流感的肝臟和神經系統併發症即Reye綜合征相關,偶可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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