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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餘生能與你共度

看到這個題目而點進來的你,可能覺得接下來會出現一句俗套的「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吧。

你猜錯了哦,因為這裡定義的「有趣」,只是「對味」的意思。

你會認為什麼樣的靈魂是有趣的呢?那首先肯定是你喜歡的、與你合拍的。這種情況下,即便他木訥呆板,但在你看來,他偶爾流露出的可愛神情,就足以讓你深深淪陷,擅自替他貼上——有趣的標籤。

也就是說,你喜歡的人,不一定是真正意義上的有趣,但只是你認為的「有趣」就足夠了。

我想,如果這個定義成立的話,有趣的靈魂不會是萬里挑一的,因為他就在你身邊,並且還能和你一起,把生活過得有滋有味。

你們有共同的喜好,和相近的生活方式,雖然還是會為了要看偶像劇還是足球直播而拌嘴賭氣,但他之後為了哄你而亂跳的舞,比再經典的笑話都管用,瞬間讓你破涕為笑;

你總說女生也要獨當一面,但也清清楚楚地知道,你的身後,有他在,所以只管一路向前,壞情緒全由他「擺平」;

一見到他,你就像是控制不住面部肌肉似的傻笑,再多的不開心都煙消雲散,只想投入到約會中;

他的身上,像是存在著源源不斷的電量,你一撲到他的身上,便立刻滿血復活;

......

是啊,一段好的戀愛,總有一種讓人沉溺其中,並甘之如飴的魔力。

而如果彼此都覺得自己像是在拖拽著這段關係前進,那就只能說明,你們不夠合適,或是根本不夠愛對方。

最近閨蜜莎莎決定分手了,她和我說,「誰會願意談個鬱鬱寡歡的戀愛呢?戀愛本身,就應該是有趣的,不然我寧願一個人過。」

我聽出了她話中的如釋重負,愛應該是生機勃勃的、有趣的,怎能忍心看到彼此疲憊的模樣呢?

在她談戀愛的短短半年裡,他們因為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吵架,眼中的愛意慢慢變成了厭惡。

有一次莎莎因為生氣摔門而出,男朋友沒有追出來,僅僅發了一條「我累了」的簡訊,那一刻,她便下定決心分手了。

而我也曾因為「彼此相處得太累」而分手過——

既然戀愛不能讓我嘗到生活的甜頭,甚至因此感到了疲憊,兩個人僵持著,就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後來我常在想愛情應該是什麼模樣,是細水長流、平平淡淡嗎?是轟轟烈烈、大張旗鼓的嗎?

好像都不是。

我想要的愛情——應該是彼此「互相懂得」的合拍;是「我在鬧,你在笑」的寵溺;是只要一想到餘生能與你共度,就覺得日子一定不會乏味到哪裡去的篤定。

餘生不算漫長,我想找個我認為「有趣」的人,一起把生活搗騰得很有意思。

我也希望不管過了多久,當我們望向彼此時,眼裡的愛意都能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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