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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王小波掃墓

……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我覺得自己會永遠生猛下去,什麼也錘不了我。

寫得真好,就像現在的我,感覺會永遠年輕,永遠熱情,永遠鬥志昂揚,永遠鮮活下去。我攤開著王小波的《黃金時代》,看到這句話的時候似乎找到了靈魂上最為契合的共鳴。我許久沒有翻頁,喜形於色,迫切地想找個人分享這個心靈上的高潮。

我轉過身,激動地望著同桌,組織著我的語言,一意孤行地思慮著該如何向她分享呢?

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焦灼熱切的目光,側過頭微微皺眉好奇地看著我,畢竟也許是已經習慣了我的這種興緻變化,然後取下塞進左耳的耳機遞給我。

我接過來沒有戴上,而是神飛色舞、言辭混亂地描述著我的心情,在書頁上指給她看、讀給她聽,她誠懇地微笑著,一言不發微微點頭示意。

我說完以後她將攤在她面前的書往我這邊推了推,蒼白的書頁上藍彩筆醒目地划出了兩行重點:「那時我們有夢,關於文學,關於愛情,關於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們深夜飲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夢破碎的聲音。

「掃興」的意思是興緻被干擾而變得低落,比如說喜悅遇上淡然,激情澎湃遇上了無生趣,這時的意思是指「對牛彈琴」。

我只好繼續讀我的王小波,讀王小波的《黃金時代》;她依然安安靜靜地讀著北島,讀著《藍房子》。

耳機里一直單曲循環著王菲的《紅豆》,那時的我們沉浸在各自的世界,深刻地印證著「人類的悲喜互不相通」的「謬論」。彷彿一個站在喜馬拉雅峰頂,一個躺在馬里亞納海溝。

一個人只擁有此生此世是不夠的,他還應該擁有詩意的世界。

我們都是很有意思的人,「很有意思」倒並不是說每個人都「很有趣」。而是說每個人不盡一樣,有人豁達,有人內斂,有人溫柔,有人狂傲,有人狡黠,有人真誠……但總歸各有各的失真與斑斕。那些不同則構成了一副瑰麗的刺繡,出於體驗感的缺失和好奇心的作用,身邊的每個人都變得「很有意思」起來。

比如說我的同桌阿笛。我與阿笛做了四年中學同學,一年零兩個月的同桌,我始終只能觀察她,而無法洞察。我已熟知她的悲天憫人、她的沉默寡言、她的雋永字跡、她的柔弱無力,但我揣測著很多莫名其妙的緣由始終不能令自己信服。

世上的女子本就應該有很多種,有林黛玉,有薛寶釵,有史湘雲,有賈元春,有秦可卿,有妙玉,有王熙鳳,有賈迎春……但其實也只有那麼幾種,是扈三娘、潘金蓮與李師師。

在讀完《黃金時代》、《白銀時代》、《一隻特立獨行的豬》和《沉默的大多數》以後,我才開始認真地在《愛你就像愛生命》里欣賞王小波與李銀河的愛情。

一個人能把情話說得不失直白也不失含蓄,不失委婉也不失露骨,矯情地不令人生厭,偏偏還可愛得緊,也是一門藝術。有些藝術就應該失傳,淪為絕唱,才會令後人緬懷,並致以崇高的敬意。但大部分藝術應該代代流傳。

在讀《愛你就像愛生命》的時候,阿笛赴京參加藝考,我開始遊盪著分享喜悅與激動。但人類的悲喜並不相通,所以只是折騰在「樂此不疲」的對牛彈琴過程中。在歷經數次挫折的掃興後,我換了一種方式。新的方式讓我在兩個月內表白成功五次,換了六個「早戀」對象。我把新的方式理解為「化用」,畢竟雖然的確是剽竊,但讀書人的事能叫偷么?

後來我回想那段時光,應該是我人生情感經歷上的最高峰了吧,甚至於一怒之下透支了所有額度。

於是,我更加羨妒王小波,並羨妒李銀河。

你要是願意,我就永遠愛你。你要是不願意,我就永遠相思。

阿笛給我打來電話,告訴我她快要回校了,落下的文化課可能需要我幫忙補補。我說當仁不讓,義不容辭。她最後說,其實比起紅拂女,自己更欣賞陳清揚。

我突然覺得把喜馬拉雅山脈倒過來,也許真的可以填平馬里亞納海溝。或許崑崙山脈也夠了。

高三畢業以後,各自紛飛,故友總在時光的流逝中漸漸隱去。生活就像是一出大戲,每一幕都有新鮮的角色粉墨登場,然後很快殺青退出舞台。那年夏天的謝師宴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阿笛,她很內向,我又心猿意馬,自然是沒有再聯繫的舉措。

去年年中,我因公務出差,到了武漢。我常去武漢,或者是因為出差,或者是因為休假探親。但其實我在武漢並沒有什麼親好探,有三兩老友和表姐而已。我喜歡武漢,特別是夏天的武漢,特別是夏天武漢的夜生活。有路邊攤的燒烤、冰鎮啤酒、油燜大蝦,這是夏天的童話。

表姐已經臨近結婚,家人們終於不再催促她的婚姻大事,作為排行老末,現在所有的壓力都在我身上。表姐以一副好了傷疤忘了疼的過來人心態不住地盤問我的感情情況。我說孤身一人繼續浪蕩。她幸災樂禍又痛心疾首地表示要幫我安排相親,似乎是準備看我的熱鬧。

對於相親這種事情,我一直表示反感。立即回絕了表姐,並以婚禮現場拒不出席作為要挾,表姐只好不得已地「善罷甘休」。表姐表示還欠我的一頓飯,並強調要請我吃燒烤,那我自然是當仁不讓義不容辭千里走單騎隻身赴宴。

還是自己太年輕,對人性這東西看得並不通透,又對錶姐報以莫名深重的信任,怎料表姐陳倉暗度,說好的兩人小聚,卻變成了四人。我終於明白,還是中了表姐的圈套,終究是一場相親。表姐笑著說,沒事,看你,你要不樂意,就敞開吃別顧忌,你要中意,就好好表現一下。

落座後我才發現,另外兩個,一個是表姐的前同事,另一個是前同事的堂妹。好巧不巧的是,前同事的堂妹卻正是中學同桌阿笛。

也就是說,表姐費盡心力安排的一場相親,相親對象居然是阿笛!

於是那天晚上,我對著阿笛的時候是無所顧慮地敞開吃喝,對著前同事時又適時地表現了一下。四人其樂融融。

散場的時候,我客套著對阿笛說明天中午請你吃飯,你上午收拾好以後給我打電話,我來接你。這話說得我很滿意,因為我本就是禮節性客套話,如果自己說得太死那就騎虎難下了。於是我把問題丟給了阿笛。雖然不負責任,或者有失風度,但同學一場,這點我相信她也是可以理解的。

果不其然,阿笛理解的十分透徹,於是她第二天上午十點給我打來電話,說自己收拾好啦問我什麼時候去接她。我還在酒店的床上挺屍,但現在仍舊是我騎虎難下,所以只好立刻起床洗漱出發。

昨晚的夜色不好,燈火太暗,所以並沒有好好打量出阿笛的改變。只是略略感覺到她變得開朗外向善言了一點。

這天她穿著一身淡黃色連衣裙,扎著一個丸子頭,戴著偌大的圓框眼鏡,一如我印象中的斯文,更多了一些陽光的文藝氣息。

我以為一意孤行地評論某個女子的美醜是一件很虛妄的事,畢竟雖然幾乎所有人都有審美觀,但評判的標準不一。當初看《愛我就像愛生命》的時候,一直很好奇李銀河究竟有多沉魚落雁傾國傾城才令王小波童真又甜蜜地寫出那些可愛的情話,可後來深入了解以後,不過爾爾大失所望。但王小波愛,所以在他眼中,李銀河是絕美的。你身邊的朋友、過去的同學,也許當初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會覺得她們有多漂亮,可一段時間或者好多年不見,再見時就會發覺她們似乎變得漂亮了,就不免因為錯過而不住地扼腕嘆息。

坦白說,這天的阿笛仍舊談不上過分的美麗,但與過往印象中的對比形成的反差的確是一種驚艷,這種驚艷稱得上漂亮。而這也僅僅是從裝扮、微笑這些外表性的感受總結的陳詞。

總是說,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這句話不過是庸人自慰。人世紛亂,若沒有一副過得去的皮囊,誰會認真地去了解所謂的有趣的靈魂呢?換而言之,每個人的性格中或多或少都有可愛的一部分,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長得好看。

內外是相輔相成的,因為自信而美麗,因為醜陋而自卑,這是人類很常見的心理。我試著這樣理解:以前的阿笛因為身體、外貌、學習成績等原因所以略有自卑,然後就變得內向看起來一副病懨懨的樣子;但現在她也因為心態轉變的原因,所以身體康復,適時打扮也就變得漂亮了。

我一邊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內容一邊和阿笛聊著天,為印證一下自己的揣測,於是聊了一會兒後說道:你原來話不多的,而且很內向,還帶些悲觀的情緒,現在多好,陽光大方,樂觀真實。

阿笛說,因為後來發生的很多瑣碎的小片段讓自己反省,才終於走出自我,得以改變。

看來我的揣測八九不離十了。我無意於去探訪那些「瑣碎的小片段」, 於是牽出話題製造出一副熱鬧的聊天光景。

我們聊了很多,從午飯聊成了下午茶,幸好那家餐廳經營全面,我們就一直坐在那裡說著話,吃著東西或者喝著東西。外面烈日炎炎,誰也不想出去走動。

我們說了很多共同記憶中的故事。比如老友、老同學、甚至是老師。又聊了很多現在的生活,包括情感和工作。訴說著喜歡的事物,也吐槽著討厭的事物。這是聊天的常規流程。只要不是相互反感,那麼兩個算得上外向的人坐在一起,總是能找到很多話題。

阿笛突然問我,現在最想要的是什麼。

我說,一間屬於我自己的青旅或者咖啡館吧,收支相抵,最好收入略大於支出,好歹有點結餘,能夠滿足自己混吃等死的人生目標,圖個清爽自由。

阿笛想了想又問,那你現在沒有寫東西了嗎?

我說偶爾寫一寫,原來覺得自己寫的東西很不錯,所以喜歡寫,現在讀的書多了,覺得自己不行也就懶得寫了,隨心所欲。

阿笛又問,讀什麼書,小說?散文?詩歌?雜文?

我說,碰到喜歡的就讀,不一而足。

讀了國內外很多書,我發現自己最喜歡的作家還是王小波。

阿笛說道,你好啊,李銀河。

我倆一齊笑了。

李宗盛在《給自己的歌》里唱到:「想得卻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該舍的捨不得,只顧著跟往事瞎扯……是不能原諒是無法阻擋,恨意在夜裡翻牆……」一首歌的時間,娓娓道來的一段人生,被王小波一句話總結了:

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的無能的憤怒。

學生時代的痛苦,大多來源於學習成績,學習不好所以考試分數不理想,而這是因為你沒有搞懂那些問題;青春期的痛苦,大多來源於叛逆,父母長輩的管教於你而言是一種桎梏,但你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工作中的痛苦,大多來源於領導或客戶,無非是你的結果達不到他人的希望,但你就是做不到理想的效果,受限於你的能力;失戀的痛苦更為直觀了吧。

痛苦嘛,來源於無能,表現為憤怒。

我不知道阿笛有什麼痛苦,阿笛也不知道我有什麼痛苦。對於痛苦的剖析,就是對於自我的剖析,所有人還是謹慎地圈在自己的小小圍牆裡面,生怕有人踮腳探望,怕自己的隱私被曝光,但卻又希望有人踮腳探望, 以得到別人的理解與同情。

別人的痛苦才是藝術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會成為別人的藝術源泉。

我笑著對阿笛說,昨晚你和你堂姐來了以後我才知道我還是中了我姐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相親計,如果對面的不是你那還算一場鴻門宴。

阿笛笑得也很開心,她說,她知道可能是相親,但她堂姐並沒有告知她相親對象是誰,只說合得來就當相親,合不來就當日常便飯,反正我表姐請客。

我問,那看到是我的時候有沒有很失望?

阿笛說,別提了,要不是你的話,估計自己早就尷尬死了,幸好是認識,況且又沒當場扯破,所以不覺得尷尬,還蠻好的,本來就不想相親,也就談不上失望,相反地,還很驚喜!

我說,是啊,好多年沒見,在這種機緣巧合下見面,的確是又驚又喜。

在一個二十五歲的年紀,男女重逢是可以上演很多種劇情的,但大多不外乎是一個相愛相殺的過程。你看,世界就是這麼奇妙,好的壞的其實都差不多,同根同源。作為同學小聚,這次的見面無疑是成功的;但是作為相親,卻是失敗的;但故事的演變結果有那麼多,誰又能簡單地斷言得失成敗呢?人在二十五歲時,什麼事都想干,但是往往一事無成。人在二十五歲時,腦子聰明,長得也漂亮,但是有時候會胡思亂想,缺乏邏輯,並且會相信一些鬼話。

阿笛問我為何至今單身。我沒有把原因追溯到高三時期那個瘋狂的「新方式」 帶來的「消費透支」影響,而是一本正經地胡謅起來。

大部分人的單身並不是因為自己想單身。誰不想找一個最愛的深愛的相愛的親愛的人來告別單身?有人說是因為沒有碰到合適的,那其實還是怪自己太挑,亂花漸欲迷人眼,草長鶯飛二月天。有人說是因為自己懶,懶得去追求,倒也不是懶得去追求,只是追求的成本太高,所以寧願自己單身。

仔細想想,學生時代,寫幾封情書讀幾首情詩,也許就能有個妹子懵懂地挽著你的手臂,然後共享甜蜜。要不然我能夠憑著一本《愛你就像愛生命》兩個月表白成功五次,換六個「早戀」對象?可是現在呢,兩個月的時間,你要逛幾次街、看幾場電影、購幾次物、旅幾次游、吃幾次飯,才能追求到一位女孩?甚至於連一個也拿不下。

也許是因為成長,所以我們不再那麼感性,開始變得理性起來,開始認真地面對生活的柴米油鹽,開始認真地面對愛情的挫折波涌。說不清是好是壞,但也無能為力。

一切都在無可挽回地走向庸俗。誠如是也。

當你的理想化開始慢慢褪色,那周遭的一切就忽然變得僵硬起來。理想化也許是關於生活,也許是關於工作,也許是關於社會,也許是關於情感。

十七八歲的時候,還處於一個蹩腳的憧憬階段,憧憬著「黃金時代」,絲毫沒有意識到它正在慢慢到來。所以,周圍的一切你都沒有關心,沒有跟喜歡的人真正意義上地告白,而是不知所謂地玩弄著自己虛晃一槍的時光。

二十五六歲的時候,「黃金時代」就開始走下坡路了,你也是匆忙間一回首,驀然發覺了自己的丟失與不堪。可是你不能後悔啊,雖然心態上可以後悔,但行動上已無法補救。於是乎,就陷入了一個強加於自己的兩難境地。

真實就是無法醒來。不管怎麼哭怎麼大鬧,就是無法那樣從夢中清新過來,這就是現實。

我把問題回拋給阿笛後,她說,一輩子很長,要跟一個有趣的人在一起。

我說,真好,咱倆都是,我的勇氣和你的勇氣加起來,對付這個世界總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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