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媽媽死了。「跟我讀名著——《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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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珞石,帶你領略二次元里的文學之美
加繆是法國存在主義哲學的重要代表,1957年加繆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其代表作《局外人》發表於1942年,《局外人》的篇幅不大,僅有五六萬字,但卻成為了法國二十世紀一部及有分量,舉足輕重的文學作品,但它的內容比起其他很多文學作品來說,既不豐富,也不波瀾壯闊。
全書分為兩部分:
「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在昨天,我搞不清」
翻開加繆的《局外人》,劈頭就看見這麼一句。
默爾索便是這樣的一個人,不記得媽媽死亡的時間,得知母親死亡沒有哭,母親下葬也沒有哭,稀里糊塗看著母親下葬,不知道母親的年齡;母親下葬後第二天便約女朋友去游泳,一起看滑稽影片;當名聲不好的鄰居要懲罰他的情婦,請求他寫一封信時,他竟然答應了;老闆要他去巴黎開設一個辦事處,他毫無熱情;對於自己的婚事也不甚上心,一切的一起——直到他迷迷糊糊地殺死了一個阿拉伯人才迎來變化。
默爾索不同於通常曉說的主人公,在事業上,他沒有「雄心壯志」;
在人際關係上,他沒有世人皆有的世故考慮,他對所有涉及自己出境於將來而需要加以斟酌的事物,都採取超脫淡然,全然無所謂的態度;即使事關自己的生死問題,他的態度也平淡超然。在第一部中出現最多的一類詞是」對我都一樣「」我怎麼樣都行「。
默爾索是現代社會中沒有適應能力的人,他之於社會,便是「局外人」,無法融入,無法理解,但確實活在其中「我不是這裡的人,也不是別處的。世界是一片陌生的景物,我的精神再次無依無靠,一切與己無關。」
第二部分,在法庭,默爾克非常乾脆的承認了自己犯了殺人的命案,面對人群社會與司法機制,他感到了心虛理虧,有時還「自慚形穢」。甚至第一次與預審法官見面,被對方親切的假象迷惑而想要與他我收拾,就想到「我是殺過人的罪犯」而退縮了。他很清楚他的命案很簡單,對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可怕的司法機關「管的這麼細緻」大加稱讚,但是結果與所有人預料的都不同,法律系統給這樣一個過失殺人的小職員、社會的「局外人」判了死罪,並且是在「以法國人民的名義」這樣的高度上宣判的。
調查一開始就不是針對命案本身,而是針對這樣一個,與世無爭,淡然超脫的小職員的平庸生活。於是他的在母親死亡後的各種事,各種個人行為小節,都成了嚴厲的審查項目,法庭從曾經他的所作所為,那些與案件無關的事,斷定他「蓄意殺人」「絲毫沒有一點人性」「藐視最基本的社會原則」「罪不可赦」而被判處死刑。
默爾克在判決中無法動彈,無法申辯,作為被告,他被自己的律師告知「最好別說話」而排除在法庭之外,他被取代了,這時候社會意識取代了他的個人意識,他是自己生命的局外人,他的生命為自己的心靈所容納,卻不為社會所接受。
在文章末尾,默爾索說「現在我面對著這個充滿了星光與默示的夜,第一次像這個冷漠的世界敞開了我的心扉。我體驗到這個世界如此像我,如此有愛融洽,覺得自己過去曾經是幸福的,現在仍然是幸福的,為了善始善終,為了不感到自己屬於另類,我期望處決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來看熱鬧,他們都向我發出仇恨的喊叫聲」讓我們看到局外人最重的清醒,並不是融入社會帶來的清醒,而是對荒謬的清醒,對不合理的世界提出的抗議,對法律荒誕的清醒,這種清醒更像是一種認命,我與世人無法相容,便必然會被世人所殺害的認命。
小說在這裡就結束了,但偉大的小說,無論在哪個年代都必然具有現實意義。默爾克的冤案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冤案。但是, 對默爾索這樣一個天性如此, 這樣一個精神狀態不穩定的人物來說, 這一判決卻是最暴虐不過、最殘忍不過的。因為它將一個善良、誠實、無害的人物完全妖魔化了, 在精神上、 在道德上對他進行了「 無限上綱上線」 的殺戮, 因而是司法領域中一出完完全全的人性冤案。雖然在法律完善的二十一世紀,已經不再可能出現這樣的冤案,但是我們現今生活的社會,卻無時無刻不在使用大眾意識強加於個人意識之上,無時無刻的因為某人的某一件有悖常理的事而否定了這人一生的價值。意識形態還再妄圖侵入法律領域,企圖決定司法人員的態度與立場,從而控制法律及其的運作。說到這裡,忘各位看官反思前幾日的江歌事件.
我們面對著生而必死、勞而無功的生存荒誕,卻又推石上山、雖巨石反覆墜落山下、卻仍周而復始、推石上山、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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