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澎湃新聞:你們一門心思想搞個大新聞的樣子真的很難看
澎湃新聞,其微博簡介是這樣寫的: 有內涵的時政新媒體。
然而,最近這個有內涵的新媒體,卻因為一篇文章把自己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變成了眾人討伐的對象。
事情是這樣的:十年前,也就是2008年,黑龍江爆出了一起聳人聽聞的少女被親生父親在內的十餘人強姦、輪姦的案件。
當時正在上初一的14歲女孩湯蘭蘭,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舉報信,稱自己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時間長達7年。
當月底,3天內村裡16人被抓。4年後,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
2017年6月,湯蘭蘭的母親萬秀玲出獄了,她說自己很想找到女兒,還原當年事態,卻找不到女兒的蹤跡,因為她已經改名遷戶,不知下落。
而彭拜新聞記者,就在跟著湯蘭蘭母親尋找湯蘭蘭的過程中,寫下了這篇引發眾怒的文章:《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
在文中,澎湃新聞記者一直在引導輿論,灌輸當年案件極有可能是冤假錯案的思想,並多次曬出了許多不應當被公布的隱私檔案信息,並指出應該找到湯蘭蘭讓她出面還原事情真相。
例如,記者一直以湯蘭蘭母親等被判刑人員的立場,說當年存在的許多疑點。
像「十餘人在庭上翻口供」,「有人不願減刑,一直在上訴」,「湯蘭蘭懷孕事件真假難辨」,還有「湯蘭蘭的乾爸乾媽一直不願與湯母面談,也不接受採訪」……
如果只是講述疑點,大家不會如此氣憤,但記者在文中多次提及湯蘭蘭現在的一些隱私信息,例如學校名字,遷戶地址。
甚至,記者還很沒有下限的將調取的湯蘭蘭常住人口詳細信息拍照發了出來。其中只打碼了極少信息,紅色部分是二丫剛剛打上去的。
有網友說,澎湃這樣真的用心險惡。的確,根據他們沒有打碼的信息,如果有好事的人想找,可能就能找到湯蘭蘭。
畢竟市縣、街道、派出所都是哪兒的都曝光了,這個範圍已經縮小的不能再小,即使湯蘭蘭不在那兒居住了,也一定能找到蛛絲馬跡。
細思極恐,這不是變相鼓勵一些人尋找湯蘭蘭是什麼?而且湯蘭蘭案件的結果是公檢法判決的,如果覺得有疑點為何不去質問他們。
放著掌握最終決定權的公檢法不去溝通,口口聲聲一直要找湯蘭蘭,這不是典型的撿軟柿子捏是什麼?
而且當初湯蘭蘭遷戶改名是案件判決後當地警方為保護她,協助她變動的。警方保護小姑娘的苦心,記者們又置於何地?
昨晚9點多,澎湃又發了一條試圖挽尊的微博,呼籲「湯蘭蘭案,性侵還是冤案?複核程序應儘快啟動」。
對此,有一個網友評論十分到位:
這個事你們犯了一個絕對的錯誤和一個相對的錯誤:絕對的錯誤是曝光了受害人本應保密的身份信息,相對的錯誤是在疑點並不足以推翻核心事實的前提下,進行明顯偏向性的報道。後者是尺度的問題,或者尚可以討論,前者是職業底線的問題,即便案情反轉,這麼做也不對。
而且,案件真相如何應該由公檢法部門根據證據來判定,澎湃應該是個報道者,結果現在處處插手案件,是否管的太寬了?
先不說2010年就有11名被告人集體上訴結果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就是現在被告們還要上訴,也應該是他們和法院的事情。
澎湃在一切未定的情況下,就偏向性這麼明顯的急著跳出來,不由得不讓人反感。
而且澎湃口口聲聲要讓湯蘭蘭乾爸乾媽和湯蘭蘭直面媒體和觀眾,一副不面對就有問題的嘴臉,真的非常不要臉了。
人家為什麼就不能選擇平靜的生活,為什麼就非要站在人前經受輿論指點呢?
湯蘭蘭從14歲遭遇這些不幸到現在,好不容易從深淵中爬出,你們又急不可耐的想把她拽回深淵?怎麼可以這麼惡毒?
作為媒體,想博眼球可以理解,但拋棄職業道德和做人的基本道德,去搞個大新聞吃相未免太難看了。
如果所謂「有內涵的時政新媒體」是這個樣子的,那這社會還是越少越好吧!


※想多活20年,你該做的何止是少吃?
※韓寒:少年不懂的事,只有變成大叔才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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