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山西絳縣公安:嚴懲暴力襲警 為依法履職撐腰打氣

山西絳縣公安:嚴懲暴力襲警 為依法履職撐腰打氣

本網訊(通訊員 楊莉文)2月1日,山西絳縣南樊鎮發生了一起暴力襲警、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

春運啟動第一天,也是全省交通秩序整治統一行動日,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南樊中隊與衛庄中隊民警聯合在曲絳線南樊鎮路段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雪佛蘭晉L·5XXX0車輛躲避民警檢查繞道停車,執勤民警發現異樣遂前往對已經下車的原某進行調查,這時原乘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其妻馬某移至駕駛位下車,對正在調查原某無證駕駛行為的民警拳打腳踢,馬某還將執勤民警的執法記錄儀拍打在地,拉扯民警的工作證件,面對聚集圍觀的群眾大聲肆意辱罵、毆打民警,甚至進行造謠誹謗,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經再三警告無果後執勤民警將其強制扭送到縣公安局南樊派出所,經訊(詢)問,馬某對自己暴力襲警行為供認不諱,原某對其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原某,絳縣南樊鎮范壁村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其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違法行為,被南樊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其妻馬某無視法律權威,暴力抗法、辱罵交警的行為,被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予以刑事拘留,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警方提醒

1.妨害公務「成本」極高,依《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2.輔警在協助執行公務時受到妨礙或侵害,同樣構成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

妨害公務違法成本極高,切莫以身試法。

【責編:劉中青】

及時報道新聞,傳播新聞正能量。敬請關註:企鵝號《指尖上新聞》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指尖上的新聞 的精彩文章:

TAG:指尖上的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