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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讀書的人看不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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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喜歡憑一個人看書的多寡來評判一個人的德行和文化修養。因為我見到過許多,有文化、讀書多,但讓我十分厭惡的人(或許在一些人眼中我也如此。我又自誇了);也認識很多不讀書、不看報卻討人喜歡的人。所以,以讀書為標準評定一個人,極其狹隘可笑,並且這種評判自帶讀書人的迂腐氣息,想來大眾也不會接受。

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種寫法

昨晚和朋友討論這件事。他作為一個沉迷閱讀經典的人,相當崇尚讀書,雖沒有把讀書列為德行標準,卻也上升到了「個人層次」「視野」「文化修養」的水平上。對此我極為反感,這種過時的貴族精英主義,只會造就潦倒的游吟詩人和涕泗交零卻一無是處的文人墨客。而他們已經不是這個時代的主流。最後我們聊得不歡而散。

茨威格在他的某篇文里講過一件事。說他坐海輪去法國,船上遇到一個機靈可愛的船員,他們交換所見所聞,相處得很愉快,不久就成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船員讓茨威格給他念家裡寄來的一封信。這位作家很震驚,沒想到這船員居然不識字,他對船員的好感一掃而空。「在我看來他幾乎是一個瞎子了,他的機靈和美貌都因此蒙上了一層灰塵。莎士比亞的巨著在他眼裡只是一沓廢紙。」

讀到這,我也很震驚。萬萬沒想到,文豪居然用如此有失公正的眼光,審視不識字、不看書的勞動人民。在我心裡,他閃光的文章也因此被蒙上了一層偏見的灰塵。最後,茨威格因他的頑固執拗、悲觀狹隘,在巴西服毒自盡。這是他唯一的宿命,我想。

1942年茨威格和夫人在巴西自殺

但今天有一件事啟發到了我,使我認為朋友和茨威格的觀點似乎有些道理:讀書確實能給人帶來不一樣的體驗。不論修養高低,不讀書的人必定會無趣,就像一個被困在洞穴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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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後我躺床上看馬爾克斯的《霍亂時期的愛情》。剛看一百多頁,被書中複雜的人名和細碎的生活場景描寫搞昏了頭。書中故事只記得個大概,但相比於看影視劇,讀書的優點,在於讀者對內容排他式的接受和思考,以及由此帶來的一系列聯想。

上世紀20年代的加勒比海濱小城,燥熱的大西洋海風給城市帶來多雨的天氣,西班牙殖民者的天主教堂緊挨著破落貴族們的荒草庭院。妓院是這座城中的天堂所在。臭味瀰漫的嘈雜魚市裡,剛買完乳酪餅的達薩,回頭對思念自己已久的戀人說:忘了我吧。

這突然使我想起之前聽過的幾首歌:麥當娜的《laIsla Bonita》、Alessandro Magnanini的《SecretLover》還有 Pink Martini《Donde Estas Yolanda》。

這三首歌中,第一首描述的是加勒比的聖佩德羅,戀人定情相愛的故事,MV中麥當娜的弗拉明戈讓我記憶猶新;第二首抒發作為秘密戀人的苦悶,雖然沒有點名地點人物,但從歌手的名字(我之前從沒聽說過這個歌手,之後也沒再)判斷,應該是西班牙人,曲風自帶赤道地區的熱烈奔放;第三首是純正的西語歌,「你在哪裡?紫羅蘭;你還好嗎?紫羅蘭;找不到你,紫羅蘭。」這句歌詞不斷重複著,像阿里薩思念戀人時的低聲絮語。

就是這麼神奇。一本書把我之前斷斷續續聽的幾首歌串聯起來。彷彿自己迎著海風,站在哥倫比亞某港口的堤岸上,看著神聖的教堂十字架下,戀人在起誓、偷情、交歡,別離。隨後我躺在沙灘上,點起一支雪茄,摻著海風和芒果的氣味,深深抽一口又吐出來,太陽暴晒著我的身體,海鷗把糞便拉在我背上。

即使僅憑書和音樂,我也真真切切感覺到了從未踏足過的異鄉的一切。像麥當娜歌詞所言「It all seems like yesterday,not far away」。

3

這種感覺實在難得,該如何準確表述呢?我就把它叫做「通感」吧。就像文學中的修辭一樣,將聽覺、嗅覺、視覺等等全部勾連融合,在相互交錯的表達之中,構成猶如現實一般的體驗。這種體驗,我相信,不讀書的人絕對體會不到,因為缺少了閱讀的長期沉浸和探索聯想。影視、畫作、音樂一類的藝術形式,作為單一的體驗,很難將其所有融匯貫通,打通「通感」的任督二脈。

閱讀於體驗上的好處不止於此,它同樣能激發人們對未知領域的好奇心。如看過張愛玲的《小團圓》就想去香港尋找30年代的都市繁華和紙醉金迷;看過張岱《陶庵夢憶》就更想見識下大雪時節西湖「天與雲與山與水上下一白」的壯麗景色;看過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就更想穿越回20年代時的紐約,體驗最奢侈的新貴族生活,做一場愛情的美夢;看過胡賽尼的《追風箏的人》你會想要去如今戰火風飛的阿富汗,摘下一顆酸棗去品嘗,看一場激烈的風箏比賽。當然,如果你看《小時代》,你也會想要結交一群顧里似的富二代,在魔都等著帥氣多金的總裁來愛……

閱讀還有一種作用叫深化,深化你人生中體驗過的感覺。這種感覺最為常見。

小學六年級時暗戀一女生,那喜歡的真叫一個死去活來,但這種喜歡是隱蔽的,單相思。那時我手裡有一本厚厚的《中學生現代詩閱讀集》。每當自己想念得難受,就會拿起來朗讀,一遍又一遍,邊讀邊抹淚,書里的情詩加重了我思念的感覺,覺得整個民國加改革開放後的情詩都是為我寫的:

枯樹在冷風裡搖,

野火在暮色中燒,

西天還有些殘霞,

教我如何不想她。

劉半農 《教我如何不想她》

若在民國,我大概也會是一個身著長衫,站在講台大方朗誦情詩的痴情文人吧。但現實是我到小學畢業都沒有勇氣跟人表白,不過陰差陽錯,我把一本書的詩歌都背完了,從此作文寫得異常好。

再舉例子。春去秋來,讀書的人肯定會最先感受到四季的交替輪轉。乍暖還寒時,所想必如袁宏道所言「高柳夾堤,土膏微潤,一望空闊,若脫籠之鵠,於時冰皮始解,波色乍明,鱗浪層層晶晶然如鏡之新開而冷光乍出於匣」。穀雨初夏時節,如東坡言「簌簌衣巾落棗花,村南村北響繅車,牛衣古柳賣黃瓜。」等到秋風將至,讀書人也會心生出歐陽子」奈何非金石之質,欲與草木而爭榮,念誰為之戕賊,亦何恨乎秋聲「的感慨。初冬之際,面對黃葉堆積,霜落於地 ,讀書人會情不自禁吟誦「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槲葉落山路,枳花照驛牆。」

這古詩詞打破了一切時空的隔閡,將我們對季節所思所想,賦予千百年的文化積澱,使它千百倍的加深強化,成為你獨有的、也是所有人共有的記憶。

最後,我不得不提一下。人說讀書和旅行,身體和靈魂必須有一個在路上。這話不假,但讀書遠比旅行重要得多。旅行,不過是從自己呆膩的地方來到別人呆膩的地方,你看過一座又一座宏偉建築,爬過一座又一座高山,渡過一條又一條江河,看的還是那一片海。你如何能區分出每個地方的獨特魅力?你只是在旅遊罷了。只有通過閱讀去事先了解它,用書中的動人故事跟綺麗傳說,賦予它獨一無二的靈魂和美,你才會懂得它,使每次旅行都成為你人生中不可磨滅的鮮明記憶。

同時,也能避免你下次看見大海時,只會說:「大海啊,全是水;駿馬啊,四條腿;戀愛中的人啊,嘴對嘴」這樣的粗鄙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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