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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至 買房送娃你考慮好了嗎?

小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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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大小節日里家長們為給孩子準備禮物可謂是煞費苦心、花樣百出,也有些家長直呼燒腦,現在孩子不好對付。這不,近日小編的朋友熊某夫婦就為如何給孩子準備春節禮物苦惱上了。

熊某夫婦近些年做生意比較順當賺了不少錢,考慮到物價上漲、貨幣貶值、春節給孩子零食、玩具、壓歲錢太老套等各種原因,於是決定今年買套房子送給女兒雙雙(8歲)。可隨之而來的一些問題又讓二人心生疑惑、不敢貿然下手,於是攜手前來諮詢。

諮詢解答

問:買房子給女兒,登記在女兒名下,以後需要資金周轉用這套房去抵押貸款或者是想賣了可不可以?

答:法律並沒有對購房者的年齡做出限制規定,既然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那她就是房子的主人。《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均有規定,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你們可以給孩子買房,但是以後不能隨意出售或拿雙雙這套房子去抵押貸款的。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售的,也必須確定是出於未成年人的利益考慮,同時要取得所有監護人的同意。

問:萬一以後家庭發生變故,比如說離婚之類的,孩子跟其中一方生活,那這套房子該歸誰呢?

答:房子依舊歸孩子,夫妻給孩子買的房,登記在孩子名下的,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就是說房子送給了孩子那就是孩子的,父母除了幫助管好外,不得隨意進行處分。

問:那如果以後孩子長大成年了,她賣房子要不要徵得我們的同意呢?畢竟是我們出錢買的!

答:不需要徵得你們同意,她自己決定就行。《民法總則》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了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雖然買房子的資金來源是父母,但是她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在年滿18周歲以後她是有權處置房產的。

小編語

說到買房送娃,其實還不止這些問題:比如,早早給娃買房有可能會讓其變得安於享樂、不思進取,或者孩子成年後自己想買房也會受限購政策、首付款增加、稅費增加等影響。總之,買房送娃務必慎之又慎,實在要買也一定要充分考慮到家庭實際情況、各種可變因素等問題,畢竟我們不僅僅是想送一套房子給孩子,而是想讓孩子擁有幸福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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