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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1月罰單排行榜 合計罰款3千萬元創歷史新高

導讀:據記者統計,1月份全國保監系統共開出141張罰單,合計罰款金額達3039.2萬元,創歷史新高。

2018年第一個月份,保監會繼續保持「保監會姓監」的嚴監管態勢。據記者統計,1月份全國保監系統共開出141張罰單,合計罰款金額達3039.2萬元,創歷史新高。其中,中國人保、浙商財險、永誠財險、太平財險等八家保險公司累計被罰過百萬,浙商財險更是以121萬元的罰款金額,成為1月單次機構罰金最多者。

處罰榜前20名

8家保險公司被罰過百萬 中國人保獨攬罰金、罰單數量「雙榜首」

從中國保監會1月份公布的處罰信息來看,本月保險公司共領到106張罰單,累計罰款金額2292.9萬元,創下歷史最高記錄。從罰款金額來看,中國人保、浙商財險、永誠財險分別以罰單金額290.5萬元、202萬元、193萬元,牢占榜單前三名。而中國人保更是以18張的罰單量,成為本月的「雙榜首」。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人保的18張罰單中,人保壽險貢獻了兩張,其餘均為人保財險所出。而單次機構罰金最高者也來自人保財險安徽省分公司,因存在虛列中介業務和虛列業務宣傳費的問題收安徽保監局40萬元罰單。其次,為人保財險榮昌支公司,因編製虛假財務、業務資料和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被重慶保監局罰款33萬元。總體來看,處罰原因則多為編製虛假材料、虛構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等問題。

浙商財險單張罰單過百萬 保證保險新業務被叫停1年

在本次的統計數據中,浙商財險1張罰單累計罰款金額201萬的數字格外引人注意。根據保監系統發布的處罰信息,1月11日,保監會發布保監罰〔2017〕5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曾為「僑興債」提供保證保險的浙商財險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浙商財險存在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未按規定提取準備金、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內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風險控制等五大問題。違反了《保險法》(2014年修正)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此,中國保監會對浙商財險開出了121萬元的罰單,並責令其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1年。同時,9名相關管理人員也被警告並分別罰款3萬元~20萬元不等。其中,時任總經理金武被撤銷了任職資格。

編製虛假材料、虛列費用成罰單泛濫區

記者注意到,本月的罰單中,有約50家公司因編製虛假材料、虛列費用被處罰。如,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永誠財險青海分公司財務憑證記載事項與實際經濟事項不符,以支付技術服務費的名義虛列費用,涉及金額265.56萬元,被青海保監局責令改正並處50萬元罰款。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太平財險雅安中支存在編製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的違法行為,分別被四川保監局罰款50萬元。都邦財險山東分公司存在編製虛假的業務、財務資料的違規行為,被山東保監局罰款50萬元。永安產險貴州分公司存在虛列「業務及管理費-電子設備運轉費」用於向「雙保平台」用戶支付銷售費用和提供虛假報告的行為,貴州保監局開出了45萬元的罰單。

除此之外,處罰原因較多的還有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

31家保險中介機構收457.7萬元罰單

據記者統計,今年1月,四川泓釧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中瑞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寧波富爾達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天安佰盈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等31家保險中介機構因違規被處罰,合計收到38張罰單,累計處罰金額達457.7萬元,是本月罰單中的又一歷史高。據此前千龍網統計數據顯示,被刷新的記錄為2017年7月,有11家保險中介機構收11張罰單,罰款金額221.5萬元。

記者注意到,保險中介機構違規的原因依舊比較多樣化,主要有編製虛假資料、財務數據不真實、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規定報告分支機構設立事項、未按規定管理業務檔案、超出核准的業務範圍從事業務活動等問題。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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