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打鳥不成反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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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018年01月29日14時許,藍山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匿名報警稱:有人在西埠頭村持槍打鳥。
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發現兩名男子駕駛一輛汽車,該車後備箱內有一支氣槍,遂依法將車內人員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查,01月29日12時許,彭某、唐某同朋友雷某生商量好,準備晚上用氣槍去打鳥,因形跡可疑被舉報,半路被民警抓獲,持槍打鳥不成,反被治安拘留。民警當場從其車內查獲氣槍1把,氣槍子彈51個。
目前,該違法人員彭某等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非法購買、持有、私藏槍支都是違法犯罪,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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