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得罪誰?/么天嶺評論
在中國這樣的環境當中,得罪人是最常見的潛規則,得罪人意味著你會沒什麼好果子吃,所以我們很喜歡在環境當中八面玲瓏,左右逢源,但是我們似乎又不願意接近那些八面玲瓏的人,覺得他們實在是不靠譜,於是我們自我的安全感以及在社交當中的恐懼感之間就產生了衝撞,甚至是一種背離。
當我們既害怕得罪人,又害怕自己被傷害的時候,多數人都會選擇自保的方式,將話講到滴水不漏,這才是高手,但是我們最終會發現把話講到滴水不漏的人,反而講的都是空話,他們不願意使用確定性的語言,以便為自己尋求可退縮的空間。
似乎這樣做很討好人,但是跟自己內心的善惡感會形成強大的剝離感,一面是自己真實的內心,自己真實地是非常的討厭這個人,他身上所散發出來的惡習,讓人覺得噁心,但是一面又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與他發生衝撞,自己就選擇了討好,甚至是不好不壞的處境,以保存自己的利益和未來的價值取向。
當人將人作為自己面對態度和衡量標準時,人很快就會發現自己會逐漸失去自己的一些美好的特性,比如誠實,比如謙虛,比如善良,當人為了滿足人的利益,而捨棄了自己的一些純真且美好的天性時,最後發現自己把自己改造到就連自己都會厭惡自己,因為那不是自己想要的自己的樣子。
如果把人放在一種強位上,以此來作為資格駁斥那些處於低位的人,其實這也是一種得罪人且是懦夫的想法,他們不願意保護弱者,他們骨子裡會認為弱者就是該被欺負的,甚至是弱者就該去死,在他們的內心叢林法則,適合他們去欺負弱者,而不合適他們被更強的人欺負。
所以我們該得罪誰呢?在沒有真理觀,且沒有穩定的安全感的人身上,他們會尋找很多方式來尋求穩定的安全感,有些人將房子作為安全感的象徵,但是事實發現,房子只能滿足一定的居住需要,並不能真實地給人帶來絕對的安全感,特別是遇到強拆的問題。
當人抓到一個可以看得見的安全感,那麼這個代表安全感的事物本身,就一定會變得不安全了,因為事物的自身變化,以及人的情感需求,都是在生命當中不斷地匹配的,當一個人抓到事物時,就意味著下一個目標必須出現,否則人會立即喪失方向和價值取向,因此他此刻抓到的事物帶來的的安全感立即消失。
其實在人不斷地尋找的過程中,是人對一種永恆的盼望,只是人自己不願意承認或者沒有深入地覺察到這個問題,然而永恆是什麼?永恆必須是穩定的,且不變的,否則永恆將失去永恆的力量和價值,但是如果永恆與真理相背離,那麼永恆的錯誤帶來的只能是永恆的死亡。
因此,所有問題最終都會被追問到生死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面對我應該得罪誰,不應該得罪誰的問題,如果我們能確定永恆是怎樣的存在的時候,我們就應該緊緊抓住永恆,並將永恆視為自己的生命全部,並作為自己永恆的盼望。
在永恆當中,我們內心始終會升騰起一種內心的嚮往幸福的價值取向,也就是說我們希望自己是平安的,自己是美善的,甚至自己是聖潔的,但是面對得罪誰的問題上,我們顯然會時常迷失自己,因為我們轉身心裡罵對方的那句話才是我們心中的真實的狀態。
我們也知道自己不該如此,但是對於美善的先天趨向,讓我們不得不思考為何自己不那麼美善,因此我們會發現美善本身跟那些實際的物質並沒有關係,因為美善的存在完全是一種先天的取向,根本不是後天教訓形成的。
而且我們也會發現美善不是醜惡的相對名詞,醜惡的出現是美善缺失造成的,因為人缺少了美善,所以醜惡就出現了,因為人缺少了生命,所以死亡就出現了,因為人缺少了誠實,那麼撒謊就出現了,所以趨向美善是人的一種天性,而這種天性卻和自己的醜惡發生了剝離感,甚至是對抗感。
因此,得罪人作為醜惡的同謀還是對抗醜惡,完全取決於個人的美善價值的趨向性,如果人把真理作為自己效法的目標,那麼得罪醜惡本身的行為,就是美善的,但是人把錯謬作為效法的目標,那麼得罪美善本身的行為,就是醜惡的。
所以我們該得罪誰,我們心裡很清楚,然而關鍵是人是否願意承擔這樣的後果,如果事實上是真理失敗,錯謬勝利,那麼就無所謂美善了,然而我們內心卻希望有一種正義的真理能勝過這一切,且是需要他來為我們勝過這一切,因為這一切的醜惡是我們不能勝過的。
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無法勝過這醜惡的時候,甚至是自己已經明白自己對於道德的無力感的時候,我們才會意識到我們需要真理的幫助,我們需要的是一盞明燈,一盞可以點亮自己生命的明燈,讓自己走在一條正確的真理之路上,不想讓自己墮落。
此時的我們,會發現原來審美最終的結果是面對宗教,是尋找真理,如若沒有真理,我們的世界就一定是沒有任何規則的,甚至是太陽都應該不會準時升起,然而面對一切其他的事物都是按時有序的在運行當中,我們不禁會確定地說出真理一定存在,否則這些美善的事物不會存在。
最終人類就如同蘇格拉底一般,面對普遍的啟示,人尋找真理的維度上一定是絕望的,因為絕望意味著對人以及人的總和的全部失望,人在真理的價值方向上,人只能等待,等待真理來找人,此時信心就成為了關鍵,因為信心是連接真理的唯一通道。
要麼人信仰真理,要麼人拋棄真理,人只有這兩種選擇,但是人多半都會高估自己的能力認為自己是可以信仰真理的,事實上絕非如此,真理的行事一定是人所不能理解的,這就如同一個孩子如何也不會明白一個成人為何能把菜刀使用的那麼好,且不會傷到自己。
理性一直都是人自負的盡頭,人一直不願意在真理面前放棄自己的一切,包括努力,奮鬥,拼搏,他們都認為只有如此人才會獲得生命的價值所在,但是理性又會被擊垮,因為他們無論如何努力,奮鬥和拼搏,他們都在自我當中尋找不到進入永生的進路,那怕是他們曾經擁有過什麼,面對死亡和靈魂的歸處,他們都會抱有巨大的絕望和遺憾。
面對死亡和靈魂的剝離,人最大的絕望就在於自己不能靠以往的一切來獲得延長自己的一分鐘壽命,而且自己生前所產生的一切,跟死亡沾邊之後,會變成虛無,一種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悲涼,油然而生。
當回到信仰的主題時,人應該知道自己應該信仰點什麼,或者自己已經信仰了什麼,如果人對自己的信仰本身並不產生懷疑,甚至信仰不讓他去懷疑,那麼信仰的存在就成為了偽命題,因為只有能經得起懷疑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
但是真正的信仰應該是開啟懷疑的理性的,也就是說人要時刻懷疑人自己,而不是認為懷疑可以帶來一切,否則人又走入了理性的有限性的怪圈,因此真理信仰下的理性應該是被逐漸開啟的過程,而不是讓人更加愚昧的過程。
因此,人應該知道在信仰的過程中,自己所經歷的一切是什麼,那麼他的理性就逐漸被真理所引導,由此他才會進入新的境界,但是發生這一切的前提卻是人要首先去相信真理,也就是說人要相信耶穌基督能帶入他進入生命的本質過程,否則人不會被開啟。
這並不代表真理的無能性,這恰恰反映了真理具有極大的愛和包容,他在等待你做正確的選擇,哪怕是你事後知道自己是無法不選擇美善的,因為醜惡實在是讓自己崩潰。正因為如此,人才是一種被創造的特殊存在,是一種具有思考且能自由選擇的存在。
而這一切的特殊的存在,卻在該得罪誰的問題上做錯誤的選擇,實在是讓不解,更是讓人覺得可笑,因為相對於自己所失去的尊嚴,那麼一丁點的蠅頭小利實在是微不足道,況且自己也會逐漸的失去正義的心性,以及聖潔的道路。
因此,選擇得罪誰,真的是一個決定性的選擇,選擇正確則進入生命,選擇錯誤則進入死亡。
約14:6耶穌:「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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