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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想讓別人理解你,先學會理解別人

胡適先生曾說:「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一切不容忍,都來源於深信「我不會錯」的心理。

他還說: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

這是胡適1959年作品《容忍與自由》中的一段話,如今讀來,可謂字字經典,觸動人心。這句話通俗來講就是,想別人理解你,先學會理解別人。

在民國的文人里,胡適的好人緣是出了名的。在當時的北京城裡,每到周末他家裡總是高朋滿座,他對社會各界人士統統歡迎,就連小販也不例外。他的朋友遍布北京的每一個角落,以至於當時人們最常說的一句話便是「我的朋友胡適之」。

這樣的好人緣,源於他會理解別人,總是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對窮困的人,他接濟金錢;對走入歧途的人,他曉以大義。對待身邊的人,他細心周到。

胡適,他一生遵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古訓,他知道看人臉色的難受,所以從來不肯在人前甩臉子,讓人難堪。

1938年,胡適被認命為駐美大使,當時胡適沒有多少外交經驗,去了美國還要四處求人,每天都要應酬,累得半死,情緒極差。但是他的下屬,卻絲毫沒有被他的壞情緒波及,而且他們每次半夜來找胡適,胡適也依然是和和氣氣的。

胡適給他妻子江冬秀的信里說:「我現在做的是受罪的事,但你知道我的脾氣,我不去就罷了,去了,我總要把全副精神擺出來,總不要叫人家看我的臭臉,總不要叫大家跟著我受罪。」

胡適曾經教育自己兒子說:「合群有一條基本規則,就是時時要替別人想想,時時要想想『假如我做了他,我應該怎樣?我受不了的,他受得了嗎?我不願意的,他願意嗎?』你能這樣想,便是好孩子」。

一、理解的核心,在於不自我

《論語·子罕篇》中講:「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胡適給兒子說的意思,其實就是孔子的「毋我」。什麼叫「毋我」呢?不唯我獨是,不以自我為中心。

一個人,如果想別人理解你,就要先學會理解別人,凡事都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自己不願做的事情也不強加給別人。

佛教中有一個著名的故事:鬼子母有一千個兒子,她最疼愛小兒子。

鬼子母愛吃小孩肉,常到人間抓小孩,活生生地當食物吃。人們受不了這種痛苦,紛紛向佛陀求救。佛陀於是通過神通,將鬼子母的小兒子捉來,扣在自己的缽里。

鬼子母回來發現小兒子失蹤了,特別著急,不吃、不喝、不睡,上天入地到處找,整整找了七天,也沒有找到。後來,她聽說佛陀無所不知,就到佛陀那裡去哭訴。

佛陀說:「你有一千個兒子,才丟了一個就這樣難過。別的百姓只有兩三個孩子,甚至是獨生子,卻被你吃掉了。你想想人家的心情,是不是比你更痛苦?」

聽到這番話,鬼子母當下醒悟,在佛陀面前懺悔道:「我錯了,只要能讓我找到小兒子,我再也不吃別人的孩子了。」佛陀便把她的小兒子從缽里放出來,還給了她。

二、理解,也需先人後己

學會理解他人,是別人理解自己的前提,正如同光一樣,照亮自己,才能讓別人看見自己。不少人聽說過下面這個寓言:

在古代,有一個人請他的盲人朋友吃飯,飯局吃罷時間已經很晚,於是主人便給盲人朋友準備了一個燈籠。然而他的盲人朋友卻不領情,說「我本就看不見,你卻給我一個燈籠,這是在取笑我么?」

然而主人卻回答說,「正因為你看不見,我才為你點了一個燈籠,這樣在黑夜裡,別人就可以看見,不會撞到你。」

在沒充分理解別人的意思之前就武斷的下結論,往往會造成不小的誤會。有位網友講了這麼一個經歷。

有次她去接侄女下幼兒園,侄女告訴她今天老師教了她們,要學會分享。這時恰巧碰到鄰居送給侄女一個蘋果,結果侄女二話不說,馬上就咬了一大口。

「剛才還說分享,現在有蘋果就自顧吃了!」正當這位網友整理思路,準備好好教育一下侄女時,侄女突然把蘋果伸到她面前,說:「姑姑,我幫你試了試,這個蘋果很甜,你可以吃了。」

所以,理解別人要學會傾聽,要學會耐心,才能了解對方的真實意圖,再去讓對方了解自己的表達。理解是相互的,如果都一味去索取,又哪來回報。

所以,想別人理解你,先學會理解別人。理解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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