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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不是生命 執著名相被騙

華嚴經十住代表法慧大士說:一切諸法不可樂、無如名字無處所、無所分別無真實、如是觀者名菩薩。

第一個、不可樂,是個名詞。一切法都是有為法,有為法不可樂,不是它不樂,它是相對樂。譬如說這個木板長,是因為相對於短的;比較另一個長的,它就變短了。你會認為的樂,都是相對存在的,不是真正的。相對就是一個障礙。

佛法告訴我們的是絕對的,這些有為法,世間的沒有用。社會上好多人買車,有的買第一部車,那部車比他的太太更寶,每天保護他的車子。再過十年,他還會疼他那部車子嗎,不會了。

當他買第二部車子的時候,那部車子就丟古物商,都是相對的。我們要是看不透的話,會執著在那個地方。

第二個、不可樂,把它當作動詞。動詞,就是你不要去執著那個法的可樂。它是不可以樂的,你要執著它為可樂的話,會被它害了,會被它騙了。你吃的時候飯,知道那是一種享受,但是不要執著。你要執著這個很好吃,就一直咬著它,不要吞下去好了,這叫做不可樂。

不可樂有兩個意思,一個動詞、一個名詞。這個從解釋它的語言模式上面,你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第三、無如名字。名相本身容易讓我們產生誤解,我們會誤把名字當做是那個東西,那個東西不見得是那個名字。名字是一個東西,你要弄清楚。名字不要太執著,名字跟那個東西、那個狀況不一樣。

譬如一個人告訴你我很快樂,你看他那個臉就知道很快樂。那個人哭著臉說我很快樂咧,你看他會快樂嗎?那個快樂跟那個狀況不合。快樂,不一定快樂那兩個字,慢慢的去區分。我們的生命跟這個身體也不一樣,身體不是生命,慢慢的去體會這個差異。

第四、無處所,一切萬法處所,一個是我們講的空間的方位問題,另外一個處所,是指它變化的來跟去,它的處所你也不知道。譬如說今天我們在這裡,這一生你知道我爸爸是誰我媽媽是誰,我是誰,這個很清楚。

你前輩子在哪裡?是什麼原因來到這裡?你說我還沒修到那裡。那下輩子你要到哪裡去?你這輩子造了什麼因,要到哪裡去,我好像知道,不過我還沒有修到那裡去,我修到那裡。不是,你不知道。

這個處所是指那種來處跟去處,很多大德的成就,都完全沒來去沒事情,無來無去,就無處所。我們在十二因緣法裡頭因果輪迴,常常來常常去,一直來一直去,有來有去,不是無來無去。廣欽老和尚有讀書嗎,可他就會告訴我們說「無來去無事情」。我這一生無來無去,沒什麼事,成就的時候才到達這裡。看破這一些,他色身在這裡還是有為法之一,但是他法身參透了,他破了就出離了。

最後,無所分別無真實,都如夢幻泡影,所以說無真實。分別是我們意識思量分別。如是觀者名菩薩,我們要能夠這樣觀。我們看一切萬法,有分別,有真實,「嗯,這個好,嗯,那個好」「嗯這個對,嗯那個對」「你不該這樣,你那樣,你要這樣要那樣」。當然我們世間法中要有一點標準做為做為大家的規範,可是這一種標準跟規範,不是真理。

我們在追求真理的時候,不要被它迷惑了,要不然這樣會干擾、障礙我們法身慧命的成長!(海雲導師講演華嚴,圓明心要筆記!)

願超越一切的平靜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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