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新郎失蹤了》老老葛講聊齋
圖詠 歌吹青廬夜未闌,洞房豈料臢孤鸞。新郎意緒模糊甚,應作離魂倩女看。註:青廬——古代稱洞房為青廬;賸——同「剩」。
山東德州有個村民為兒子娶媳婦。這天,新媳婦過門之後,四鄰八居的鄉親們都來賀喜,家裡熱鬧異常。
喜酒一直喝到一更多天,新郎倌剛要走進洞房,看到新娘子穿著鮮艷的衣服迎面走了出來,往屋子後面一轉就走了,新郎倌覺得非常奇怪,新婚之夜新娘子應該在洞房裡等新郎來揭蓋頭的啊,為什麼自顧自出去了呢?她要到哪裡去呢?新郎倌決心弄個明白,於是就跟在新娘子後面,要看個究竟。
新郎家後面有一條長長的小河,河上面有一座小橋可以通行。他看見新娘子過了橋一直往前走去,新郎心中越發懷疑了,就在後面喊新娘子。新娘子也不答應,只是在遠遠向他招手,意思是讓他過去。新郎倌急忙趕過去,兩人相距也就只有一尺多遠,但是手卻一直捉不到她。
兩人就這樣走了幾里路,進了一個村子。新娘子站住了,回頭對新郎說:「郎君,你家裡太冷清寂寞了,我住不慣,就請郎君暫時在我家裡住幾天,到時候你我再一起回家看望二老。」說罷,她抽出頭上的簪子篤篤地敲了幾下門,門吱呀一聲就開了。有一個女僮出來迎接,新娘子先進去,新郎不得已也跟著走了進去。
一進門,看見他岳父岳母都在堂上坐著,他岳父對他說:「我女兒從小嬌生慣養,一直沒有離開過我。一旦離開家,我們心裡總是不太舒服。今天她與你一起回來,我們就放心了,你們兩在這裡住幾天,到時候我就送你們回去。」於是就叫丫鬟掃屋子、鋪被褥,兩人就住下了。
再說新郎倌家中,有客人看見新郎出去多時不回來,就告訴了主人。主人聽說兒子不在新房內卻出門去了,也覺得很奇怪,就派人四處尋找。新房裡只有新娘子一個人在等著,新郎倌卻不知道到哪裡去了。大家四處查詢,連續幾天一點消息也沒有。這下大事不好了,新郎的父母都哭得傷心欲絕,說兒子是必死無疑了。
就這樣過了半年,新娘娘家父母心想這樣下去,女兒不是與守寡一樣嗎?於是就與新郎家父母商量,打算要退掉婚約,給女兒另找婆家。新郎父母一時又沒有辦法,越想越悲傷,就跟親家說:「我兒子即使死了,那也要見個屍體,現在屍骨衣物都還沒有找到,怎麼知道我兒一定死了呢?就算死了,過一年再另嫁也不晚,為什麼要這麼急呢?」新娘父親聽了很不高興,讓為事情都錯在對方,為什麼一定要耽誤自己的女兒,所以更加怨恨了,於是就去官府告了狀。
德州縣老爺孫公受理了這個案子,他從頭至尾問清了案子,也覺得十分奇怪,但是破案又沒有一點頭緒,只得暫判女家等待三年再說。案卷存檔,原告被告雙方先各自回家。
再說那頭新郎倌住在另一個新娘家,全家人對他都很好。他時常與老婆商量要回家,他老婆也滿口答應,可就是遲遲不動身。這樣住了半年多,新郎心裡就犯了疑惑,整天焦慮不安。他想自己一個人單獨回家,可是老婆又堅決不讓。
一天,女方全家顯得十分惶惶不安,似乎有大難臨頭了。新娘父母急匆匆地對女婿說:「本來我打算三兩日內叫你們夫婦一起回家,沒想到行李用具還沒有準備齊全,忽然碰到一點麻煩事了。不得已,就先送你一個人回去吧。」說罷就把新郎送出門來,轉身急忙回去了,雖然又周旋了幾句話,也顯得很匆忙草率。
新郎出了大門,剛想找路行走,回頭一看,房子、院子都沒有了,只有一座高大的墳墓,這下他心裡非常害怕了,急急忙忙尋路回家。
到了家裡,家裡人一見他回來了,自然欣喜萬分。他父母問他這半年多到哪裡去了,他把經過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他又父母陪著他到衙門與孫老爺說明情況。孫老爺下個令傳新娘的父親到案,命令他們把女兒回婆家,於是新娘新郎才正式合婚。
【老老葛說】
洞房花燭之夜,新郎莫名其妙地失蹤了。一個新娘變成了兩個。其中一個新娘借口婆家太冷清,把新郎領回了娘家,這個娘家其實是一片墳地。新娘全家都是鬼。他們把新郎扣留了半年多,不讓他回家。到大難臨頭了他們才不得已而釋放了新郎。另一個新娘獨坐在洞房內等著新郎,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只好回了娘家。於是親家變成了冤家,打起了官司。官老爺無法破案,只能拖了再說。
不過女鬼一家並沒有害死新郎,而是待若上賓,最後把他完好無損地送出了門。那麼這些鬼究竟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蒲松齡沒有說。依老老葛猜想,這一個鬼家庭與陽間並無恩怨,只為了陰間的事情:或許是鬼女思夫,或許是要在陰間顯示自家的榮耀,入贅了一個女婿等等。
清朝評論家但明倫這樣批評這家鬼的:「剽竊新郎,幾致新人再醮,無情無恥,乃至於斯。」不過他也說不出這鬼家為的是什麼。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這場婚姻新郎並不滿意。「村人有為子娶婦者」,這個新娘是父母給他找的。新婚之夜故意搞了個洞房失蹤,來了個臨陣脫逃,到外面躲了半年多,聽說女方家把自己父母告上了衙門,父母要吃官司,所以只得回家。又怕回家後沒法交代,就編了一個入贅鬼家的故事。
這樣的故事在現實生活中是不是真能發生?蒲松齡在開頭就寫明了講這個故事的人叫梅耦長,歷史上還真有此人,山東宣城人,康熙年間在浙江泰順縣當官。新郎失蹤案或許真發生過。至於怎麼破的案,不得而知。
臨近春節,以往媒體上會報導,說為了搪塞父母催婚,有的外地工作的青年男女會租一個「臨時男友」或「臨時女友」回家,到時候隨著事情的發展,「新郎失蹤」或者「新娘失蹤」的事情還真有可能發生呢!不知道有沒有像蒲先生那樣的故事高手來編寫一篇新聊齋故事呢!
江南梅孝廉耦長,言其鄉孫公為德州宰,鞫一奇案:
初,村人有為子娶婦者,新人入門,戚里畢賀。飲至更余,新郎出,見新婦炫裝,趨轉舍後,疑而尾之。宅後有長溪,小橋通之。見新婦渡橋徑去,益疑。呼之不應。遙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行數里,入村落。婦止,謂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慣住。請與郎暫居妾家數日,便同歸省。」言已,抽簪叩扉軋然,有女童出應門。婦先入,不得已從之。既入,則岳父母俱在堂上,謂婿曰:「我女少嬌慣,未嘗一刻離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輒戚戚。今同郎來,甚慰繫念。居數日,當送兩人歸。」乃為除室,床褥備具,遂居之。
家中客見新郎久不至,共索之。室中惟新婦在,不知婿之何往。由是遐邇訪問,並無耗息。翁媼零涕,謂其必死。將半載,婦家悼女無偶,遂請於村人父,欲別醮女。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無所驗證,何知吾兒遂為異物!縱其奄喪,周歲而嫁,當亦未晚,胡為如是急耶!」婦父益銜之,訟於庭。孫公怪疑,無所措力,斷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待。每與婦議歸,婦亦諾之,而因循不即行。積半年余,中心徘徊,萬慮不安。欲獨歸,而婦固留之。一日合家遑遽,似有急難。倉卒謂婿曰:「本擬三二日遣夫婦偕歸,不意儀裝未備,忽遘閔凶。不得已先送郎還。」於是送出門,旋踵即返,周旋言動,頗甚草草。方欲覓途,回視院宇無存,但見高冢,大驚。尋路急歸至家,歷述端末,因與投官陳訴。孫公拘婦父諭之,送女于歸,使合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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