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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號文件透露三農發展四大信號

時報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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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勛

2月4日,備受各界關注的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下面簡稱「一號文件」)正式發布。內容再度鎖定「三農」,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20個、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

綜觀2018年一號文件內容,有四大方面的核心關鍵點值得高度重視。

第一,在改革方面,重點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一號文件對宅基地「三權分置」提出了不少新表述,比如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但同時提出,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此外,提出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可以說,破除制度障礙,解決鄉村建設用地制約,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農村沉睡土地資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的「三權分置」就是一項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這項改革是近年來農村土地改革的又一個重大舉措,是一個重大的惠農、富農政策。從盤活閑置土地資源角度來看,宅基地「三權分置」為農村閑置宅基地退出和閑置房屋的再利用,盤活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宅基地以及房屋資產提供了制度基礎,可以比較好地解決農村宅基地土地資源及其房屋荒廢和農民增收途徑有限的問題,有利於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建設。但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以及房地產化。

從促進農民增收角度來看,這一政策將顯化農村集體宅基地所有權和農民的宅基地資格權及其房屋所有權的財產價值,使得農民住房擁有同城鎮房子一樣的權能,比如抵押、貸款等。農村集體的宅基地所有權、農民的宅基地資格權將通過宅基地使用權的市場化配置得到充分的實現。宅基地「三權分置」,還將使得進城就業的農民獲得更多收益,為其在城市買房、租房安居等提供一定的收入保障。這將加速農民市民化進程,為城市房地產去庫存提供新的動力。

從推動鄉村振興的角度來看,宅基地「三權分置」使集體土地價值得到提升,為城市資金下鄉提供了比較好的渠道,將會有利於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拓寬鄉村振興資金籌集渠道,形成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發展的城鄉關係。

第二,在產業方面,著重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進農業現代化,突出抓好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現代農業生產體系和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是關鍵。其中,在農業產業體系上,將更加突出品牌化建設,包括打造區域公用品牌,開展農超對接、農社對接,幫助小農戶對接市場。

事實上,農業要實現轉型升級,除了技術突破外,品牌化和規模化是主要手段,比如2016年以來,澳大利亞、波蘭等國家均積極推進國家農產品品牌建設,利用國家信用給本國農產品的出口背書,而我國不少地區從2016年開始也嘗試積極整合本地農業產業資源開發區域品牌,並成為助力脫貧、發展農村電商的有效手段,故而農產品品牌化就成為2017年農業供給側改革的突破口之一。至於規模化方面,主要是重點提出建設各類農業產業園,而「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已在2018年的一號文件中有所提及,事實上從目前中央和各地的農業工作規劃看,集群化、科技化的農業產業園也將成為各地農業發展的主攻方向之一。

第三,在培育農村發展新動能方面,重點是發展農產品加工、觀光旅遊、農村電商等新業態,提升農產品附加值,促進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來促進農民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同時,也要加大優惠政策的精準性。近幾年,農村電子商務突飛猛進地發展,在引領城鄉消費內需,重塑產業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農業部最新統計,互聯網+相關產業增加值佔到農業增加值的14%;鄉村旅遊產業佔到8.9%;新產業新業態對農業農村社會總產值的貢獻率超過了20%。而據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7-2022年中國農村電商市場規模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顯示,預計2018年中國農村電商市場規模將達到8633億元,未來五年年均複合增長率約為38.87%,2020年,中國農村電商市場規模將達到16860億元。

第四,在農村金融發展方面,完善農村金融環境是當務之急。一號文件指出,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而此前,銀監會主席郭樹清主持召開黨委會議,要求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把更多的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當下的中國社會不缺資本、甚至可以說是資金到處亂竄,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金融資源配置低效的問題,而農村金融環境長期處於待改善階段,更是約束了其發展完善的可能。不過,當下金融管控趨嚴,這正是農村金融發展的窗口期,政府應該政策性引導資金「寬進」農村領域,促使其發展完善。但由於農村徵信體系建設相對滯後,涉農擔保、保險覆蓋面有限,農村金融風險緩釋機制不健全,增大了涉農貸款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意過多地參與其中。所以,要持續開拓農村金融的發展,那麼完善農村金融環境是當務之急。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蔣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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