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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鬼迷心竅,沉溺賭博滑向深淵…

成都人有三大娛樂方式

喝茶,擺龍門陣,打麻將

不過問題也來了

打麻將到底多少算賭博呢?

賭博是一種危害社會和諧的不良行為

可能帶來一系列危害後果

我國法律對於賭博是如何認定的?

朋友之間一起打麻將、打牌

算不算聚眾賭博呢?

或許今天的節目會給您一個答案

夫婦雙雙下崗,女方成為全職媽媽,無聊之餘參與賭博,越陷越深,越賭越大,最終迷失自我,走上犯罪的道路。一朝夢醒,主婦悔不該當初。點擊音頻收聽依法治市——鬼迷心竅的家庭主婦

案情回放

劉雲文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她和丈夫本是某單位的職工。多年前企業改制時,劉雲文夫婦雙雙下崗。下崗後,其丈夫重新找到了工作,在外賺錢養家,劉雲文則在家相夫教子、操持家務,經濟上雖然不寬裕,但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生活可以說是美滿幸福。

但自從劉雲文在偶然的機會接觸了賭博之後,一切都發生了改變。劉雲文居住的院落里,有很多和她一樣在家帶孩子的家庭主婦,大家平日閑來無事時喜歡打打小麻將,一來可以打發時間,二來也是鄰裡間聯絡感情的方式。

一開始,幾元錢的輸贏並無傷大雅,大家也樂在其中,然而劉雲文漸漸感到打小麻將的輸贏已無法滿足自己,於是開始到外面所謂的麻將室尋找更大的刺激。

劉雲文

老公,開門!

你回來了嗦,你又去賭了是吧?

老公

劉雲文

什麼賭?我們就是打麻將!別廢話了,我回來拿錢再回去翻本!

我說你就別再打了,你看看你都輸多少了,你看房子都輸到被你抵押出去了,只能搬到爸媽家,你又打。

老公

劉雲文

怎麼,我這就是要贏回來呀!

不準去了!你現在根本就是個賭棍!每次都是輸,你想把這個家輸光嗎?這個家遲早要被你打散。

老公

劉雲文的賭癮一發不可收拾,越陷越深、越賭越大,很快就輸光了家中積蓄,還欠下了高額債務。為了償還賭債,劉雲文找到了賭博時認識的喬本生、劉長樂、王民玉等人,一起租了民房開了茶館,以此牟利。

網路圖片

然而,從打麻將的客人抽得的「茶水錢」僅能勉強維持茶館的經營,劉雲文與喬本生等人商量,認為必須要在茶館中設立新的「項目」來賺錢,懂一點電腦技術的王民玉就建議在茶館設置一台電腦,然後安裝上賭博軟體。

隨後,王民玉就找到一家「渝城娛樂網站」花3000元買了一套賭博軟體,在茶館的電腦上架設了離線投注站,給賭客們提供「順子」、「豹子」等不同倍率的玩法,並根據某彩票的開獎結果決定賭客的輸贏,以此對外宣稱是「彩票投注」從而逃避執法機關檢查。

劉雲文

我說民玉,你不說賭博機嗎,這是什麼,就一台普通電腦?

你不要小看這台電腦,上面架設了離線投注站,可以提供「順子」「豹子」等不同倍率的玩法。

王民玉

劉雲文

那我們怎麼掙錢呢?

我們通過抽成掙錢,而且對外就說是彩票投注,也不會引起注意。

王民玉

劉雲文

誒,這個不錯,民玉,幹得好!

劉雲文則負責招攬賭客,來玩的客人有些是她以前打麻將、賭博時認識的朋友,有些是在茶館玩牌的熟客。這個賭場的最大特色就是賭徒中大部分都是家庭主婦,因為劉雲文認為,這些人跟曾經的自己一樣都是「良家婦女」,有家庭、有情人、有房子、不會跑,也就不會賴賭帳。很快,劉雲文茶館的收入呈現了爆炸式增長,短短一個多月時間,這個小小的電子投注站就獲利20餘萬元。

雲文,不得了,你猜我們這個月賺了多少?

喬本生

劉雲文

總有十幾萬吧。

21萬!每天來打牌的人少說都是4桌起,茶水錢都有好幾百。

喬本生

劉雲文

這麼多,太好了!主要還是我們的賭博機掙錢。

這倒是!但是我還是擔心,一旦被發現了……

喬本生

劉雲文

不會的,不就是台電腦嗎,看到了就說放這打遊戲的。實在不行,我們對外就說彩票投注,就算查起來,彩票投注又不犯法。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12月20日,公安機關例行來檢查劉雲文的茶館,當場就將投注站場所查獲,並扣押了電腦主機,劉雲文、喬本生、劉長樂、王民玉等人也被當場擋獲歸案。

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劉雲文等人犯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並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本期嘉賓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秦波

案件解讀

在我們四川

打麻將、鬥地主幾乎是人人都會的娛樂方式

其中自然少不了彩頭

打麻將、鬥地主

這些娛樂行為真的會觸犯刑法嗎?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在最高法、最高檢察頒布的相關司法解釋中有明確的定義,也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可見,對於親朋好友之間以棋牌娛樂的行為,我國法律是不持禁止態度的。

但司法解釋同時規定,如果組織3人以上賭博,手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均以聚眾賭博處罰。因此可以看出,即便是親朋好友之間的娛樂行為,打麻將、撲克的輸贏也不宜過大,否則就有觸犯法律的危險,俗話也說,小賭怡情,這裡也建議大家打牌時輸贏金額設定要合理。

打麻將玩牌都是正常的娛樂活動,然而,一旦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甚至演變為賭博,問題就嚴重了。賭博危害個人的心靈、意志、身體,更有甚者還像本案中劉雲文一樣影響了家庭的幸福感,甚至破壞家庭。

從司法角度來講,賭博還會引發很多下有犯罪,如洗錢罪、尋釁滋事、搶劫等犯罪,成都兩級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就有很多被告人因為參與賭博輸錢後不服,想搶回自己所輸錢財,進而發展到搶走他人其他隨身財物、打砸賭場設施等,根據各自案情不同最後均以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論處,身陷囹圄。因此,為防止引發更大的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我國的法律對於賭博向來是持嚴厲打擊態度的。

本案中,劉雲文的哪些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

我們國家的刑法有哪些與賭博有關的罪名?

一般來講,並不是所有和賭博相關的行為都會受到我國刑法的處罰。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從法條來看,我國刑法所處罰的是以賭博為業、聚眾賭博以及開設賭場的行為。其中需要強調的是,開設賭場罪是於2006年由《刑法修正案(六)》從賭博罪中單獨分立出來,對比一般的賭博罪,其不要求以營利為目的,且加上了情節嚴重的規定,因此可以看出立法對於開設賭場的行為處罰更加嚴厲。

本案中劉雲文目前的賭博行為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賭博數額較大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但並不屬於我國刑法的處理範疇。

本案中,劉雲文被判開設賭場罪

為什麼不同時按聚眾賭博罪處罰呢?

首先要解釋一個基本的刑法原理,一般情況下,對犯罪分子的一個行為我們只進行一次評價,如果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多個罪名,我們通常只按照最重的一個罪名進行處罰,因此即便劉雲文的行為同時符合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我們也不能以兩罪判處。

具體到本案,劉雲文的行為更加符合開設賭場的行為,原因有四點:

第一,聚眾賭博一般規模較小、參與成員相對固定,而本案劉雲文所開茶館中前來參與投注的賭客數量多且不固定;

第二,聚眾賭博一般具有臨時性、短暫性的特點,而劉雲文的茶館投注點顯然是在穩定經營的;

第三,聚眾賭博中的賭具有時由召集者提供,有時是賭博人員自帶,而開設賭場中一般賭具是賭場提供的;

第四,聚眾賭博的賭博方式一般是由參賭人員臨時確定,而開設賭場的賭博方式一般是由經營者事先確定,這一點也符合本案中劉雲文等人用電腦事先設定遊戲規則的特徵。

劉雲文等人開設賭場且情節嚴重

「情節嚴重」如何判斷?

賭博犯罪中還有哪些情形

會被從重處罰呢?

一般來講,辦案法官會從賭場要素、人員要素、社會危害要素等三方面來綜合評價。

01

賭場要素

包括賭場的專業性、賭場的地點、賭博的方式、涉賭資金量的大小、賭具專業化程度、開設時間長短等;

02

人員要素

包括組織嚴密度,參與人數以及職業化程度等;

03

社會危害要素

社會危害要素包括非法獲利金額、參賭人員成分、是否誘發了諸如搶劫、綁架、非法拘禁等犯罪、當地居民群眾的反映程度等。

另外,關於賭博犯罪中還有哪些情形會被從重處罰的問題,司法解釋有明文規定,即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一方面是對國家工作人員在賭博這個問題上有更嚴格的要求,另一方面是體現出對未成年人賭博的打擊力度,以保證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用微信紅包不構成賭博?

不可能!

本案中,劉雲文等人在電腦上安裝了賭博軟體,並且對外稱宣稱自己是彩票投注,這與大眾對賭博方法的傳統認知有了一定差異。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賭博的形式近年來出現了巨大的變化。早年賭博電子化是以賭博機的形式呈現,司法解釋中對於使用賭博機組織賭博活動有詳盡的規定,包括:設置賭博機10台以上、設置賭博機2台以上並容留未成年人賭博、在中小學校附近設置賭博機2台以上、違法所得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參賭人員達到20人以上、因設置賭博機被行政處罰後2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台以上、因賭博開設賭場犯罪被刑事出發後5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台以上,均應以開設賭場罪定罪處罰。到了現代,賭博愈發呈現網路化、信息化的趨勢。

現行法律中對於開設賭場的認定也並不拘泥於開設實體賭場。前段時間,上海還出現了以微信紅包的形式開設賭場的行為。何某等四人建立了一微信群,群內有固定人員發紅包,以搶到紅包金額的多寡定輸贏,輸家負責支付下一輪發紅包的金額,而何某等人就從中每個紅包中抽頭牟利。何某四人在被抓之前都不認為自己是犯罪,參與者也沒想到自己是賭博,但以營利為目的設立的搶紅包群,群主或其他人員存在抽成或者獲利的情況,就可能涉嫌賭博犯罪。這個案例也警示我們要對賭博提高警惕,不要輕易加入陌生人的微信群,參與來路不明的錢財交易。

網路賭博同樣屬於賭博

劉雲文等人用電腦軟體設立了投注網站

為什麼又不屬於網路賭博呢?

根據《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均屬於開設賭場的行為,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網路賭博。而本案中劉雲文等人的行為並不符合網路賭博的特徵。

原因有幾點,第一,雖然王玉民是從某娛樂網站購買的賭博系統,但茶館設立投注點後,其後續收入並未與某娛樂網站分成;第二,王玉民設置的投注網頁為離線網頁,所有賭博行為均為單機操作,沒有在網路上銷售,因此也不符合網路賭博的特徵。

有句話說,小賭怡情,大賭傷身。但它終歸是賭博。俗話說十賭九輸,如果賭到窮途末路,如何來了結賭債?

消遣娛樂自然無可厚非,但是「賭」無異於「毒」。 如何拒絕賭癮,唯有樹立起一個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法治意識,才能遠離賭博的無底洞。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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