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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門護軍案:老佛爺的面子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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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光緒六年(1880年)中秋節前夕,皇宮內發生了一起著名的案件,即庚辰午門案。其實此案本由一件極小的事兒引發,但後來的發展引起朝野普遍關注,各派力量紛紛發表意見,暗中角力。最後胡攪蠻纏的一方被迫屈服,「正義」的一方取得部分勝利,因此成為近代史上一個時常被提起的官場案例。

農曆八月十二日,慈禧太后命身邊的小太監李三順帶著一包禮物出宮,送給自己的妹妹醇王福晉。李三順行至午門,門衛以未得到敬事房通知為由不予放行。李三順與門衛發生口角,接著又有了肢體衝突。李三順一賭氣把禮物扔掉,回去向慈禧報告說門衛強行搜身以致物品丟失。慈禧此刻正在病中,心情相當不好,於是大怒,跑到慈安太后那裡大哭,要求殺了護軍(門衛)給自己出氣。

其時,實際掌握朝廷權力的是慈安、慈禧兩宮太后。慈安原是咸豐帝的皇后,雖然地位高於慈禧,但她性情溫和,謹守規矩,並不願過多干涉政事,大多交給慈禧處理。這次為了安慰慈禧,她親自下令刑部和內務府嚴查,一定要給慈禧一個說法。

刑部和內務府遵旨查辦,三次提交處理意見,每次都嚴格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但兩位太后均不滿意。她們要的是出氣,下屬卻死摳條文。

滿擰。

十一月二十八日,遞交上來的意見依然跟以前一樣,說明相關辦事人員還在堅持己見。第二天,兩宮太后以皇帝的名義下旨:將護軍玉林、祥福革去護軍職位,銷除旗檔(不再是旗人,改入民籍),發往黑龍江充苦役,遇赦不赦;護軍忠和革去護軍職位,圈禁五年;護軍統領岳林交刑部嚴加議處。

此諭一出,朝野議論紛紛。對護軍不惜格外重處,而對違規在先的太監未置一詞,偏袒之跡過於明顯,有違約定俗成的「王法」。

坊間流傳著不少對於此案的反對事迹。

《皇室聞見錄》中載,恭親王奕?認為把護軍開除公職就可以了,護軍統領岳林御下不力,交給刑部按章處理即可,所謂「嚴加議處」似顯誇張。慈禧說,至少也要廷杖。恭親王說,廷杖乃前明虐政,不可效法。慈禧怒道,你事事與我做對,你到底是替誰幹活兒?恭親王道,我是道光皇帝的第六子(言外之意,我當然是替皇室著想)。太后說,我革了你的職。恭親王道,但你革不掉我的皇子位置!

這則軼事演繹的成分居多。皇宮中像這樣民間味道的對話應不多見,再說以恭親王的性格,怎麼可能跟慈禧如此針鋒相對?不過二人為此有點小小的不愉快,應該是可能的。

也有的說刑部官員起了重要作用。林紓《鐵笛亭瑣記》中講,刑部官員提到根據祖制,門衛盡責理所應當,不能殺。慈安說,何曰祖制?我死了不也是你們的祖宗嗎?刑部官員抗言上疏曰,皇帝孝,替母出頭,因此責護軍甚嚴;太后慈,應該格外加恩,放寬刑罰,這樣大家都好。結果打動了慈安和慈禧。不過,此說還是草根味道太濃,亦不符彼此身份。

事實上,當時的兩位言官張之洞、陳寶琛的奏疏對事情的轉變起了作用。這兩份著名的奏疏流傳至今,比《鐵笛亭瑣記》中記載的刑部官員的奏疏嚴謹和複雜得多,同時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很具代表性。

張之洞是清末名臣,識見自非一般官員可比,在奏疏中他首先舉了個例子:不久前有個叫劉振生的精神病患者闖進皇宮,差點釀成大禍。此人與宮中太監相熟,太監們對他的闖入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此次護軍惹禍觸怒太后,也是由太監引起,李三順不過是個十五六歲的小毛孩子,竟如此有恃無恐,這樣下去可還得了?因此,「惟是兩次諭旨俱無戒責太監之文,竊恐皇太后、皇上裁抑太監之心,臣能喻之,而太監等未必喻之,各門護軍等未必喻之,天下臣民未必喻之。太監不喻聖心,恐將有藉此案恫嚇朝列妄作威福之患;護軍等不喻聖心,恐將有揣摩近習諂事貂璫之事」,這話已經很直接了。

《大太監》劇照

後人有人分析這份奏章時,說張之洞圓滑,「沒有一句為護軍辯護之意,也沒有半字觸犯太后至高無上的威嚴,而是緊緊扣住抑制貂璫(太監的別稱)得勢的祖訓家法」,刻意以今人視角證明張之洞考慮事情如何周全之類。而事實是,張之奏疏誠然有忌諱的成分,但要說沒把矛頭指向太后,也是扯淡,像這句:「萬一此後太監等竟有私自出入,動托上命,甚至關係政務,亦複信口媒孽,允其流弊所至,豈不可為寒心哉?」已經明顯是指向太后了——你不能縱容太監,否則他們會變本加厲——指出問題的核心所在,這是言官的本分所在,何需畏手畏腳,處處束縛自己。

陳寶琛的奏疏同樣提到不處罰太監的危害:「午門兵丁因稽查出入之太監,以致犯宮內忿爭之律,冒抗違懿旨之愆,除名戍邊,罪且不赦。兵丁勢必懲夫前失,此後凡遇太監出入,但據口稱奉有中旨,概予放行,再不敢詳細盤查以別真偽,是有護軍與無護軍同,有門禁與無門禁同。」他在附片中還特意提到,「蓋旗人銷檔,必其犯奸盜詐偽之事者也,遇赦不赦,必其犯十惡強盜謀敵殺人之事者也。」而護軍盡其職責,卻被如此壓制,以後誰還會盡責?「本朝宮府肅清,從無如前代太監犯罪而從嚴者,斷無因與太監爭執而反得重譴者。」陳寶琛這已經是在赤裸裸地做比較了,你若一意孤行就違背了先人的規矩,然後給你指出一條明路:「臣愚以為此案在皇上之仁孝,不得不格外嚴辦,以尊懿旨。而在皇太后之寬大,必且格外施恩,以抑宦官。」

兩位晚清名臣的奏疏擺事實講道理,還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不知是兩位太后真的被奏疏打動了,還是終於醒過味兒來……總之,當年十二月初七,最後的處罰結果出來了:玉林改為杖一百,流二千里;祥福杖一百,鞭責發落;忠和改為杖一百,實行責打;護軍統領岳林,免其再行交刑部嚴議。更重要的是,太監李三順也受到了懲罰,責打三十大板;首領太監劉玉祥負連帶責任,罰銀六個月。

這樣的處罰結果雖不盡如人意,但畢竟各方都可接受。掌握權力的人隨時都有擺脫束縛的衝動,名臣之為名臣,恰表現在關鍵時刻敢于堅持己見,給掌權者套上應有的夾板,而非瞻前顧後,見風使舵。這是那些只會見風使舵的人所理解不了的。此後,張之洞和陳寶琛非但沒因此被穿小鞋,反而步步高升,成為清末不可替代的棟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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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編 董嘯 值班編輯 小塔

這是第238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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